现场作业不安全行为
不安全行为,是指在生产活动中,操作者在操作过程中,不符合规章、规程及不安全而导致伤害后果发生的行为,称为不安全行为。在操作现场的不安全行为,由于各行业的生产工艺不同,所以其行为表现也有一定的不同。下面仅列出部分现场常见的不安全行为:
1.设备传动部分防护罩(栏)缺损或未关好就开车操作;
2.检修带电设备时,在配电开关处不断电或不挂警示牌;
3.进入机械设备内检修运转部件时,不设专人监护或未采取重复断开动力源措施;
4.任意开动非本工种设备;
5.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独立进行操作;
6.超限(如载荷、速度、压力、温度、期限等)使用设备;
7.设备上有安全装置而开车时不用;
8.任意拆除设备上的安全、照明、信号、防火、防爆装置和警示标志、显示仪器;
9.检修高压线路或电器,不停电、不验电、不跨接地线;
10.潮湿地面、容器内或金属构架内使用非双重绝缘的电动工具工作;
11.容器内作业时不使用通风设备;
12.高处作业往地面任意扔物体;
13.违反起重“十不吊”;
14.开动无卷扬限位器的起重设备工作;
15.焊接未经完全清洗和充分通风的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封闭容器和管道;
16.禁火区抽烟或动火;
17.开动情况不明的电源或动力源开关、闸、阀;
18.高处作业或在有高处作业、有机械化运输设备下面工作而不戴安全帽;
19.电气作业不穿绝缘鞋;
20.带电作业(检修)不带绝缘手套;
21.旋转机床切削时戴手套操作;
22.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作业场所穿化纤料服装操作;
23.其他违反防护用品用具使用规定的行为。
以上列出部分现场操作者的不安全行为,供参考。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移动、通电或漏电等,忘记关闭设备,忽视警告标记、警告信号、操作错误
(指按钮、阀门、扳手、把柄等的操作),奔跑作业,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机器超速运转,手伸进冲压模,工件坚固不牢,用压缩空气吹铁屑。
(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拆除了安全装置,安全装置堵塞,作用失效,调整的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
(4)手代替工具操作:用手代替手动工具,用手清除切屑,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5)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冒险进入涵洞,接近漏料处,无安全设施,采伐、集材、运材、装车时,未离危险区,未经安全监察人员允许进入油灌或井中,未“敲帮问顶”开始作业,冒进信号,超速上下车,易燃易爆场合明火,私自搭乘矿车,在绞车道行走,未及时观望。
(6)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拦、汽车挡板、吊车吊钩):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调整、焊接、清扫等,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7)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作用:未戴呼吸护具,未佩戴安全带。
(8)不安全装束:在有旋转零件的设备旁作业穿过肥大服装,操纵带有旋转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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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现场作业不安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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