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文明目标实施保证措施
一、控制指标
1、杜绝重伤及以上事故;
2、一般年负伤频率≤3‰。
3、一般年负伤频率≤8‰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落实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有效率100%。
2、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规章制度。
3、坚持“周一”教育,“周六”联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检查覆盖率100%。
4、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配备救援人员、设备、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5、针对工程施工进度识别重大危险源,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控制管理,并逐级签定“重大危险源责任状”每月底前上报。
6、按期填报“工伤事故月(年)报表”,于本月底前同安全生产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安全管理处,发生事故后按规定时间准确上报,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7、认真整改落实上级部门工作检查提出的问题。
8、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宣贯“两法、三条例、一决定,各级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率100%,转场、新入场工人安全培训教育100%;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合格率100%。
9、加强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工作,保证投保日期开工至竣工阶段有效。
10、加强分包队伍的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定率100%,使用合法分包队伍100%。
11、本工程约定 合格 工地,执行建设部JGJ59-99 评分标准,各分项评≥75 分, 安全生产达标率100%。
12、用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专款专用100%。
13、根据工程规模设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且符合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14、确保体系运行过程中的质量。
15、安全管理技术(措施)资料齐全有效100%,归档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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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项目安全文明目标实施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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