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投资大幅上升,特别是大型的道路、桥梁、排水、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煤气厂站、自来水厂站、隧道工程日益增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难度加大。在当前建设系统安全形势严峻,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事故不断,尤其是重大死亡事故呈上升趋势的情况下,市政建设工程安全形势亦不容乐观,由此更加注重施工现场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的必要性。针对本人多年来的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及分析,市政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存在以下现状:
一、 施工人员流动性大、人员综合素质差,安全意识浅薄。
1、建筑施工人员流动性大,不仅体现在一项工程中当一段道路、一座桥完成后,施工人员就要转移到新的地点去建设新的项目。这些新的项目工程可能在同一个街区,也可能在不同的街区,甚至是在另一个城市内,施工人员就要相应在街区、城市内或者地区间流动。
2、由于改革开放以来,用工制度的改革,施工队伍中绝大多数施工人员都是来自农村的农民工,专业技术不强,安全思想意识
和综合素质较差且存在蛮干、违章现象普遍,给安全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
二、安全管理意识匮乏
安全意识淡薄说到底就是安全管理意识的缺乏。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一样,都离不开对“人、机、料、法、环”的综合管理,任何一个环节缺乏控制,都可能致使一些伤亡事故的发生。而我认为,施工单位对上述五个环节的管理之所以存在较多问题,安全管理意识的匮乏是关键所在。
三、安全教育的形式单一,走过场,缺乏针对性
尽管有关部门一再强调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但实际上,安全教育无论在形式、内容时间以及在对象上都缺乏必要的针对性。仅仅由政府机构采取的课堂式培训起到的效果是有限的。具体在工程中,施工单位的三级安全教育台帐,包括现行法律法规,安生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现场安全防护知识培训,班前安全技术交底等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对安全生产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而这方面的落实还远远不够。
四、市场不规范,分包现象普遍,工期盲目压缩
招投标市场不规范,招标机制不够健全,一些建设单位不按程序办事,随意左右工程造价,造成施工企业为中标,不惜压低标价恶意竞争。致使中标后为盈利违反约标时的承诺,安全管理上不肯投入、少投入,有的分包给资质不符合要求、管理差、流动性大的施工队伍,而且施工总包单位对分包队伍在安全管理上不肯管、不想管、管不了是一普遍现象。
针对以上存在的安全现状,推行施工单位在安全管理的必要性,并在诸多因素的优化上下功夫,从而全面提高现场管理的安全本质。具体从以下措施入手:
一、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在全公司开展强化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的各项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将发动全体员工自查不安全因素与开展合理化建议、“缺陷管理”和“安全确认制”有机地结合起来,认真开展每周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活动日,及时总结一周来安全生产工作,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措施,不断改进;严格执行班前会制度和交接班制度,针对当天(当班)作业内容,预测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事故的明确要求,也可以利用班前会开展每日学习一条安全规程的活动,逐步实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以班组为单位,坚持不懈地开展安全教育,其中包括安全技能教育和安全态度教育,特别抓好职工安全态度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应以贯彻安全生产的“五同时”为主线(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开展项目部和班组安全生产活动,要以实施班组内有效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监督为主要内容,形成一人自保、两人互保、班组联保的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新局面。
二、 现场安全管理要充分运用人机工程,抓好软硬件配套。在这个系统中突出抓好人--这一生产现场中最活跃的生产因素。通过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奖惩等一系列途径,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达到人人遵守章纪并主动地制止他人违章,严格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对于人、机、物、环等硬件,要通过安全检查、日常巡视、设备维护管理与大修、改造,及时发现设备隐患,及时整改,认真排除物的不安全状态。现场安全管理应从目视管理入手,加强包括除尘设备在内的安全生产设施的管护,为现场员工创造一个较好的工作环境;要保持现场具有良好的通道,醒目的安全标志和充足的照明,尽可能减少非人意愿的操作失误,要逐步完善现场色彩管理,形成条理清晰、色彩分明的生产秩序。
三、强化政府职能,加大奖惩力度
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各方的安全责任予以了明确,并对违规行为的处罚上升到了刑法的高度,一方面使得建设各方在安全生产上将慎重行事,依法管理;另一方面,也为安全监督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对规范建设市场、完善激励机制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监管部门在强化激励机制,运用市场规律对施工企业安全监督管理上进行安全生产与市场挂钩、不良行为上网公示并计入企业和个人诚信档案以对安全生产结果进行监管。同时,可以建立单位工程的施工动态信息网,以起到超前安全警示作用,也有利于各类安全检查的针对性和长效性。
四、从对项目部的管理转变到建立施工企业安全诚信机制
监管部门对项目部安全体系直接进行监管既不能约束项目部的主观能动性,又不具备有效的管理依据,反而直接面对了企业所承担的安全责任和市场。因此,有必要将单纯对项目部的管理转移到对企业的安全管理行为以及企业与项目部之间的安全管理接口和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程序实施符合性的考核上,这就需要建立企业的诚信机制。 建设部实施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为施工企业诚信机制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对施工企业的内部安全管理行为予以诚信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市场和企业资质挂钩,将有效地促进企业自发、主动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内部安全保证体系。从而使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部门采取的一系列管理手段和培训教育得以接轨,使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能在施工现场得以充分体现,以实现安全管理和现场的真正联动。
总之,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既要造成一定的声势,有较多的投入(包括物质和精神的),又要具有持久性。现场管理的强化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切忌“一阵风”。现场管理要追求形神兼备,在强化管理中逐步将管理初级形式(表观)转移到实质性安全管理上来。如何在现场安全管理中抓出成效,归根结底一句话,领导是关键,群众是基础,方法要科学,建设有步骤,管理有内容。越来越多的企业把目光集中到现场安全管理上来,无疑是企业管理的深化和进步。因此,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是确保企业长周期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也是一条投资少、见效快,能够有效地提高企业整体综合管理水平和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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