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公路施工安全监理措施
1、 跨公路施工必须确保安全放在首位。
2、 跨公路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公路安全施工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
3、 审查跨公路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时,重点审查如下内容:
(1) 施工单位人员资质;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过施工安全培训,不允许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
(2) 安全保证措施是否齐全。
(3) 审批申报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4) 是否制订应急救援预案。
4、 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要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计划实施。
5、 在所跨公路内搭设棚架,需要和公路行政管理部门协商并经批准。
6、 棚架上应具备相应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绳、防护网等;防护设施应定期检查,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7、 在通行公路作业时,应设置专职安全防护员,负责现场安全工作;作业人员应穿黄色防护服,防止汽车碰撞和拖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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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跨公路施工安全监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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