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搭设安全要求
1、脚手架必须按设计要求搭设。
2、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3、底座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底座、垫板均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
2)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等其它材料。
4、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2)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内,错开距离应符合规定要求。
5、纵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
6、扣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φ48或φ51)相同。
2)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3)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
4)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5)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长度不应小于1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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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脚手架搭设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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