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方法及控制要点
1.旁站监理 对有特殊要求的基坑支护、砼浇筑及输送时安全措施有效性进行检查。对塔吊附墙预埋件的安装等进行安全旁站监理。 2.测量 监督承包单位对脚手架、塔吊垂直度、模板支撑系统架体刚度、强度、施工用电和漏电开关、漏电参数进行检查测量,对不符合要求者,应指令承包单位停止使用并及时处理。 3.试验 要求承包单位对其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提供出厂“三证”,必要时要求承包单位进行安全性能检测。 4.指令文件 4.1 安全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施工安全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发出监理工程 师通知等指令和要求的书面文件,责令承包单位限期予以正; 4.2 如遇下列情况,安全监理人员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由总监下达“暂停施工指令”。 4.2.1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未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查;审查不合格承包单位擅自施工的;安全设施未经检验而擅自使用的; 4.2.2 对监理工程师查出的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 4.2.3 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的; 4.2.4 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的; 4.2.5 未经安全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 4.3 如因时间紧迫。监理工程师来不及做出正式的书面指令,可用口头指令下达给承包单位,但随后应及时补充书面文件对口头指令予以确认。 5.利用支付手段和合同手段 承包单位在施工中即使工程质量满足规范的要求,但安全管理混乱,发生或存在
4.2 所述情况时,监理工程师在形象进度工程款签发时,有权停止签发承包单位部分或全部工程款。情节严重的。监理单位有权建议建设单位解除承包合同。对分包单位监理单位有权指令总包单位解除分包。 6.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的安全施工,在下列情况下,监理机构人员在 取得监理公司总监签认批准并知会建设单位同意后下达工程暂停令。 6.1 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 6.2 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6.3 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6.4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6.5 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6 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7.控制要点
序号 | 项目或部位 | 检查内容 |
一 | 文明施工 | 文明施工方案及落实情况 |
二 | 施工用电 | 1 临电施工设计; 2 外电防护方案;3 电工持证上岗及工作记录;4 安全检查记录。 |
三 | 基坑工程 | 1 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查结论; 2 安全监测方案及实施记录。 |
四 | 模板工程 | 1 设计书; 2 施工方案及企业审批签字;3 交付使用检查验收记录。 |
五 | 外脚手架 | 1 搭设(拆卸)方案及职能部门审批签字; 2 搭设质量;3 各阶段验收结论及记录;4 架体外侧安全立网封闭及架体与建筑物之间水平安全网。 |
六 | 塔 吊 | 1 安装、拆卸方案及企业审批签章; 2 准用证、有效的年审记录;3 塔吊的告知;4 各阶段验收记录;5 定期安全检查、保养维护记录。 |
七 | 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 | 1 安全网的准用证和张挂质量; 2 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边)、电梯井口(井洞)和临边的防护;3 安全帽、安全带使用。 |
八 | 施工机具 | 1 以电力作动能的设备、工具的安全性能和防护设施、保护装置; 2 设备操作规程标牌;3 专用保护接零线;4 检查记录。 |
九 | 消防及其他 | 1 消防方案及企业、主管部门审批签字; 2 消防设施;3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和使用情况;4 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
8.对工程经常巡检的部位
序号 | 项目部位 | 巡视检查主要内容 |
1 | 施工用电 | 1 线路:无乱拉搭设,线路无绝缘破损,埋地敷设穿管保护,导线场用瓷瓶绝缘固定,三相五线制,保护接零线与工作零线不混用。 2 配电箱:门锁齐全、保护接零良好; 3 开关箱:一机一闸一漏的配置,漏电开关漏电保护动作可靠,箱壳保护接零良好。 |
2 | 外脚手架 | 1. 立杆基础:基础排水良好,夯实无不良土质,立杆脚有底座或垫木; 2. 架体杆件:竹架须搭设双排,立杆间距不大于1.3m,大横杆不大于1.2m,小横杆不大于0.75m,钢架立杆间距不大于2m,大横杆不大于1.2m,小横杆1.5m;两端拐角处及每隔6~ 7 根立杆设剪刀撑到顶,或每15m 一度,剪刀撑与地面夹角45~ 60°,立杆、横杆、剪刀撑的交接点必须牢靠扣夹(绑扎); 3. 安全防护:外侧、斜道、平台要有1.2m 高的防护栏杆,外侧应挂密目式安全立网; 4. 架体在高度7m以上每高4m,水平每隔7m,与墙体有牢固的拉结,拉结采用楼板预埋直径 16的钢筋;5. 通道应有护栏及扶手,防滑条间距应小于35cm。 |
3 | 塔 吊 | 1. 基础无积水,周围土层平实; 2. 架体:架体各节螺栓连接紧固,运载时架体无幌动,导轨平直,天轮稳固,架体三面挂安全网,设防护栅,有灵活可靠的外落门;3. 缆风绳:高架提升机(40m 以上)不得采用缆风绳,20m 以下高度缆风绳不少于1 组,20~ 30m各不少于2 组,每高10m 增加一组。采用φ9.3 圆股钢丝绳,缆风绳与地锚连接可靠张拉一致。与地面夹角不大于60; 4. 附墙架:采用附墙架与建筑物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每组附墙间隔不宜大于9m,建筑物顶端必须有一组; 5. 吊篮:应牢固、无破损,断绳装置灵活有效,吊索钢丝绳含油、无断股、锈蚀、松散变形,绳头固定不少于3 只扎头,吊篮有防护顶篮,两侧有安全防护网片,有灵活可靠的内落门,冲顶限位和停层装置,底板牢固、完好; 6. 巴杆:有足够刚度、无变形、支座牢固,与井架夹角40~ 70,转动灵活,有保险绳。钢丝绳和吊钩均符合起重要求,有可靠的吊高限位装置; 7. 电气系统:总电源有漏电、短路保护装置,电动机有短路、失压、过电流保护装置,禁止使用倒顺开关作为卷扬机控制关,在提升机超出相邻建筑物的避雷范围时应安装避雷装置; 8.安全防护装置:一般提升机应具有安全停靠装置或断绳保护装置、楼层口停靠栏杆(门)、吊篮安全门、上料口防护棚、上极限限位器、紧急断电开关、信号装置等。对高速提升机尚需具有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超载限位器、通讯装置; |
4 | 卸料平台 | 卸料平台应搭设牢固,具有与提升机一致的承载力,并应有限定荷载标牌。平台不得以脚手架作承载支撑系统,平台底板应铺满、扣牢,两侧有防护栏杆并扣扎防护立笆,平台口有活动层间闸,平台口缘与吊篮间隙不应过大,宜在10cm 左右。 |
5 | 三宝四口防护 | 各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边)、电梯井口(井洞)和临边都应有安全可靠的 护棚、护栏(板),电梯井内每隔二层必须安装一道平网保护,脚手架外侧采用密 目安全网封闭。所有作业人员、进入工地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和危险作业时 必须系好安全带。 |
6 | 临边防护 | 各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均应搭设不低于1.2m 的防护栏。临街及交通要道在二楼面有相应安全挡板。 |
7 | 道路 | 无积水什物,路面平整坚实,车、物运转畅顺。 |
8 | 材料堆放 | 材料堆放应整齐,不得妨碍交通,不得妨碍操作视野,不能堆放在配电箱及施工机具周围,木、竹等易燃材料应远离火源,并在近处配置灭火器。 |
9 | 防火设施 | 1. 消防器材的挂置是否合适和足够; 2.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并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 |
10 | 机具 | 1.所有的电动机具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零保护,开关箱配有漏电保护开关,一般电动机械设备 漏电开关动作电流时间为30mA·0.1S,手持电动工具为15 mA·0.1S; 2.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进线处必须有防护罩,焊把线长度不大于30m, 接头小于三处,绝缘无破损。在室外使用必须有防雨罩; 3.搅拌机、平创、园盘锯、钢筋机械等传动部位必须有安全防护罩、防护挡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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