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与环境保证措施
1 目的
为确定本项目部安全与环境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持续改进的安全与环境绩效,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适应于本工程所有的生产区域。
3 参考文件
CHEC.DS-0000-QA-HS-02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规定
4 管理规定
4.1 项目管理方针
生产必须安全 产品节能环保 经营守法诚信
员工身心健康 顾客持续满意 企业和谐发展
4.2 安全环境目标与总要求
4.2.1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1)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
2)不发生一般及以上机械设备事故;
3)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4)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6)不发生重大垮(坍)塌事故;
7)不发生传染病事件和中毒事件;
8)轻伤事故率<2.0‰。
4.2.2 文明施工目标:
1)现场布局模块化;区域管理定置化;安全设施标准化;施工过程程序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协调和谐化。
2)承包商的文明施工责任落实,监督到位,施工组织周密,行业行为规范,杜绝违章指挥,严查违章作业。
3)保持施工场所整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设备材料堆放有序、标识清楚,保持施工道路畅通,保持排水设施完好。
4)场区文明施工标志、重点防火部位标志及紧急救护标志醒目、齐全。
5)临时建筑设施布置得当,搭设合理,责任区划内环境整洁、道路平坦、排水畅通、无积油、无垃圾、办公区域窗明几净。
6)成品保护做到责任落实、措施具体、执行到位,杜绝二次污染。
4.2.3 环境保护目标:
1)针对施工过程或其它活动中产生的污染气体、污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等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做好污染源头控制和预防,规范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实现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标准。
2)合理使用自然资源,节约用水用电用地,降低能耗,杜绝浪费。
3)现场施工垃圾集中回收分检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4)作业指导书100%有环境控制措施。
4.3 策划
4.3.1 法律及法规要求
项目部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识别确认本工程项目涉及的活动或服务应该遵守的有关健康安全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认其符合性,跟踪其变化并及时更新,以便项目部遵守健康安全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
项目部应制定《项目部适用安全与环境法律法规清单》,并定期更新、宣贯。
4.3.2 健康安全及环境目标
项目部应根据本工程合同的安全与环境目标,结合环境保护分公司每年年初制定的安全与环境目标,制定本项目部安全与环境目标。
4.3.3 危害、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控制计划
为了对施工过程的风险进行分级动态管理,项目部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进行识别,对其影响和风险进行评价,并根据影响和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具体作业活动进行策划,制定管理制度,编制作业指导书必须包含危险和环境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
4.4 组织与机构与职责
4.4.1 组织与机构
4.4.1.1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委员会
为了有效地整合项目施工所有资源,保证本工程施工安全顺利进行,经各单位研究、协商并决定,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统一部署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健康安全、环境的管理工作。
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项目经理
副主任委员:施工经理(主持日常工作)、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委员:项目安全专责、各专业专工、各施工队施工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其他安委会主任指定参加人员。
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设在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安全专责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联络、专业协调、组织工作。
安委会的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业主、监理和上级单位通知要求,组织制定施工现场统一协调、共同遵守的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程序。
2)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脚手架、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环境保护、车辆运输安全、环境管理等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监控、指导。
3)针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需要,讨论并决重大事项,并监督贯彻执行。
4)统一协调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管理,做好日常培训。
5)定期召开安委会、专题安全会议,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4.4.1.2 安全保证体系
安委会负责组建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
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如下:
主任委员:项目经理
副主任委员:施工经理(主持日常工作)
委员:项目安全专责、各专业专工、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各施工队施工经理、技术负责人、其他安委会主任指定参加人员。
安全保证体系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和上级安全工作指示精神, 统一部署工程的总体安全工作;
2)制订总体安全目标,研究安全生产决策,督导建章立制,促进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
3)审批并落实重大安全技术措施、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问题;
4)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涉及重大安全问题的关系;
5)实行安全目标逐级分解、控制和考核,层层落实上级布置的各项安全任务。
6)“以人为本”,重点对作业层人员进行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培训管理。
7)健全和完善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实施法制化管理,开展反违章活动,坚持“四不放过”,杜绝事故重演。
8)负责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工作,推动安全技术现代化,提高运作可靠性。
4.4.1.3 安全监督体系
主任委员:项目经理
副主任委员:项目安全专责(负责日常工作)
委员: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
安全监督体系主要职责:
1)监督项目部、各施工单位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
2)监督涉及本单位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解决,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3 监督劳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
4)监督各级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组织或配合安规考试
5)参加和协助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
6)对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的建议或意见;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或意见。
7)组织开展项目安全监察体系网络活动。
4.4.2 职责
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具体见《安全与环境职责制度》。
4.5 实施与运行
4.5.1 培训、意识和能力
为了确保全体员工尤其是重要岗位的相关管理人员及现场各级人员能够胜任所担负的工作,以满足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及运行要求,项目部建立安全环境教育 培训规定,明确培训需求。
项目经理、专职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人员按规定进行健康安全、环境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入场安全管理教育和日常性培训。
对新入厂工人尤其是民工一律严格进行三级教育并建档管理,通过培训使每一位员工都掌握施工现场基本的安全注意事项、常见违章、管理基本要求和应急管理要求。
各施工单位对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教育和学习,特殊工种按照有关规定培训、取证、复审、登记、持证上岗。
4.5.2 沟通与交流
为了充分体现安全管理“全员参与”,提高安全管理绩效,本项目部将建立并保持各种内外部沟通与交流的方法和渠道,确保与业主、监理、公司本部、各施工单位、其它相关方进行有关的健康安全环境信息的沟通和交流。
项目安全专责负责项目部涉及安全环境信息沟通和交流的归口管理,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项目部领导层,传达到负责相应业务范围的各施工单位、相关方。
项目部严格执行安全与环境检查与考核制度和安全会议制度,通过各种安全会议、安全检查活动,将各种安全与环境体系运行要素充分运行,项目部将通过“安全工作联系单”、“检查纪要”、“会议纪要”等各种形式,加快、规范安全与环境工作的交流和沟通渠道,以有力保障生产安全。
4.5.3 文件与资料控制
按照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要求,项目部对健康安全及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和资料予以控制,控制内容主要包括:编制、审核、批准、标识、发放登记、作废、换版、管理等方面。
项目部内部产生的相关安全文件,必须经施工经理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发布。来自外部的文件和资料,应由项目安全专责审查其适用性后根据其适用范围进行分发。分发必须由项目资料员制定分发清单,各施工单位接收人员必须有签字记录。
文件状态按照受控、非受控两类,由安全专责提出,资料员负责进行标识。
受控的环境及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与资料主要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公司统一控制)、项目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 /施工方案、记录、环境和健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受控文件统一编号,确保文件发放前已获批准,确保对环境及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具有关键作用的各施工单位,都可得到相应文件和资料的有效版本,确保及时从使用场所收回或标识作废文件和资料,防止误用。
对出于法律或保留信息的需要而留存的作废文件和资料,均应进行适当标识。
项目各项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由项目安全专责编制,项目部施工经理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项目部全体员工都有责任检查并保证本岗位所使用的文件为有效的版本。
文件资料的损坏、遗失均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在资料室备档说明,以保证文件版本的最新有效性。文件与资料的更改、二次分发、补发均必须有发放记录。
安全文件资料发放记录表宜使用专门发放,宜与工程专业性资料发放分开,以便查找索引。
4.5.4 记录控制
项目部的各类安全检查、安全会议、安全专项活动、安全教育、安全验收等各类安全活动,应保留相应的过程控制记录。
负责人员按规定如实记录环境及健康安全活动的过程、结果,记录须清楚易读,标识明确,数据资料准确,便于识别,并可追溯相关活动及证明环境及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及其与标准的符合性。记录的保存期限必须到本工程全部移交为止。
4.6 实施控制
4.6.1 总体控制
项目部负责对承建的工程项目活动过程的健康安全环境运行实施有效性检查、监督、监测,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并监督各施工单位的执行情况。
设备专责负责采购管理及设备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相关程序文件要求的符合性。
项目部施工经理、机务、电气、热控、土建各专工和调试人员通过指导、监督等方式,对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艺过程设计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的安全有效性负责,并通过督促各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等方式,保证实施者理解并接受负责。
项目经理对资质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施工经理、安全专责负责对工程项目采用的协作方的资质监督管理,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文件要求。安全专责负责对管理人员、包括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资质审查,及施工人员上岗技能培训工作的管理,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文件要求。
各施工单位对本单位的人员、机械、作业等,按照岗位职责负责指导和监督所属范围内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控制。
各类重大潜在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理,根据各类应急预案与响应,编制专项应急预案与应急响应控制作业文件并按照执行。
4.6.2 场前控制和准备
各施工单位人员进场前,必须有体检合格记录,保证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岗位要求,无犯罪及其它不良记录。接受安全与环境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按照本项目管理规定,方可办证进场。
机械设备及各类工具、材料进场必须保证安全质量性能符合使用安全要求,经过鉴定验收合格。劳保、防护用品、消防设施进场前还要求履行检验手续。
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承建项目的特点,结合项目部确定的重大危险、危害因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等,报项目部、监理单位依次审批。
进行文明施工和环保策划,包括场容、场貌、六牌二图、现场标识、环境保护、健康等方面的保证措施计划。
4.6.3 落实劳动保护技术措施
各施工单位应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项目部负责监督监控。
4.6.4 持证上岗控制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安全培训合格证,各施工队必须至少配备一名持有“安全上岗证”的安全员,负责作业安全有关工作,特种作业人员都须按要求经过培训考核,并取得上岗资格证件,一般作业人员也应经过岗位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均需经过入场安全教育,方可上岗操作。
4.6.5 过程控制
现场过程控制严格根据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
4.6.6 应急预案与响应
为了保证在各类突发异常情况或自然灾害袭击下,做出应急处理和反应,预防或减少疾病和伤害,项目部建立并保持应对各类安全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的计划和程序。
项目部成立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应急指挥中心,项目部、各施工单位参加应急组织。应急系统指挥人员的电话公开,24小时开通,各施工单位有义务参与应急行动,提供相关资源。
应急处理预案编制后,必须对应急组成员和相关员工进行培训,适当条件下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预案的演习,验证其效果的有效性,总结改进和完善预案的有效性及可操作性。
4.7 检查与纠正措施
项目部建立并保持安全与环境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项目活动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进行绩效检查、测量和监测,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价。
依据确认的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相关标准、管理体系文件,通过组织各种安全检查(月度安全检查、每周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等)的方式,测量和检测各工程项目活动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与安全目标中的安全隐患指数进行比较分析,衡量实际绩效,并制订纠正措施和效果验证。
各施工单位对所属工程项目活动定期进行安全自检,安全员负责监督、督促措施的落实。
项目部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对健康安全环境目标、指标的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项目部定期对测量和监测结果,对各施工单位进行评价,根据对安全检查信息的数据和不符合项、事故、事件及其它不良安全健康绩效的数据分析处理,与衡量各单位安全管理的实际绩效,必要时采取纠正措施。
4.8 事故、事件
对于本项目部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和事件,按照《事故调查与处理管理规定》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9 安全保证管理措施
4.9.1 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与执行
1)针对施工特点,进行危险辨识、危险评价,对风险值较大的重要危害和重要环境因素,进行重点预防和控制。涉及到分项工程在作业指导书中必须列出清单并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安全施工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2)严格执行技术安全交底程序,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双方签字确认。
3)重大施工项目、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度。
4)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施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措施。
4.9.2安全设施
1)各施工单位应采用的安全设施应全部执行,实施安全设施的标准化,使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2)拆除安全设施(特别是综合楼临边护栏)应经过华电工程项目部书面同意,采取安全措施,施工完毕后及时恢复并报告批准人。
4.9.3安全教育
1)进场人员必须首先经过三级安全培训,体检、审查合格,方可进场。
2)建立安全安全教育卡片,汇总登记,造册管理。
4.9.4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是指凡在跌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跌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2)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高挂低用。
3)高空作业时,严禁向下或向上抛接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9.5脚手架
1)脚手架应由专人管理,专业架子工搭设。
2)脚手架搭设应经过验收、挂牌方可使用。没有搭设完毕或暂时停工的脚手架应在醒目位置悬挂禁止攀登的安全警示牌。
3)所有投入使用的脚手架、板、扣件等使用前均需进行检验。
4.9.6起重机械
1)起重机械应注明最大起重量,悬挂操作规程、安全准用证、操作人员名单、主要性能等。
2)起重作业持证上岗,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起重指挥信号、手势和旗语,使用对讲机指挥的机械其对讲机应使用指定的频道和频率。
4.9.7施工用电
1)项目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经审批后实施。
2)拆装用电设施均由用电单位专职电工进行。
3)盘柜内插座电压等级、开关负荷名称标示清楚,电源一、二次盘柜需上锁。
4)现场严禁接地保护与接零保护混用。
4.9.8危险性作业
1)进入坑井、地下、金属容器、潮湿地点作业,应使用不大于12伏的行灯照明,并做好防止缺氧窒息措施。
2)拆除作业、近电作业、爆破作业、吊装作业、射线探伤等危险性作业场所应有醒目的警戒、警告标志,并设专人监护,且夜间应使用红灯示警。
3)坑井、孔洞、陡坎、土方开挖区、高压带电区、重点防火区应设围栏或盖板,并有明显标志,易燃易爆品应单独存放。
4)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票,严格落实动火措施。
4.9.9焊接作业
1)气割点火作业严禁在罐体内进行。
2)气焊皮管不得阻碍通道,宜按固定设施方式布置,做到整齐美观。
4.9.10 防腐作业
1)防腐作业必须制订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
2)吸收塔外部必须布设警戒标识,实行出入登记制度。
3)严禁携带火种进出吸收塔。
4)在吸收塔周围10米范围动火,必须办理动火票。
5)吸收塔布设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维护良好。
4.9.11施工临建、施工辅助设施
1)现场施工临建建造完毕后,必须经过建造单位、使用单位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应有书面记录。
2)现场临时用电、力能管道等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应进行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现场围护墙体、各类宣传牌要经过验收。
4.9.12动火作业
1)现场动火作业一律实施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2)吸收塔及其周围10米范围内为一级动火作业区,必须向项目部办理一级动火作业票。
3)其余脱硫区域一律办理二级动火作业票。
4.10 各区域安全文明施工策划及标准
根据本工程施工计划,项目部按照环保分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强制性标准(Ⅰ)》对各施工区进行了全面策划并划分到施工单位,包括安全设施、定置化牌(文明施工标识及警示牌)、力能管线、电源布置、物料码放区等,项目部负责项目部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策划和督促落实。施工单位负责所负责施工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执行。
4.10.1 六牌二图
1)现场必须布置“六牌二图”, 在施工现场主要施工区域设置大小适宜、整齐划一、色彩醒目的“六牌二图”。
2)六牌:工程简介牌、总包单位简介牌(公司简介)、工程责任牌、方针目标牌(安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注意事项、安全无事故记录牌。六块标识牌版面尺寸高2000mm,宽1500mm。
3)二图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平面布置图、主要建筑物示意图。宽度尺寸为1.5米至3米。
4)现场实行区域管理。施工区域、设备堆放区域、制作区域、办公区域要用专用护栏围护,并留有便于人员进出的大门。
5)各区域内部要明确文明施工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并设置标示牌。
6)现场办公区地面、主要施工道路应硬化处理。
4.10.2 办公区域配置
1)办公室门牌上墙,布置得当,环境清洁,有关职责、制度、管理网络体系上墙。
2)办公室内安全帽应统一放置,各类办公物品统一规整,有管理人员桌牌。
3)各类物品规整存放,工程资料存放规范,存放齐全。
4) 企业项目部标识齐全,企业文化宣传牌上墙,具体见《安全文明施工强制性标准(Ⅰ)》,在会议室应有工程进度图、工艺流程图。
5) 施工单位办公区应按照项目部统一规划,项目部指导、督促施工单位落实。
4.10.3 责任区管理要求
1)项目部要依据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将整个施工现场区域划分为由各具体单位负责管理的各文明施工责任区(随项目施工进度调整),明确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区责任单位、责任人、监督人。
2)项目部每月对各施工单位责任区的安全文明施工考评,作为月度考评的重要项目内容。
4.10.4 着装和衣着
1)项目部管理人员应规范穿着带有公司标识的工作服、安全帽,不得在工作期间穿非工作装、非工作裤等。
2)施工单位应穿工作服,戴安全帽。
3)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应佩戴证明其身份的卡证。
4.10.5 施工现场场区、道路建设实施标准
1)施工现场的场地平整、坚实,无坑洼和凹凸不平。
2)施工现场中的危险区域设置安全围栏及相关禁止标志和警告标志;危险区 域夜间设置红灯进行示警。
2)施工现场地面保持清洁,无垃圾、废料、棉纱、破布、油污等污染源。
3)施工现场基坑、沟道挖出的土方,必须立即清理运走(条件允许可以就地平整),并堆放指定场地。运输途中,应采取防止土块抛洒的措施。土方在弃土场存放,应经常成形(梯形)打方整理。
5)施工道路必须是混凝土道路,并构成环形通道。施工单位根据需要修筑的临时道路可采用泥结石硬化路面,并铺沙石保持平整,以做到施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鞋不沾泥巴。
6)对易产生扬尘的区域地面经常洒水,防止扬尘。
7)施工现场地面保持清洁,无垃圾、废料、棉纱、破布、油污等污染源。
8)施工现场划分各文明施工责任区,明确各文明施工责任区责任人。各文明施工责任区内显著位置放置文明区域管理牌。
4.10.6 现场物料管理实施标准
1)作业过程中物料堆放有序,码放整齐成型,长短不一以外侧一头齐为标准。
2)施工现场设备材料堆放实行分区堆放,定置化管理。
3)设备材料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并垫有碎石子层,地面五积水,做到各种物资排放有序,标识清楚。
4)脚手架管件必须涂刷色标。脚手架管件在地面或平台上存放,必须做到搭设堆放整齐,扣件入箱。
5)各种沙石料要做到砖成垛,砂、石成方;大型物料应一头见齐;钢筋、构件、钢模板堆放整齐,并木方垫起。
6)基坑边缘堆置土方和物料距坑边不少于1.2米,堆置高度不超过1.5米。
7)弃土及时运出,临时堆土规范放置,不能占用通道,不能长期堆放。
8)物料,器材不得依靠建筑物墙壁堆放,应留有0.5米以上的间距。
9)每个作业面作业过程中要保持物料安全、合理摆放,及就时整理施工作业中产生的废料及垃圾;当时或当日作业完成,保证工完、料尽、场地清。
4.10.7 防火、防爆管理实施标准
1)要按照具体的,作业特点,合理配置灭火器材,灭火器应配置标牌。
2)各类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与维护,确保消防水畅通,灭火器有效。
3)各类消防器材放置于消防器材放置架上,放置架位置明显,实施防雨、防冻措施。
4)各类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与维护,确保消防水畅通,灭火器有效。
5)零星气瓶存放使用专用铁笼。
6)设置施工机械定置存放、加油区域,配置灭火器或消防沙箱。
7)技改脱硫项目,在吸收塔防腐开工前,须接好消防水带,并配置在吸收塔上。
8)动火作业必须提前一天办理动火作业票,设监护人,并配置灭火器材。
9)乙炔、氧气瓶不得暴晒,乙炔瓶不得放置在火星坠落的下方。
4.10.8 吸收塔防火管理实施标准
1)吸收塔各层必须配置灭火器材,并有固定措施。
2)吸收塔及其周围10米范围内为严禁动火区,若动火必须办理动火作业票。
3)现场电焊工必须进行电焊作业防火专项培训。
4)吸收塔及其10米范围内严禁存放易燃可燃物,吸收塔内的废弃施工物(塑料布、安全平网内杂物、废弃油漆桶、废旧安全网、木模板等),必须随时清理出禁火区。
5)吸收塔及其十米范围内严禁使用竹脚手板。
6)防腐作业时,应设置监护人,在未完全凝固前,不得离开防腐作业区。
7)吸收塔内的使用低压电照明,电缆无破损、露丝现象。
4.10.9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实施标准
1)施工现场沟道、孔洞、平台、扶梯等危险场所设置安全可靠的防护围栏(网)、
2)施工区域要设置标准的安全通道,使施工人员能够安全通过。
3)从事带电作业的工人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从事电、气焊作业的工人必须戴电气焊手套,穿绝缘鞋和使用护目镜及防护面罩等符合专用防护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4)基础开挖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放坡要求、支护结构设计、机械选择、开挖时间、深度、坡道位置、排水措施等。
5)挖掘基坑时,在基坑周围设置安全围栏及警告标志,安全围栏距基坑边缘不得小于1米。
6)基坑区域设置充足照明设施。照明满足夜间施工和人员通行安全要求,并根据工程需要及时调整。
7)基坑设置有上下台阶的通道,通道(扶梯)设置扶手、护栏等防护设施。
8)施工现场要对沟道、孔洞、平台、扶梯等危险场所设置安全可靠的安全围栏、护栏;坑、沟、等处铺设与地面齐平的可靠盖板。
4.10.10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工器具管理实施标准
1)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牌及机械管理牌,负责单位及管理人员明示。当日或阶段工作完毕后定位放置管理。如设备检修或因故障停止使用时,应挂牌明示。
2)木工、钢筋加工等机械转动部分、传动部位处以及牙口、刃口等尖锐部分设有防护罩或遮拦等防护装置。
3)各种电动施工机具做保护接零,设置漏电保护器,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4)在基坑周围移动施工机械时,其车轮、支腿或履带的前端与外侧要与基坑边缘保持大于基坑深度1.2倍的距离。
5)大型施工机械进入基坑时要有防止机身下陷的措施。
6)挖土机暂停作业时,挖斗要放置地面,不得悬空;行使时,挖斗位于机械正前方并离地面1米左右。
7)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区域作业时,前后距离大于8米,左右距离大于1.5米;在建筑物附近作业时,与建筑物的墙、柱、台阶等的距离不得小于1米。
8)施工机械,手持电动工具要由专人负责保管,进行定期检查与保养。施工单位进行定期检验,施工机械及手持电动工具需悬挂或粘贴检验合格标牌、标志。
9)焊接设备集中布置,统一布线并保持通风良好。零散布设的电焊机设置于干燥的场所,并配有防护棚遮蔽。
10)排水水泵接管牢固、卡紧。水泵的绝缘和密封性可靠。
11)各种施工机具做保护接零,设置漏电保护器,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12)空气压缩机各表盘表面标注正常指示值区间,目视管理。
13)空气压缩机输气管盘放规范,避免急弯与压迫。
14)冲击性风动工具如风镐、风锤、风枪等必须置于工作状态后方可通气。
15)吊钩出现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扭转变形超过10度、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时要予以报废。
16)钢丝绳断丝数超过规定数值要予以报废。
4.10.11施工用电实施标准
1)施工现场配置的配电箱、开关箱执行“三级配电,两极保护”的原则。
2)配电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严禁同一开关直接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用电设备。
3)设备接地或接零保护系统应符合专业要求,严禁保护零线和工作零线混接。
4)总配电箱、分配箱、开关箱坚固,其结构具备防火、防雨功能,位置布设合理并实施专职管理,明示管理单位、责任人。
5)配电箱、开关箱内配线绝缘良好,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固定牢固。
6)现场直埋电缆应沿主道路边缘直接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7米,转弯处在地面上设明显标志标识;通过道路时采用保护套管防护。
7)电缆沿构筑物架空敷设时其高度不得低于2米。
8)施工现场不得使用老化或破损电缆、电线。
9)所有配电箱门配锁,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10)用电设备的电源引线长度不得大于5米。
11)焊接场地无焊接垃圾,焊接设备尽量集中布置,统一布线,无裸线,标志清晰,有防雨措施,焊接、切割后必须切断电源,检查无起火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必须明确责任人,定期检查维护。
12)用电设施及线路电源插座、电源线路无损坏、老化、不得私自拆接设施、线路。
4.10.12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标牌实施标准
1)施工现场设置整齐明显的“六牌二图”,六牌为:工程简介牌、总包单位简介牌、工程责任牌、方针目标牌、安全文明施工注意事项牌、安全无事故记录牌。六块标识牌版面尺寸高2000mm,宽1500mm。二图: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效果图或工艺图。
2)施工现场办公区设置安全宣传栏和安全标语。
3)危险区域、危险部位应根据施工作业特点设置组合式安全警示牌。
4)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应保持整洁、醒目。
5)油漆库、木工间及吸收塔设置“严禁烟火”标志。
6)氧气、乙炔瓶存放点周围10米内设置严禁动用明火警告牌。
7)现场区域医务室设置明显标志。
8)挖掘基坑时,在基坑周围设置组合式安全警示牌。
9)停用检修的设备张贴,控制检修设备的电源箱张贴。
10)各类灭火器需配置专用标识牌。
4.10.13 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实施标准
1)土石方开挖及运输过程中,需有泥石防散落措施及控制扬尘措施。
2)施工现场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或河流。
3)施工现场严禁焚烧有毒、有害物质,有毒、有害物质按有关规定处理。
4)施工现场垃圾应及时清理分类存放于现场固体废弃物分类中转站。
5)施工现场应采取降低施工噪声的措施。
4.10.14 成品保护实施标准
1)不随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楼板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必要时要取得项目专业人员的认可,并出具书面通知后实施。
4.10.15 调试启动实施标准
1)项目部建立健全启动调试的组织结构,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并能正常开展工作。
2)调试经理审核调试试运措施中要对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提出一定的要求,并经过相关领导批准后在调试过程中认真执行。
3) 调试过出中,必须保证厂区道路畅通,路灯及标志完好,厂房内永久照明齐全完好并投入使用。
4)厂房内地坪做好,排水畅通,墙面施工完,地沟盖板齐全平整,内部清理干净,平台栏杆安装完毕,保温、油漆工作结束,全部工作符合规范、验标要求。
5)各设备、管道、油箱及电气设备应消除七漏现象。
6)用于工程收尾、消除缺陷的脚手架在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拆除,并清理干净。
7)厂房和油区等重点防火区域永久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并设专人值班。
8)参加调试人员要有明显的佩戴标志,做好连续运行的交接班工作计划安排。
9) 厂区厂房内环境清洁,无杂物、烟头等。道路畅通无阻,报警、紧急疏散通道畅通。
10) 厂区已经封闭,取暖、空调设备工作正常,门锁玻璃齐全,关闭严紧,屋顶密封完好无漏雨,主要工作场所温度噪音、粉尘浓度等符合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
11)竣工移交资料齐全、规范,字迹清楚,保管妥善。
12)工作票签发人考核后,名单公布。
13)办理调试、试运出入工作证,发放并登记。
14)各区域的安全保卫责任划分清楚,人员到位。
4.10.16 现场安全通道
1)现场安全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2)现场各施工区域
4.11 安全技术措施
4.11.1 压力容器
1)脱硫区域施工用压力容器(氧气、乙炔气、氩气瓶)领用时检查瓶体无损,瓶帽、减震圈齐全。在使用过程中应放在标准化存放装置中,并保持安全距离,同时每个集中存放的区域,气瓶最多不能超过5瓶;在每个存放区气瓶的上方要有上下隔离的板。
2)不得使用有鼓包、裂纹或漏气的橡胶软管。如发现有漏气现象,应将其损坏部分切除,不得用贴补或包缠的办法处理。
3)氧气橡胶软管、乙炔气橡胶软管严禁沾染油脂。
4) 氧气橡胶软管与乙炔橡胶软管严禁串通连接或互换使用。
5)严禁把氧气软管或乙炔软管放置在高温、高压管道附近或触及赤热物体。不得将重物压在软管上。应防止金属熔渣掉落在软管上。
6)氧气、乙炔气及液化石油气橡胶软管横穿平台或通道时应架高布设或采取防压保护措施;严禁与电线、电焊线并行敷设或交织在一起。
7)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烤,可用浸40℃热水的棉布盖上使其缓慢解冻。
4.11.2 严防“两高”的施工措施
1)在脱硫区域0米及以上各层安装照明,以保证在夜间有足够的光线来满足夜间施工。
2)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时,停止脱硫钢结构吊装作业。
3)雨天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采取防滑措施。施工人员垂直攀登时,使用安全自锁器。
4)在单梁上行走及作业时,须架设水平扶绳,并且要根据实际情况,铺设安全网。高处作业人员配带工具袋,较大的工具系保险绳。
5)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
6)在进行脱硫平台栏杆施工或高处作业时,点焊的物件不得移动;切割的工件、边角余料等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铁丝扣牢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7)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应办理移动防护设施申请,在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验收。
9)严禁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机具及安全设施。钢结构上临时存放的格栅、栏杆、材料等必须与钢架捆绑牢固。
4.11.3 防止脚手架事故的防范措施
1)搭设、拆除、更改脚手架时,做好安全交底。
2)实际作业时,由持证架子工实施,架子搭设之后,分级验收。
3)挂牌标识。搭设、拆除脚手架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例如,缆绳、区间隔离、设监护人等。
4)拆除脚手架时,严禁从高处往下扔架子管、扣件。
5)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部分防护设施进行作业时,应办理移动防护设施申请,并应有防止坠落的安全措施
4.11.4 吊装、起重事故的防范措施
1)起吊物绑扎时要牢固。吊钩悬挂点与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钩钢丝绳保持垂直,严禁偏拉斜吊。落钩时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
2)吊物未固定时严禁松钩。当工作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停止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如脱硫烟道的吊装)。
3)当风力达到六级及六级以上时,停止起吊作业。
4)起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起重人员在吊装前严格检查所用的起重机械、吊装工具、绳索是否正常完好。
5)严禁超负荷吊运,对超高、超宽物体的吊装,制订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
6)起重操作人员在吊装物体时,注意力要集中,要留有避让余地,悬吊物体上下,严禁站人和通行,在吊装作业时,提升或下降必须平稳,避免有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严禁任何人随同吊装设备升降,在吊装过程中,因故(停电等)中断,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使吊装物体长时间悬空。
4.11.5 防毒、防尘措施
脱硫区域施工工序交接多,特别是特殊防腐玻璃鳞片的施工,这种施工工序施工前要对设备进行喷砂处理,这就会对施工区域造成很大的粉尘污染,同时玻璃鳞片施工时会产生有毒的气体,这样都会对我们的施工人员造成伤害。脱硫吸收塔、大部分脱硫烟道都要进行这种施工工序,在这种工序施工时协调有关单位进行隔离,同时在此区域施工的人员要戴防毒面具。
4.11.6 安全防护设施
在脱硫钢结构的每一层挂随层安全网,在12米挂安全挑网,伸出柱外3米,在每层平台布道之间满铺安全网,给施工人员有力的二次保护,同时在12平台上要搭设满层的脚手板,在烟道位置铺设脚手板,以达到与其它区域的隔离,在临边(钢结构、未闭合的平台、烟风道等临边)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栏杆。在高处作业攀登和行走(高处作业平台、步道临边、钢梁等处)设置钢爬梯、水平安全防护绳、垂直攀登自锁器。严格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并随时调整、不断完善各个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做到施工区域安全设施齐全、严密、有效。
4.11.7 电焊机安全使用措施:
脱硫区的电焊机,按区域统一布置,电焊机安装在架高的电焊机集装箱内,并做好电焊机集装箱的接地和防潮保护工作,电焊机按照要求要挂牌使用。雨中、雨后及时排除设备周围的积水,使用机械前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是否良好。电焊工在潮湿的部位作业前,采取干燥、通风和加垫绝缘板并设监护人的措施。在焊机不用时,施工人员要及时切断电源。在脱硫特级危险区域施工人员在每天施工完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并将焊机的二次线收回工棚。施工人员在不用电焊机时必须确认电焊机本体的电源开关已断开,再及时对电焊机箱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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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项目安全与环境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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