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和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然而近期全国各地特大安全事故频发。这些事故不但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而且在社会上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作为安全事故多发的建筑施工行业,应引起高度重视,吸取血的教训,提高认识,防患于未然。就自身工作经历谈谈施工企业如何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引起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有些领导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识不足,不能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的关系,在进度、质量、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往往是安全让步,没有把安全当大事抓。
实行项目法施工,项目经理在短期行为的冲击下,在安全设施上舍不得投资,只求在近期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只顾当前,不顾长远,急功近利,对安全生产心存侥幸。
有些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素质差,对规范、标准不熟悉,对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少,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
施工队伍素质低。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日益发展,建筑队伍迅速壮大,大量民工涌进,而民工的安全技术知识较差,对安全操作知识也非常肤浅,不系统,因此缺乏自我防护能力。
对机械设备操作不规范,人员不固定,维修保养跟不上,只重使用,轻管理,对防护装置,或弃而不用,或失灵不修复就使用,机械设备老化,该报废的不报废仍在继续使用。
没有按规定使用安全保护用品,或者保护用品质量低劣,根本起不到保护作用。如桥梁工程施工采取多层作业,主体施工时,该设栏杆、安全网的地方不设等等。
施工现场用电不规范,在高空线路或设备边不设围栏或防护网,电器设备未进行有效的接地接零,没有必需的漏电保护装置,电线、电缆破皮、老化、乱拉乱扯,管理混乱造成漏电等。
施工现场没有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对消防设备不熟悉,发生火灾,就手足无措。
综合上述,发生安全事故的最根本的原因:一是人的思想不重视,素质低下,安全意识差;二是机械设备安全保护性能差,施工人员操作不规范:三是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可靠性差。为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抓住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才能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
二、搞好安全生产的建议:
纵观历史上安全防范措施的发展过程,横看世界各国在安全设防上取得的成功经验, 第: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所有的人同所有的动植物一样,都有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它是求得生存的最原始的最基本的一种本能。但人与人之间这种本能的差异却很大,如有的人即使从事危险性很大的工作也能做到终生不受伤害,有的人就是做一般的工作,仍经常受到伤害,这就是事故致因理论中单因素理论–“有事故倾向的工人”的理论中所阐述的观点。工业化施工生产的本身就是一种危险性较大的创造财富的过程,其中最先进的科技含量又很大,因此对人的素质要求就一定得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必须得强,这就如同对飞行员和清扫工的素质要求不同的道理是一样的。企业在招聘和选用人员时必须要注重以下个方面。
1.人的基本素质好。做为一个自然人,其素质差别非常大。素质可分为身体素质、精神素质和思想素质。身体素质好是指人的身体发育正常,躯体及内脏器官没有疾病,能够正常地从事各种活动;精神素质好是指人的思维敏捷,反映迅速,神经方面健康、理智,对各类事故能迅速地做出正确的判断;思想素质好是指人的世界观和道德品质,要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要有乐于奉献、与人为善、把爱心献给大家的精神。其次,人的基本素质也包括热爱生活,只有热爱生活的人才会珍惜自己的生命。
2.有较丰富的生活阅历和工作经验。生活经历和工作实践能在潜移默化中丰富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虽然是求得生存的一种本能,但除了生理上的那些自我保护功能外,其余的都是后天通过学习模仿、经验积累、接受教育等等形式获得的。身经百战的老战士和经验丰富的老工人都能利用各种方式巧妙地保护自己。
3.受教育程度和接受安全专业培训情况。通过文化程度可以从一个侧面看一个人的基本素质和智商的高低;通过接受安全培训情况可以看到一个人的安全专业基础知识(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术、安全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掌握的程度如何。总之,受教育的程度高,经过高水平长时间安全专业培训的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无疑是较高的。
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是一个发自内心的主动意识,是一种需求,一种不需要任何外力的内在潜意识。把它做为施工生产与事故间的第道屏障必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强有力的行政保证体系
行政保证体系可分为两个层面,一个是国家各级政府,一个是行业各级组织。虽然他们在职能和权力上所起的作用不同,但它是确保安全施工生产的最基本也是最有力的保证之一。
为了确保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国家及各级政府必须制定出保证安全生产的大政方针,并以法定的形式颁布,强制执行。在政策和法律方面同时也要对安全生产给予必要的保障和倾斜,各级政府要层层贯彻,并严格指令各行业、企业认真执行。在贯彻执行的过程中各级政府要不断地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对贯彻执行不力的行业、企业要利用政府职能作必要的干预和处理。
行业要根据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制定出本行业、本系统的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等,以确保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并要以强有力的手段要求下级各机构、企业严格执行。对存有问题的机构和企业要进行必要的及时的调整和处理,对企业进行考核时应将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上。
企业要根据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依据行业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出本企业的各项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办法等等。企业的各级行政一把手,各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必须是安全工作的第1责任人,要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办法的贯彻落实。为了能够达到目的,企业可以利用各种手段和措施加强安全工作,如安全风险抵押,处罚违章人员和失职的管理人员,奖励对安全工作有贡献的人员,健全安全责任制,“评先选优”时实行安全一票否决等等。
第:技术保证体系的科学正常运作
技术保证体系是一切施工生产过程中确保安全的重要环节,如果在技术方面的哪个环节上出了问题,那是最易发生重大事故的。它远比作业人员个人违章行为所造成伤害的后果要严重得多。做为施工生产企业来讲,为了保证安全施工生产,在技术方面应抓好两方面工作。
首先要确保在用的和将要购进的各类设备、工具、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能够满足安全施工生产的需要,能够满足所出产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需要。从世界各国历年来发生的重大事故中不难看到,由于机械性能、产品质量、材料质量、工程质量而引发的惨案时有发生。因此,企业中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各级工程技术人员一定要把好这一关。
其次要确保施工生产的工艺流程、操作方法、人员配置、机械工具的配置、安全技术要求、质量要求等的合理性、科学性。要达到这个目的必须健全一套完整的、严密的、运作正常的技术保证体系和技术文件运作程序。技术保证体系为:企业总工程师-工程技术处-项目总工程师-工程技术科-分部工程专责工程师-分项工程技术员。该体系要选用业务精通、责任心强、年富力强、敢于负责的人员来担任。技术文件的运作程序应为: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经批准后)-分部工程施工方案-各有关部门和人员会签-总工审批-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积压有关部门和人员会签-总工审批(项目)-向施工人员交底-开始施工生产-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进行跟踪检查指导。这套程序在实际运作中还要做进一步的细化,要建立起一套制度和办法;要做到一切施工生产活动必须有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生产前,要详细地向施工生产人员交底,否则不得开工。对未按此要求做或擅自更改方案措施的,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造成后果的要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必须要严肃技术纪律,只有这样才能在技术上确保安全施工生产。
第:科学、标准、齐全、及时、可靠的安全防护硬件设施
一切为了确保安全而专门设置的装置、设备和物品均为安全防护的硬件设施。安全防护中的硬件设施在实施安全防护中所起的作用最直观、最有效。每个工程都有许许多多的施工生产人员受到安全防护硬件设施保护的事例,同时也发生过许多由于这些硬件设施的不完备而使施工生产人员受到伤害的事故。安全防护的硬件设施如能设置得十分完美的话,夸张点说,施工生产现场将会出现想自杀都困难的最佳状态。要达到这一状态,应在以下五方面下功夫。
1.科学。是指安全防护硬件设施在制造。安装、使用过程中的合理性、先进性。如起重机械中限位装置的电气部分,各类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中的制动装置,现场的防坠落设施等等都要充分利用高科技的先进技术。
2.标准。也就是统一。统一规格、统一颜色、统一材质。目前有一些用品国家已经制定了标准,如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电力行业对平台栏杆、孔洞盖板等制定了行业标准。对那些目前还没有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如楼梯临时扶手、沟道盖板,高处单梁行走做防护的手扶水平拉绳等等,各企业和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安监人员要统一制定出自己的统一标准,一个大型的施工现场绝不可以出现安全防护硬件设施在制作、作用过程中的随意性。
3.齐全。就是在空间上留孔洞。所有应当使用、装设安全防护硬件设施的地方必须全部装上,不留一点空缺。这其中也包括个人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帽等。
4.及时。就是在时间上不留空隙。一个新的施工环境形成后,第一件事就是首先完善各类安全防护的硬件设施,然后才可进行施工生产。已经在用的各类安全防护硬件设施,如有损坏、拆除现象发生,要立即进行恢复和修补,不可有丝毫的侥幸心理。
.可靠。即牢固、准确。牢固是要经得住使用,在真的发生事故时能够起到保护作用。准确是设置的地点必须正确,经过计算和实地验证,使全部的安全防护硬件设施都能充分地发挥作用。
第五:健全有力的安全监察保证体系
安全监察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其工作范围包容了企业内的所有工种、部门及各层次的人员。前面所述的安全防范的作用发挥如何,有无疏漏均都在安全监察范围之内,安全监察保证体系是一个监督和制约的机制,对各环节上安全防范的漏洞起到一种补救的作用。因此它成为安全与事故间的最有力的屏障。
安全监察保证体生活费是对上述的一种保证与加强。为了使第――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安监部门除了在招用人员时,要做好自测、审查、体检、学习、培训、考试,挑选高素质的工人外,还要在日常的实际工作中采取各种方式和手段努力提高全体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如定期的安全培训,安全会议,安全活动,各类安全宣传教育等等。为了使第――行政保证体系强有力,安监部门要利用职责权力对各级行政领导和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当好参谋,确保国家的安全施工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得以贯彻落实。为了使第――技术保证体系的科学正常运作,安监部门要对技术文件和技术文件运作的全过程实行监控和审查、会签,并在施行的全过程中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为了使第――安全防护硬件设施的科学、标准、齐全、及时、可靠得以实现,安监部门除制定许多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强制执行外,还要深入第线经常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考核,对存在问题的部位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从而使这不断地得到强化,确实起到阻挡事故发生的屏障作用。安全监察保证体系也就成了当之无愧的安全与事故间的最后一道屏障。
这五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关连、相互渗透、缺一不可的,谁都不可以独立存在。无论哪薄弱都将会发生严重的后果。将这五交织、结合在一起,就可在施工生产与事故之间形成一座牢不可破的无懈可击的安全堡垒。事故的成因是多方面的,随机性也是很大的,但是所有的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只要我们科学地认真地依照事故形成的规律实施各种预防措施,一切事故都可以消灭在形成前的过程之中。上述的五在事故形成的不同阶段发挥着各自的作用,本文只是叙述了一个轮廓。每都有许多详细的内容,都有许多细致的工作去做,有些内容和工作得需要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自己去发挥、自己去创造、自己去填充。这五道如能强有力的形成了,那么我们与事故之间就有了五道难以逾越的障碍,我们消灭事故的总目标就必将会实现。
总之,施工安全事故涉及的范围广、原因多、突发性强,但我们只要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管理机构,健全安全制度,根据各项工程的具体情况,制订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措施,狠抓落实,做好防患于未然,那么施工安全事故必将大大减少,对保护施工人员生命和国家财产具有重要意义。2009-7-25
<B style=’color:black;background-color:#ffff66′>浅谈</B>对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建筑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广大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如果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不但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且会直接影响社会秩序的稳定。所以,我们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树立“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政绩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不断探索、遵循和适应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规律,发现、应对和解决各个不符合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要求的问题,建立了完善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兢兢业业抓落实,一丝一毫不放松,推动工程质量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
一、引起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有些领导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识不足,不能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的关系,在进度、质量、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往往是安全让步,没有把安全当大事抓。
实行项目法施工,项目经理在短期行为的冲击下,在安全设施上舍不得投资,只求在近期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只顾当前,不顾长远,急功近利,对安全生产心存侥幸。
有些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素质差,对规范、标准不熟悉,对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少,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
施工队伍素质低。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日益发展,建筑队伍迅速壮大,大量民工涌进,而民工的安全技术知识较差,对安全操作知识也非常肤浅,不系统,因此缺乏自我防护能力。
对机械设备操作不规范,人员不固定,维修保养跟不上,只重使用,轻管理,对防护装置,或弃而不用,或失灵不修复就使用,机械设备老化,该报废的不报废仍在继续使用。
没有按规定使用安全保护用品,或者保护用品质量低劣,根本起不到保护作用。如桥梁工程施工采取多层作业,主体施工时,该设栏杆、安全网的地方不设等等。
施工现场用电不规范,在高空线路或设备边不设围栏或防护网,电器设备未进行有效的接地接零,没有必需的漏电保护装置,电线、电缆破皮、老化、乱拉乱扯,管理混乱造成漏电等。
施工现场没有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对消防设备不熟悉,发生火灾,就手足无措。
综合上述,发生安全事故的最根本的原因:一是人的思想不重视,素质低下,安全意识差;二是机械设备安全保护性能差,施工人员操作不规范:三是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可靠性差。为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抓住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才能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质量监管,提高工程质量
我们深知,工程的质量是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生命线,也是做大做强建筑业的根本保证。而其中住宅的质量更是关系到千万户居民的切身利益,住宅的质量不好就容易引起集体上访和投诉,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因此,我局有关处室和质监总站对市区住宅的质量尤其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力争让住户都住上放心房,从目前市区已竣工的住宅看,质量还是比较令人满意的。我们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⑴、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各方质量主体的质量行为。对每项工程的施工现场都配备固定的质监人员,落实责任,严格考核,自始至终严抓质量监督工作。同时,局职能科室和市质监总站经常开展联合质量大检查,重点检查监理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工程实体质量是否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施工单位的质保体系是否健全等,使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对质量工作不敢有丝毫放松。
⑵、出台了《绍兴市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即实行“一户一验”。这样不仅增强了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的质量意识,也为每位购买住房的老百姓把住了质量关,避免了过去整体验收和抽查检测所造成的质量遗漏,可以减少交付后的质量投诉。同时,有了分户验收,就是给每套房子建立了一份质量档案,开发商向住户交房时应提交《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相当于提交了一份分户质量合格证。
⑶、为了防止竣工验收走过场,规范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检验的程序和行为,保证主体结构工程验收结论的真实性和科学性,市质监总站制定了《绍兴市区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实体检验及复查暂行规定》。在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时,除了通常采用目测、触摸和简单量测外,还必须采用仪器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在正式竣工验收时,规定必须有不少于2名的住户代表全过程参加验收,以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还建立了分房前回访制度,督促施工企业做好竣工验收后的善后工作,切实履行保修责任。
⑷、针对前几年住宅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通病,特别是住宅质量投诉中较典型的现浇楼板裂缝问题,我们组织有关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通过多次研讨和分析,出台了《防止住宅工程现浇楼板裂缝的若干技术规定》,实施后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近两年,随着一些新材料、新工艺在住宅工程中地应用,出现了一些新的质量问题,为了克服这些质量通病,进一步提高住宅质量,我局于编制了《绍兴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统治导则》,明确了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导则》的规定,落实《导则》的技术措施。
⑸、严把建筑材料质量关。为了堵塞伪劣建材流入建筑工地,确保建筑工程质量,我局成立了建材质量管理小组,实行了建筑材料应用备案制度,并围绕“推广、检查、处罚”三个环节,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我们每月对施工现场的建材进行一次抽检,去年共抽检建筑工程121只,建材272批次。会同市技术监督局开展了建材质量打假活动,共对64家生产、使用不合格建材的单位进行了处理,销毁不合格钢管400余吨,查封处理不合格新型墙体材料约50万元,从而从源头上确保了建筑工程的质量。
⑹、做好质量投诉处理工作。职能科室落实专人,专门接待房屋质量投诉并协调处理。对质量问题较大或涉及面较广的投诉,会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四方主体和有关专家对质量问题进行会诊、分析,提出处理方案,在此基础上再进行耐心细致地解释和协调处理。
三、狠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我局在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上沿用了安全管理者分片管理,责任到人和交叉检查的模式,充分落实了管理人员的职责,调动了管理者的积极性。通过各部门、各单位的努力,我们在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市去年共发生四级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二起,死亡二人,与前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都下降了30%,市区连续二年保持着零事故状态。具体做法如下:
⑴、积极整合我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资源,我们先后出台了《绍兴市区施工企业安全片组活动管理办法》、《绍兴市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管理规定》等规定,调动各方主体在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了业主、监理、施工企业和政府主管部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局面。
⑵、2005年我们建立了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其中包括:综合考评制度和安全监理制度、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制度、建筑施工大型设备安装登记备案和安全监理费用等制度,有效地贯彻落实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⑶、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督查促落实。我局通过例会和其它形式向施工监理公司领导及技术管理二个层面全面交底,并开展了有效的工作。在去年省建管局七月份的全省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和十月份的专项整治执法检查中,对我局专项整治工作的布置和落实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对我局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和重大事故抢险救援预案的建立和演练工作给予了通报表扬。
在对绍兴市区工程每月进行的专项整治活动中,去年共发出整改单91份,停工通知书13份。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强制性条文工程的责任人给予了行政处罚。
⑷、贯彻落实省建设厅“向科技要安全”的指示,我局着手对施工现场起重设备之一“井架”的卸料口防护门进行了改造,淘汰原有难以满足规范要求的防护设施,以防止或杜绝因出料口防护门的缺陷造成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目前该项改造项目已通过形式鉴定,并在部分工地组装投入试验性使用。
⑸、根据国务院《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要求,我们从企业和项目安全员的配置情况入手,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尤其是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工作,力求做到企业和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的职责到位,人员到位,管理到位。同时,建立和完善了监理安全生产台帐和实行安全监理大纲制度,促进绍兴市安全监理模式定型化。把安全监理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范畴,使之具体化,常规化。
⑹、根据国家建设部印发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我们结合绍兴市区的实际,出台了相应的补充规定:一是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二是该四项费用费率应按照工程的性质、规模、地段等不同情况分别计取,其中安全施工费费率不得低于定额规定的中限,文明施工费费率、环境保护费费率和临时设施费费率不得低于定额规定的下限;三是业主、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在招标文件中应单独明确该四项费用的费率;四是施工企业在编制标书时,应把四项费用合计单独报价,且下浮幅度不得大于10%;五是在工程开工前业主必须预先支付40%,其余部分按工程进度支付,在主体结顶前支付完毕;六是业主与施工企业签订合同时,该四项费用的额度、支付时间必须在合同中单独明确:七是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业主应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将该四项费用的支付计划书一并提交;八是针对工程监理单位增加了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监理内容,根据监理工程规模的大小,规定另增加一项安全监理费,且安全监理费率不得向下浮动。此外,还对建设单位末按规定支付,施工单位挪用专项措施费用均作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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