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程序
一、工程项目开、复工报告管理程序
根据工程局制定的开复工检查验收制度,无论是新开工项目还是复工项目,项目经理部应在开、复工前组织一次全面的检查验收,就现场的管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措施方案、现场施工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能否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能否保障正常的安全生产需要等相关事项,进行细致、全面的检查验收,并对从业人员开展教育培训,经自查符合要求后,填写开、复工报告(见样单),报监理和建设单位确认同意后,通报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各单位主管部门应进行审查复检,并进行汇总登记备案,填报开、复工汇总登记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严禁开、复工。
二、大型起重设备进出场安拆管理程序
国家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或办法,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对租赁、使用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工程局要求各施工项目部,在采购、租赁机械设备前,应对设备状况或性能进行考察验证,对租赁方的资质等进行确认。设备通过进场检验准备安装前,必须实行通告程序,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具体要求如下:设备进场后,项目部应组织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完好后,建立进场机械设备台帐,安装(拆除)时填报安装(拆除)通告单(见样单),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验备案,搞好旁站监控工作,做好记录。上级主管部门应依据管理需要,采取措施进行复验、监控,建立机械设备备案登记台帐,完善机械设备管理档案。
三、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签字管理程序
工程项目开工前,分包队伍作业人员进场后,项目负责人应在现场及时组织开展对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或培训,灌输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介绍施工现场危险因素与防范措施,讲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确项目管理制度,提出安全注意事项,促进从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帮助其提高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三不伤害”。
教育培训要结合不同季节、施工阶段和作业环境的变化,适时进行。
在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流动更换频繁,专业作业人员更替时有发生,对此,应依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分部分项分专业的教育培训,力争全员全过程。安全教育资料可依工程局出版的《农民工安全教育手册》为基本素材,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与时俱进的教育内容和灵活的教育方式,通过事故案例的解读和现场观摩的形式,强化安全知识的了解和普及与安全技能的掌握和提高,从而全面提升综合素质,为安全施工打造扎实的思想意识基础和防范技能。受教育人员应进行实名制登记,并履行本人签字确认手续,连同全面详尽的教育内容一同存档,完善教育培训资料。
四、检查验收组织实施管理工作程序
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依赖于组织健全,靠制度建立,明确了管理职责,才能恪尽职守。
项目经理部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验收工作,做全方位的检验督促。项目经理每周应组织一次现场全面检查或验收,安全员负责协调,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临电设施、安全防护设施、文明施工状况以及施工作业行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予以协调解决,发现不安全行为予以及时纠正;并依施工进程的需要,及时对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如现场临电、基坑与模板工程、各类脚手架,临边洞口防护及危险作业监控措施等要及时予以验收确认,查验其是否符合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布设、搭设是否安全稳固,能否满足施工安全需要,如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下发安全隐患整改单,或暂停施工,部署、督促整改,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参加检查验收的人员应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和分包队伍负责人等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单由相关责任人负责填写,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安全员或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完善检查验收内业资料。专项检查或日常巡检,项目安全负责人或安全员可自行组织,及时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五、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管理程序
一般情况下,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依照规定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现场临电方案必须由电气专业技术人员编制,项目技术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审批,报总监理工程师审阅批复。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或关键工程、特殊工序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或项目技术人员编制,报本单位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由单位总工程师审批,报总监理工程师审阅批复后方可实施。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专家论证。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审批程序。
确认后的安全专项方案应由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项目部管理人员、专业工程师、分包施工队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直至由专业工程师(工长或技术员)向所辖管理区域的所有作业班组或所有作业人员进行细部的详尽交底,履行全员签字手续;并由工长负责按照专项方案要求安排部署、组织协调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实施过程,技术负责人定期巡查实施情况。
六、奖罚处置单据核定会签管理程序
为维护正常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各单位应贯彻执行保证金预缴制度,在签订分包合同或安全协议时,要求分包队伍按一定比例预缴安全与文明施工保证金,或在拨付工程款时按比例予以适时扣缴。项目部应经常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状况进行检查与评价,对不履行中建管理理念和管理制度,违规作业、野蛮施工的单位或个人提出批评和处罚,对各方面表现优异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奖罚处置应予公示。项目的相关奖罚管理实行会签制度,具体程序规定如下:项目相关管理部门开具的处罚或奖励单据,应及时在项目例会上宣告,对奖罚原因和情形进行公示,形成记录;在每月或每次进行工程量核算或工程款拨付时,各有关部门实行会签,如工程部、技术部、安全部、商务部门等应在分包单位获取的工程量核算或工程款拨付审批表(见样单)等类单据上签署意见,将相关奖罚单据据实汇总附后,核定本阶段奖罚数额;待各部门签署意见后,由项目经理最终确认签字;分包单位依此作为向财务部门结款的凭证,财务部门依此审批表予以核定结算。如果分包单位已预缴了安全保证金,则宜在保证金中扣减;否则,如不能满足,应在工程款拨付时及时据实予以扣除。
项目经理部应按季将奖罚情况向单位主管部门汇报,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奖罚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发现违规操作应予严惩。
七、安全协议签订审查管理工作程序
一般情况下,工程项目的分包队伍包含土建、水电、砌筑、装修、消防等多个专业分包。作为总包单位,应依据中建六局﹝中建六安(2007)280号文件﹞要求,及时与各分包单位签订 《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确定遇有特定情况发生时的处理程序以及争议的解决渠道和方式方法,明确协议有效期限。安全协议必须与法人单位签订,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认可,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署上签订日期。安全生产协议签订审查与管理工作应参照以下程序进行:分包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项目法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验通过,并负责办理加盖单位公章相关事宜,建立安全协议审查登记台帐。项目施工前的审验服务相关管理流程,应实行会签制度,安全管理实行一票否决。
八、安全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程序
安全保证内业资料,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综合反映,是企业安全管理评价的重要内容;是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记录和凭证,是日常工作的积累,具有真实性、时效性、可追溯性,是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要做到实物和文字相符,行为和记载对应,反映出安全管理的全貌和全过程。
为了规范施工项目内业资料的管理,特此明确如下:
1、安全教育工作由项目经理组织,全员参加,安全员负责教育资料的整理和签字确认手续。
2、专项施工方案由技术人员编制,按分级制由技术负责人或总工审核、审批,并分级负责施工技术交底工作。安全员督促实施,并负责安全交底资料的收集归档。
3、检查验收工作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技术、工长、相关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由相关责任人填写检查验收表,并履行签字手续,安全员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保存。
4、综合管理与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由项目经理组织安排,相关责任人编制、填报,安全员收集备份存档,督促完善。
5、项目安全考核工作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员收集完善考核资料。对项目经理的考核,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6、文件收发由单位指定人员负责,及时登陆获取,填报文件收发登记表,注明传阅情况和落实措施。工程项目其他安全管理工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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