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保证安全目标措施
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工地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工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实现工地的安全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工地现场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组织实施。
1、本工程的安全问题,主要是施工用电、消防防火和材料的保管,以及产品保护。主要措施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督促整改,本着”谁负责生产,谁负责安全”的原则,项目按岗位职责条例分工负责安全,设专职安全员一名。对公司、质安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单,项目要及时整改并按时回复。
二)项目经理为工程安全目标的直接人,与各施工班组实行安全奖罚制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促进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强化安全教育,凡参加施工的人员,坚持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档案。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均必须接受安全教育,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设置各类安全生产宣传牌,建立各种机械操作规程,新工人进场集中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领会安全生产文件精神,针对本工程特点,讲清应特别注意的地方。
三)实行安全交底制度,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人员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文字记录。
四)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公司一月检查一次,项目部每旬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组织安全值日制。
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安全”六大纪律”、”十个不准”的规定和”十项安全措施”进行施工。
六)做好各类机械的安全防护、限位装置及电器设备的接地接零。所有机械均需设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均需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同时要对各类装置进行定期检查,按公司程序文件规定做好机械设备维修记录(含维修计划)。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责任。
七)施工用电线路按规定规范整齐设置,动力和照明要分开安装,施工用电必须安装有效的触电保护器,做到三级保护,但要注意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的相关规定。施工用电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责任。
八)施工用电,器材应有较好的绝缘性能,电线不允许破损,也不允许直接拖地,现场夜间不施工应有适当照明;当夜间施工时,操作面应有充分的照明,机械设备要做到一箱一机一闸一保护。
九)电焊等专业工种必须有操作上岗证。
十)楼面施工荷载不得超载,材料应分散堆放。
十一)做好各类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台帐,如实反映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凡是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必须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整改后需进行验证,消除事故隐患。
十二)严禁高空抛物。清除垃圾、多余材料要及时用袋装法下运。
十三)健全门卫制度,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带儿童进入施工现场,现场职工均佩证上岗。
十四)由安全员负责建立好项目部的安全活动台帐,从制订安全计划到落实,从实施到检查的各种活动有记录,建立好一套完整的安全管理
十五)做好消防工作,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具,每层处都有有灭火器,并指定专人检查。电焊时应清除周围的易燃物品,焊机使用时应有专人监护,焊工下班后专人检查。
十六)施工中遵守消防法规、装修材料应符合消防要求,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场。
十七)教育和制订安全应变措施,防消结合,责任明确,制度严密,警钟长鸣。
2、具体措施
一)高处作业
⑴高处作业须带好安全带,做好个人保护工作,严禁高处乱抛物品。
⑵登高作业人员必需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四口临边防护
⑴结构上四周临边,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⑵平面洞口,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应在砼结构中预设牢固的钢筋网片或洞口加盖牢固盖板。
⑶楼梯间用钢脚手架搭设护栏(包括楼梯边设临时防护栏杆)。
三)攀登、悬空作业
⑴攀登、悬空作业所用工具设备必须经技术鉴定、验证。
⑵悬空作业必须有可靠的立足点,并视具体情况设置防护栏网。
⑶外立面窗及玻璃安装和油漆施工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或窗台上违章操作。
⑷操作平台的制作、安装、使用应严格安照设计图纸进行,应在平台显着位置标明允许使用荷载,并设专人监督严禁超载。
四)交叉作业防护
⑴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作安全网、防护棚等安全防护层。
⑵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⑶钢模板等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一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一米。
⑷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五)防火安全
⑴工地应设防火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三级防火责任制。
⑵重点部位建立安全制度,且制度上墙。
⑶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操作时带好两证一器,落实好监护人,严格执行”十不烧”制度。
⑷现场一般按每100平方米配备二只灭火器,重点部位每25平方米一只。
⑸焊割作业点与氧气、乙炔瓶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氧气瓶、乙炔瓶应设专用仓库,空瓶必须进库不准乱放。
⑹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器火灾。
六)机械设备安全
⑴严格执行机械设备验收制度。
⑵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认真贯彻条例制度和定期保养制度,作好操作前、后的设备清洁、润滑、调整和防腐工作。
⑶严格执行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应按原有的技术性能的规定正确使用,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
⑷中小型机具如:砂浆机、木工平刨机、电焊机等机械须设操作棚,务类离合制动器,防护罩必须齐全,可造有效,各类机具应有良好地接地保护。
七)脚手架安全
⑴脚手架搭设前应对钢管、扣件进行筛选。
⑵脚手架的基础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做好排水处理。
⑶框架结构侧面在施工时设安全防护栏并用密目网围封。
⑷在脚手架搭设、拆除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八)用电安全
⑴建立现场安全用电技术档案。
⑵建立安全用电检查制度。
⑶电缆沿砖围墙布置时,围墙上设支架,沿脚手架布置时,脚手架上应设支架,穿越施工道路时,需塔设桥架或道路下埋置钢管,电缆穿钢管越过。
⑷施工现场内的电器、用电机具都应做好接地保护。
⑸施工现场内的脚手架等须与结构避雷相连,若在结构防雷保护范围以外,应专设防雷装置。
九)土方、基础施工安全
⑴建立挖土抢险领导小组,建立情况汇报制度。
⑵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埋设物等立即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⑶注意土壁稳定,发现有裂缝及有倒坍可能时,立即离开并及时报告处理。
⑷挖土机启动前检查离合器,空车试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⑸在输电线路下作业,在输电线路附近作业应符合安全距离。
⑹注意挖机下土体的稳定,挖机、运土车在走道板上作业。
⑺配合挖土人员,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⑻四周安全护栏、登高梯、平台安全护栏的安全性经常检查,做好车辆交通,指挥车辆交通,指挥做好场内照明。
⑼基坑四周堆载15KPa,严禁超载。
十)钢筋加工安全
⑴焊接机械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品。
⑵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戴好防护眼镜,并应经常检查和验收。
⑶焊接机械专用线路采用YHS35*3+10+10线,”一机一闸”,焊接机械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⑷钢筋加工棚的墙体和屋面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十一)动火
⑴在非禁火区或固定动火区内动火,应按施工单位的动火规定进行。
⑵在易燃、易爆的等危险场所动火作业,必须先申请办理”动用明火申请表”,项目负责人签证同意并派动火监护人到场监护后,方准动火。否则,禁止动火作业。
⑶动火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员必须认真检查”动用明火申请表”填写内容是否符合动火现场的实际情况,发现”动用明火申请表”内容有不完整的方面,必须及时向”动用明火申请表”签发部门提出,严禁盲目施工。
⑷高处焊割作业,要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遇有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⑸对动火点的易燃物品,在动火(焊割)前应清理干净。
⑹对沾有易燃、可燃的材料、设备、动火(焊割)前应冲洗干净。
⑺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动用明火申请表”所规定的时间进行,不准延长作业时间,延长作业时间必须另办手续。
⑻”动用明火申请表”要妥善保管,不准随意涂改,转让或转移动火地点。
⑼动火地点应设灭火器材、监火人员,动火完毕,待火种熄灭并查确认后,方可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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