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切割作业“八项注意事项”
注意一:
不准未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和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设备进行焊接工作。人员取得焊工合格证后,使用合格的工具和设备,方可从事考试合格项目范围内的焊接工作。
注意二:
不准在带有压力(液体压力或气体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在特殊情况下需在带压和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时,应经过工作安全分析,制定作业方案,采取安全措施,并经属地主管批准,办理作业许可后,方可作业。
注意三:
禁止在装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上或油漆未干的结构或其它物体上进行焊接。禁止在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内进行焊接。在易燃易爆材料附近进行焊接时,其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m,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安全可靠措施(用围屏或阻燃材料遮盖)。
注意四:
对于存有残余油脂或可燃液体的容器,应打开盖子,清理干净;对存有残余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应先用水蒸气吹洗,或用热碱水冲洗干净,并将其盖口打开,方可焊接。
注意五:
在风力超过5级时禁止露天进行焊接或气割。但风力在5级以下、3级以上进行露天焊接或气割时,应搭设挡风屏以防火星飞溅引起火灾。下雨雪时,不可露天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时。如必须进行焊接时,应采取防雨雪的措施。
注意六:
进行焊接工作时,应设有防止金属熔渣飞溅、掉落引起火灾的措施以及防止烫伤、触电、爆炸等措施。焊接人员离开现场前,应检查并确认现场无火种留下。
注意七:
在锅炉汽包、凝汽器、油箱、油槽以及其它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工作,应有下列防止触电的措施:一是电焊时焊工应避免与铁件接触,应站立在橡胶绝缘垫上或穿橡胶绝缘鞋,并穿干燥的工作服。二是容器外面应设有可看见和听见焊工工作的监护人,并应设有开关,以便根据焊工的信号切断电源。三是应设通风装置,内部温度不超过40℃,禁止用氧气作为通风的风源。
注意八:
在密闭容器内,不准同时进行电焊及气焊工作。在可能引起火灾的场所附近进行焊接工作时,应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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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焊接、切割作业“八项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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