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工程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 安全生产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安全目标是:“无重伤以上责任事故,轻伤率控制在2‰以下;无机械设备、行车事故;无火灾事故”。
2 安全保证体系
安全保证体系如图2-1 所示。
图2-1 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3 安全领导小组及防洪领导小组
安全领导小组及防洪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项目经理
副组长: 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
组 员: 各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
4 安全保证措施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优质工程是我单位长期履行的基本原则。施工生产中我们将继续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条例、法规,杜绝各类施工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到安全施工,文明生产,争创安全文明工地。
4.1 建立有权威的管理机构
项目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副经理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部安质监察部部长、专职安全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项目部有关部门、专职安全员及施工队专职安全员组成。
4.2 安全管理制度
4.2.1 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
4.2.2 新进企业工人须进行工程公司、施工队和班组的三级教育。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
4.2.3 施工组织设计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技术主管负责人审查批准。
4.2.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名册齐全,不得超期使用。
4.2.5 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重点部位、危险岗位。安全检查有记录。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4.2.6 建立事故档案,按调查分析规则、规定进行处理报告。
4.2.7 工地必须有安全生产宣传牌。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尤其公路立交部分必须挂有安全宣传标语或安全警告牌。所有标志的尺寸、颜色、文字与架设地点要经过工程师认可。
4.2.8 与地下管线交叉处,施工前期要对地下光缆、电缆进行防护和改移;同时为保证当地道路及河流畅通,方便居民及车辆通行应先期进行改移工程。
4.3 用电安全
4.3.1 临时施工用电和生活用电所有线路铺设、用电设备的安装、检查和维修必须由专职电工按规程要求来完成,线路铺设要按设计进行,做到科学合理。
4.3.2 各种电器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及标高,不合格的电路器材禁止使用。禁止非电工专业人员私自拉线或拆装用电设备。电工上岗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戴安全帽。
4.4 防洪措施
4.4.1 工程开工前通过当地水文地质和气象部门提供的资料和走访当地群众,了解锡澄运河发生洪水的情况,根据洪水高程布设施工便桥,并留足够的安全高度。
4.4.2 合理的布置现场。临时房屋及一些临时设施不得修筑在受洪水威胁地带,机械停放场地应选择地势较高的地方,不得将机械停放在低洼受洪水威胁部位,以免洪水暴发时不能及时撤离。汛期安排人员日夜值班,做好防汛记录和与领导及地方的联络工作。
4.4.3 组建抗洪小分队,落实抢险人员、必须的运输工具、抢险机具,在洪水发生时能及时进行工地抢险或协助地方抢险。
4.5 防火措施
4.5.1 工地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按规定设专职防火干部和专职消防员,建立防火档案并正确填写。
4.5.2 临时房屋不许修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面,临时房屋修建必须遵守江阴市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
4.5.3 根据江阴市消防规定,在生活设施工区内设置消防管道,安设消防栓及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制定相应的消防规定,将消防工作责任到人,把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4.6 交通安全措施
4.6.1 施工及管理车辆司机均持证上岗,定期对司机进行交通安全规则考核,不合格者不许上岗。
4.6.2 跨越通江路施工方案经江阴市交管部门审批后实施,立交处前后路段设交通导流标志,必要时设专人进行通江路交通疏导,确保通江路行车安全。
4.6.3 场内运输进行限速行走,并设明显限速标志,确保施工现场行车安全。
4.7 桥梁施工中,采用多层、高空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时,要布设安全网。
4.8 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4.8.1 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上岗前须进行体检,高血压、心脏病及恐高症者不许从事高空作业。
4.8.2 索塔施工人员垂直采用施工电梯时必须经安全部门检验合格,持证使用。
4.8.3 索塔爬升模板施工,设立安全栏杆及安全防护网,作业人员按规定挂安全绳。
4.8.4 塔吊提升作业时,吊臂下严禁站人,塔吊司机持证上岗。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停止作业。
4.9 预应力施工安全措施
预应力施工中,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高压油泵必须由专职司机负责操作。张拉作业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志,并由安全员负责现场的管理工作。张拉施工按作业指导书中规定的程序进行,张拉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员在千斤顶附近活动,防止因断丝、断束等造成人员的伤亡。
压浆作业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同时施工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例如:眼镜、口罩等,防止浆液对人体造成损失。
4.10 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拟定详细的施工措施,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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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大桥工程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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