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安全文明生产是施工项目重要的控制目标之一,也是衡量施工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内容,大致可归纳为安全组织管理、场地与设施管理、行为控制管理、安全技术管理四个方面。概括地讲即对施工中的人、机、物、环境因素状态的管理,有效的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或避免事故,达到保护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目的。安全管理涉及到生产活动的方方面面,涉及到从开工到竣工交付的全部施工过程,涉及到全部的生产时间,涉及到一切变化着的生产因素。因此,生产活动中必须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安全管理。我们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安全控制:
第一节 文明施工规定
1、按划定的区域放置材料及设备。
2、按指定的地点堆放垃圾,做到人离场清。
3、为了降低现场施工噪声,所需材料的锯、切、割等工序,尽量在工地临时车间内完成。
4、禁止在未经允许的时间及场地施工。
5、做好钢脚手架搭设及安全防护设施。
第二节 落实安全责任
1、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主、专职安全员为辅的安全施工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安全施工的责任。
3、建立各级人员安全施工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定期检查,详细记录,及时报告。
4、公司质量安全部为常设的专职安全机构,负责对公司所有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
第三节 安全教育与培训
1、现场的所有管理、操作人员都是经过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人员。
2、新的工序开工前由施工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难点,消除隐患。
3、结合工程的变化,进行适时的安全知识教育。
4、受季节、自然变化影响时,针对由于这种变化而可能出现的施工环境、作业条件的变化进行教育,减少人为失误。
5、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前,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操作技能培训。
6、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是按规定参加了安全操作考核,取得有关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才能上岗。
第四节 安全检查
1、成立以第一责任人为首,业务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小组。
2、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必须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有整改、有总结、有处理。
3、定期检查与特殊检查相结合,班前检查与班后检查相结合,专职人员检查与操作人员自查相结合。
第五节 施工现场防火规定
1、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和施工方法,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明火作业、易燃材料、仓库、办公等区域。
3、施工现场的道路应保持畅通,夜间应设照明,并配备值班巡逻人员。
4、焊、割作业区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5、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6、施工现场需挂警示牌,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八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得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的情况,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易燃易爆,不得进行焊割。
(4)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溶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5)有可燃材料作保温、隔音、隔热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6)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了解情况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8)在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应严格按照用电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
7、施工现场的可燃、易爆材料要堆放规整,保持良好的通风,放置灭火装置和警示牌,由专人管理。
8、施工现场的锯末、刨花、废料要及时清理干净。
第六节 钢脚手架搭设安全使用措施
1、脚手架搭设应按照施工方案要求,结合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和队伍情况,做好详细交底并有专人指挥。
2、脚手架搭设完毕,应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按照施工方案和规范分段进行逐项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3、脚手板是施工人员的作业平台,必须按照脚手架的宽度满铺,板与板之间紧靠。
4、脚手架的外侧应按规定设置密目安全网,安全网设置在外排立杆的里面。密目网必须用合乎要求的系绳将网周边每隔45CM(每个环扣间隔)系牢在脚手管上。
5、遇作业层时,还要在脚手架外侧大横杆之间与脚手板之间,按临边防护的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防止作业人员坠落和脚手板上物料滚落。
第七节 环保措施
1、粉尘控制措施
(1)、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废旧材料、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
(2)、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应洒水湿润和在仓库内进行。
(3)、现场施工垃圾全部统一堆放在垃圾临时堆场并保证当天晚上全部运走。
2、噪音控制措施
(1)、施工中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
(2)、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严禁在中午和夜间进行产生噪音的建筑施工作业(中午12时至下午2时,晚上11时至第二天早上7时)。由于施工不能中断的技术原因和其它特殊情况,确需中午或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我公司将向建设行政主管单位和环保部门申请,取得相应的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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