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常识
1、高度在2米以上(含2米)进行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分级:一级2—5米,二级5—15米,三级15—30米,特级30米以上。
3、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癫痫病及听力、视力不佳等病症,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4、上、下楼时必须走专用通道、马道,不准攀爬架子及临时设施。
5、登高梯子必须坚实,梯脚要有防滑措施。
6、高处作业的脚手架、其跨度不得大于2米,每跨内不准超过两人操作(荷载不超过150公斤)。
7、操作脚手板宽度不得少于30cm,两头必须绑扎固定,不得存在探头板。
8、操作者上下架子不准钻窗子爬架子,应从搭设的固定通道上下。
9、高处作业中使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饰。登高作业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防止坠落伤人。
10、禁止拆卸外架封闭立网,如需传递材料,开口后应及时挂好。
11、3米以上高处支拆模板时要搭设牢固操作台,边缘要设护栏;3米以下可用马凳。
12、不要站在梁墙上操作,在建筑物边缘作业要系好安全带。
13、拆下的模板要及时归垛、堆放整齐,防止拌人造成事故。
14、拆模时不准留有悬挂板、枋等物料。
15、楼内清楚废料、不准从门窗口直接往下抛扔。
16、遇有六级以上台风、浓雾、暴雨等恶劣天气时,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17、发现高处作业安全设施存在缺陷和隐患,必须停止作业。
18、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19、高处作业的走道、通道,应随时清扫干净。
20、严禁在墙顶站立划线、刮缝、清扫墙柱面及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21、拆卸下物件以及涂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时禁止抛掷。
22、施工人员必须必须从搭有防护棚的专用进出通道行走。
23、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24、预留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措施。
25、电梯井口必须设置有效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严禁拆除或攀跃。
26、踏步或上人爬梯必须设置不小于1米高度的防护栏杆。
27、悬空作业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28、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29、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30、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架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31、浇筑离地2米以上的框架、过梁、雨篷和阳台时,不得直接站在模板和支撑件上操作。
32、特殊情况下无可靠的安全措施,必须系好安全带,或架设安全网。
33、悬空进行门窗作业,严禁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
34、门窗临时固定未达到强度要求时,严禁用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35、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应系好安全带。
36、脚手架上严禁堆放杂物,施工物料不准超过270公斤/平方米(三皮侧墙)。
37、拆除脚手架要严格按顺序进行,要先上后下,先搭后拆。严禁上下同时进行拆除作业。
38、在悬挑操作平台上操作,必须满铺脚手架并设置外侧防护栏杆。
39、悬挑梁平台上人员和物料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
40、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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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高处作业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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