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1、 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新工人进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程序是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班组。上岗必须配挂工作卡。
3、 工地电工、焊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机械操作工等都属于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 “三违”行为: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5、 戴安全帽必须系好扣带;安全带必须锁扣牢靠,要高挂低用;安全网不能破损,要绑扎牢固。
6、 现场作业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及打赤脚。
7、 “四口”(通道口、楼梯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防护严禁随意拆除。
8、 “五临边”(坑井边、梯段边、楼层边、阳台边、屋面边)操作,防护设施要严密。
9、 “三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10、 建筑工地要具备“五小设施”:宿舍、食堂、厕所、浴室、活动室。宿舍要保持清洁卫生,生活用品要放置整齐:食堂要配置灭蝇灯,饭菜碗具要符合卫生标准,购饭菜不要争先恐后,厕所要有冲水设施及保洁人员,上厕所要文明卫生,不乱涂乱画。
11、 遵章守法,讲究文明,服从指挥,踏实工作;不酒后上班,不工间嬉闹,不随处便溺。
12、 安全标志识别:红色表示限制(禁止);黄色表示警告(当心、注意);兰色、绿色表示提示、提醒(必须)。
13、 要了解、熟悉施工现场“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内容。
14、 建筑施工存在“五大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事故、机械伤害和坍塌事故。
15、 防护栏杆设置高度要求:一般护栏1.2米;女儿墙1米;檐口1.5米。
16、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7、 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洒。
18、 卫生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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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建筑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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