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与执行
1 为了加强管理,促进安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国电科技公司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2 各施工队在编制年度施工计划的同时,必须按照国家和电力公司有关规定及施工现场情况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 编制依据
3.1国家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规程、规范、标准和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3.2 安全检查中屡次发现尚未解决的“老大难”问题。
3.3 针对已发生的各类重大事故、习惯性违章作业应采取的措施。
3.4 针对施工特点、季节、气候、施工条件变化应采取的措施;
4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范围及执行
4.1 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必须在编制年度施工计划时同时编制,并在施工过程中同时计划、施工、检查、总结、评比。
4.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范围应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附录H的项目,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事故发生,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以及安全宣传教育,试验所需的器材、设备、资料等;
4.3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按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4安全措施补助费,各单位将计划报国电科技马鞍山项目部安监部门汇总审核后统一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4.5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应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各职能部门和专业工地,应在分管范围内组织实施,安监部门负责监督。
5安全施工措施
1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签字,无措施或未交底者严禁开工。
2. 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由工地技术负责人编制,施工负责人交底后执行。
3 重要临时设施、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作业等施工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必须经施工技术和安监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由工地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
4 重大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以及带电作业等危险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须经施工技术部门和安监部门审查,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经总工程师批准,由工地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
5危险性极大的作业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作业指导书(如:汽包卸车、吊装,主变吊装、就位,发电机静子就位,水塔、烟囱施工等),在施工承包商审查的基础上报国电科技公司工程部和监理,由监理公司组织会审后,施工单位执行,监理公司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6 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应根据作业内容、工作方法、机械设备、环境、人员素质等情况,超前分析和查找可能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危险点即不安全因素,依据有关规章制度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7 经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都无权更改。
8对相同的施工项目,技术人员应重新报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进行安全交底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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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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