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宅楼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临边、洞口安全施工措施
(1)在基坑四周、楼层四周、屋面四周等部位,凡是没有防护的作业面均必须按规定安装两道围栏和挡脚板,确保临边作业的安全。
(2)各楼层的电梯门洞口、楼梯口、预留洞口和通道口以及物料提升机出入口平台处都必须有安全防护,大于1.5m的洞口还必须采取盖板和围栏双层防护,确保所有洞口不坠人、不坠物,安全可靠。
2、钢筋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1)在高处、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必须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
(2)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3)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站在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作业。无脚手架时必须搭设水平安全网。
(4)绑扎和安装钢筋,不得将工具、箍筋或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架或模板上。
3、模板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1)地面上的支模场地必须平整夯实,并同时排除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2)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 以上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3)操作人员登高必须走人行梯道,严禁利用模板支撑攀登上下,不得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高处狭窄而无防护的模板上行走。
(4)模板的立柱顶撑必须设牢固的拉杆,不得与门窗等不牢靠和临时物件相连接。模板安装过程中,不得间歇,柱头、搭头、立柱顶撑、拉杆等必须安装牢固成整体后,作业人员才允许离开。
(5)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必须检查基坑土壁边坡的稳定状况,基坑上口边沿1m以内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坑内运送模板构件时,严禁抛掷。使用起重机械运送时,下方操作人员必须远离危险区域。
(6)组装立柱模板时,四周必须设牢固支撑,如柱模在6m以上,应将几个柱模连成整体。支设独立梁模应搭设临时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和立侧模。
(7)拆模作业时,必须设警戒区,严禁下方有人进入。拆模人员必须站在平稳牢固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稳坠落。
(8)严禁用吊车直接吊除没有撬松动的模板。
(9)拆除的模板支撑等材料,必须边拆、边清、边运、边码垛。
(10)楼层高处拆下的材料,严禁向下抛掷。
4、混凝土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1)一般混凝土
A、浇筑混凝土使用的溜槽节间必须连接牢靠,操作部位应设护身栏杆,不得直接站在溜放槽帮上操作。
B、浇筑高度2m以上的框架梁、柱混凝土应搭设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C、混凝土地泵在浇注时,要防止崩管和防止泄露的混凝土伤人。
D、使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时,应由2人以上人员牵引布料杆。管道接头、安全阀、管道等必须安装牢固,输送前应试送,检修时必须卸压。
E、混凝土振捣器使用前必须经电工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插座插头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操作者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2)大体积、大方量混凝土
A、因一次施工混凝土浇注量大,工地上施工车辆密集,故交通疏导上要合理组织运输线路,统一协调指挥,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B、劳动力组织上,要配备足够的工人班组轮流作业,避免因疲劳作业而产生事故。
C、作业面四周应搭设双排钢管脚手架,并高出操作面不少于一步架,外侧满挂密目安全网。超2米高的深基坑四周应设置1.5m高防护围栏。
D、混凝土泵管进入基坑的垂直部分要用脚手架固定牢固,并配180度弯管,防止垂直部分泵管因压力大而在接头处脱落。混凝土泵管及连接件在使用前要检查,磨损的或材质不好的要挑选出来,不得使用。
E、在混凝土地泵使用完毕清洗泵管时,在泵管尽头要设置围避防护,防止清洗球冲出伤人。
F、上下基坑的马道要由专业脚手架工人搭设,并通过正规的检查验收。马道要平缓,同时要设防滑条,侧面要设踢脚板和护拦,马道上不得堆放重物。
G、为防止地面物品落入坑内,要在基坑四周设置1.2m高的围栏,并设挡脚板,满挂密目式安全网。
5、脚手架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1)脚手架要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2)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着装灵便,在高处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与已搭好的立、横杆挂牢,穿防滑鞋。
(3)风力六级以上强风和高温、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风、雨过后要进行检查,发现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时修复,合格后方可使用。
(4)脚手架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搭设未完的脚手架,在离开作业岗位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架子稳定。
(5)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宜停电作业。
(6)脚手架搭设、拆除、维修和升降必须由架子工负责,非架子工不准从事脚手架操作。
6、施工机械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大型机械设备如塔吊、物料提升机的安装(或拆除)必须编制安装(或拆除)方案。安装结束后由安全管理部配合安监站进行验收。
(2)本工程使用中、小型机械比较多,因此,必须加强对施工现场中、小型机械设备安全运行的管理。
(3)本工程所使用的机械要派技术熟练的信号工和司机进行操作,持证上岗,做到定时保养及时维修,按时检查,确保各种安全保险灵敏有效。
(4)塔吊、外用电梯、机电设备、脚手架均需防雷接地,接地极∠50二根长2.5m打入地下500mm,级间和与设备间连一40×40镀锌扁钢,电阻不大于4Ω,脚手架每30m设一处,电阻不大于10Ω。
(5)施工现场塔吊、砼输送泵等大型用电设备、机具,配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7、结构施工安全措施
本工程采用五台塔吊,属于大面积的工程施工,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塔吊管理
A、成立由总承包安全负责人为首的工程塔机作业指挥中心,负责对施工现场各塔机之间关系的指挥、协调、维修、顶升和运行工作。
B、各施工单位提前2天向总承包商塔机作业指挥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由总承包商工程协调部统一调度安排使用。
C、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塔机司机,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现场管理规定,做到严谨自律,一丝不苟,禁止各行其是。
D、为了确保工程进度与塔机安全,各塔机须确保驾驶室内24小时有司机值班。交班、替班人员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E、对严格限制塔臂回转角度的塔机,要采取塔臂回转限制措施。
F、统一在塔机起重臂、平衡臂端部、塔机最高处安装安全反光警示器(灯)。
G、施工现场应设能够满足塔机夜间施工的照明灯塔,亮度以塔机司机能够看清起重绳为准。
(2)塔机运行原则
A、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之前应先观察高塔的运行情况,再运行作业。
B、后塔让先塔:在两塔臂的工作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
C、动塔让静塔:在塔臂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在一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另一塔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应避让静塔。
D、轻车让重车:在两塔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塔机长时间暂停工作时,吊钩应起到最高处,小车拉到最近点,大臂按顺风向停置。
(3)信号指挥规定
A、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经市劳动局统一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书方可上岗指挥。
B、换班时,采用当面交接制。
C、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应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经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改频率,要专机专用,不得转借。现场所用指挥语言一律采用普通话。
D、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即: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的塔机编号,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E、塔臂旋转时,发出指示方向的指挥语言,应按国标执行,防止发生方向指挥错误。
F、指挥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应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被吊物,塔机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须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提示语言,安全提示语言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4)起重工(挂钩工)操作规定
A、起重工要严格执行十不吊操作规定。
B、清楚被吊物重量,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规定对被吊物进行绑扎,绑扎必须牢靠。
C、在被吊物跨越幅度大的情况下,要确保安全可靠,杜绝发生”天女散花”的现象。
D、起重工作业前、中、交班时,必须对钢丝绳进行检查与鉴定,不合格的钢丝绳严禁使用。
(5)塔机顶升规定
A、与相邻塔机无影响时,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本塔的顶升高度和顶升时间。但必须书面上报塔机指挥中心,经审核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顶升。
B、塔机指挥中心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本着就快不就慢的原则,根据工程进度,统一确定塔机项升高度和到位时间。
8、施工现场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1)要求所有安全设施的搭设实行申报制度,所有设施搭设必须以书面形式报总承包商审批,搭设完毕后通知总承包商,经总承包商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拆除安全设施同样要向总承包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拆除。同时对多单位共同使用或交替使用的安全设施实行验收、检修、交接制度,对安全设施搭设的时间、位置、用途等情况,总承包商都一一记录在案,根据使用的要求和工程进度,做好动态管理,确保安全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的完好、坚固、稳定,使安全设施始终处于安全状态。
(2)要求分包单位在高空或临边作业时,对手持小型工具必须全部生根,以防在高空操作时坠落。对进入现场及楼层的信道搭设安全人行信道,对接近吊装的危险区域,用护栏进行隔离,悬挂警示牌,有效地防止可能发生的高空物体坠落事故。
(3)制定和健全高空施工的安全操作制度,严肃施工纪律。
(4)高空安全设施必须用途齐全、安装牢固、拆除方便、使用可靠,同时做到定期检查,专人修缮。
(5)高空施工人员应佩安全带、戴安全帽、穿防滑鞋;对超高空施工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在高空宜设置(冬季)避风棚和(夏季)遮阳棚。
(6)当风力超过六级时,应停止高空吊装施工。
(7)高空上下指挥应采用无线电对讲机,且信号统一。
9、施工现场临电安全措施
(1)现场施工用电缆、电线必须采用TN-S三相五线制。严禁使用三相四芯再外加一芯代替五芯电缆、电线。现场所有配电导线采用橡套软电线,不准使用塑料线及花线,不允许用铁丝、铜线代替保险丝。
(2)施工用电投入运行前,要经过安全管理部及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管理人员对现场施工用电要有技术交底。
(3)临时用电线路采用架空敷设,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临时照明采用不大于24V的安全电压。
(4)施工现场供电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及拆除工作,必须由持有效证件的电工进行。
(5)配电房室内安全工具及防护措施、灭火器材必须齐全有效。
(6)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场所的设备,要加强监控、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7)对固定、移动机具及照明的使用应实行二级漏电保护。并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8)现场电工必须熟练掌握并认真执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供电局、劳动局安全技术须知有关规定。
(9)电工持证上岗,坚守工作岗位,遵守职业道德和操作规程,并做好施工日志。面向生产第一线,做到随叫随到,对工作认真负责,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全心全意为施工生产服务。
(10)现场电工应随时掌握现场所有供电线路、用电设备的绝缘程度和使用运行情况,设备增减情况,开关箱、流动箱及用电设备的熔丝匹配情况,插座及开关的保护盖齐全完好情况,如有损坏时应及时更换。
(11)现场使用的配电箱、线路、用电设备、零配件齐全无损,无裸露,标记无脱落,外观清洁,摆放整齐。
(12)必须严格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总配电箱或柜,不得直接在供电局或建设单位提供的电源系统上向各分配电箱供电。
(13)各类配电箱中的RC熔断器内严禁使用铜丝作保护,必须使用专用的铜熔片,并做到与实际使用相匹配。
(14)开关箱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箱内漏电开关不得大于30mA/0.1s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要求。
(15)开关箱必须固定挂设,不得随地放置,严禁箱体倾斜15°以上使用。
(16)对所有供电线路、用电设备、各类配电箱,现场值班电工班每天至少要进行两次全面细致的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17)值班人员按规范要求定期对配电室低压柜进行检查清扫,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18)对施工现场所有配电箱,每周必须清扫一次。灰尘多、潮湿等场所,根据情况增加清扫次数,保证配电箱的清洁完整。
(19)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前,必须先摇测绝缘电阻,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0)现场电工必须做好漏电保护开关的动作记录,如动作时间、动作原因、动作次数等,查清动作原因处理恢复后,才能继续投入使用。
(21)现场所有用电设备 必须另接三级配电箱,否则不准使用。箱内必须配有开关及漏电保护器,三级箱与二级箱距离不得大于30m,三级箱至用电设备距离不得大于5m。
(22)在雨季施工每月必须对漏电开关进行末端试验,发现不动作立即更换,如实记录。
10、易燃、有毒、化学品使用安全措施
(1)单独库存,有明显标识,且远离办公区、生活区及木工房。所有材料均要将品种、数量记录详细;
(2)有毒物的施工,应保持通风;
(3)施工现场应有灭火器械;
(4)剩余材料及时回收,单独存放、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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