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施工安全措施
1、塔吊施工安全措施
本工程采用二台塔吊,属于群塔施工,需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塔机司机,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现场管理规定,做到严谨自律,一丝不苟,禁止各行其是。
为了确保工程进度与塔机安全,各塔机须确保驾驶室内24 小时有司机值班。
交班、替班人员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对严格限制塔臂回转角度的塔机,要采取塔臂回转限制措施。
统一在塔机起重臂、平衡臂端部、塔机最高处安装安全反光警示器(灯)。
施工现场应设能够满足塔机夜间施工的照明灯塔,亮度以塔机司机能够看清起重绳为准。
2、塔机运行原则
a) 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之前应先观察高塔的运行情况,再运行作业。
b) 后塔让先塔:在两塔臂的工作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
c) 动塔让静塔:在塔臂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在一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另一塔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应避让静塔。
d) 轻车让重车:在两塔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塔机长时间暂停工作时,吊钩应起到最高处,小车拉到最近点,大臂按顺风向停置。
3、信号指挥规定
a) 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经市劳动局统一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书方可上岗指挥。
b) 换班时,采用当面交接制。
c) 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应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经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改频率,要专机专用,不得转借。现场所用指挥语言一律采用普通话。
d) 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即: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的塔机编号,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e) 塔臂旋转时,发出指示方向的指挥语言,应按国标执行,防止发生方向指挥错误。
f) 指挥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应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被吊物,塔机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须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提示语言,安全提示语言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4、起重工(挂钩工)操作规定
a) 起重工要严格执行十不吊操作规定。
b) 清楚被吊物重量,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规定对被吊物进行绑扎,绑扎必须牢靠。
c) 在被吊物跨越幅度大的情况下,要确保安全可靠,杜绝发生”天女散花”的现象。
d) 起重工作业前、中、交班时,必须对钢丝绳进行检查与鉴定,不合格的钢丝绳严禁使用。
5、塔机顶升规定
a) 与相邻塔机无影响时,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本塔的顶升高度和顶升时间。
但必须书面上报塔机指挥中心,经审核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顶升。
b) 塔机指挥中心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本着就快不就慢的原则,根据工程进度,统一确定塔机项升高度和到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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