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
最近10 年以来,我们国家在执行扩大内需的宏观调控下,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可以说是大干快上,建筑业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繁忙景象。在此背景下,建筑施工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手工作业情况下向机械化作业程度上也提高了很多,典型之一就是目前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在建筑施工中的普遍被使用以前低矮的建筑还可以用肩挑背打来完成,现在放眼一望到处在建的高楼大厦无不在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如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塔吊等来完成大量的垂直甚至水平运输。
建筑起重机械的广泛使用无疑大大提高了建筑行业的施工水平,但问题是建筑起重机械在被大量地使用的同时,也最频繁地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了许多安全事故。日前,全国每年起重事故死亡人数占事故总死亡人数的比重较大,在工业城市中起重事故死亡人数占全产业死亡人数7 %一15 % ,有的地方和部门高达20 %。在发生事故较多的特殊工种中,起重作业事故的次数占34 . 7 % ,事故死亡人数占19 . 53 %。2007 年全国建筑施工发生重大事故两起共计死亡21 人,其中无锡市崇安区银仁一御墅花园工程发生一起SCD200 / 200 型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造成11 人死亡,占死亡总数的50 %强;2007 年因起重伤害造成的较大事故有6 起,高居当年全国建筑施较大事故类型分析排行榜第二位。而湖北省自2007 年9 月30 日至今发生的四起较大施工事故中,就有两起与起市机械的使用管理有关。这些因使用建筑起重机械而造成的安全事故数量多,损失大,影响恶劣,因此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应引起高度的重视。
分析围绕建筑起市机械事故多发频发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三条:一是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监管不力,服务不到位;二是有些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三是部分操作工人及管理干部素质差、技术水平低、责任心不强:所以笔者认为要搞好建筑起市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防lf -事故的发生,首先政府相关部门要拿出强有力的举措,做到监管得力,服务到位;其次企业要建立健全对起重机械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另外企业还应加强员工责任心的教育和操作工人技术培训,让操作工真正做到“三好四会”(管好、用好、修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2 政府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应采取的措施和提供的服务
政府相关部门应该从起市机械的生产制造、销售、租赁、安装、拆除、检测、使用、监理监督上在资质管理、市场准入等方面采取措施,尽量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
① 对原材料把关不严,甚至使用劣质钢材进行加工制造;或企业质保体系不健全,致使生产制造的起重机械塔身、臂架等主要钢结构焊接质量较差;机械或电气系统设计有缺陷;销售拼装改装的机械等生产制造销售企业,应加强管理整治,严重的应吊销其建筑施工起秉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踢出市场,在设备本身的质量安全上从源头采取措施控制。
② 对不能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自检合格证明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设备租赁企业;出租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没有完全技术档案资料、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起重机械的企业;技术力量薄弱、设备维护保养能力差、自身管理水平低下的机械设备租赁企业,应加强管理整治,严重的应将其踢出市场:
③ 起重机械设备的安拆、使用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企业应加强管理整治,严重的应降低或限制其资质直至将其踢出市场:
④ 总承包单位或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无证私自组织自行安装拆除起重机械设备应严加监管整治二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未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的企业应严加监管整治。
⑤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好后,接受邀请进行检测验收的有关机构应尽早为邀请单位提供检测服务并及时出具检测报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进入市场,不能垄断检测业务,以提高服务质量。
⑥ 监理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选取、安装、拆卸、使用、维护、保养等不进行监督检查的,应加以管治。
⑦ 政府有关部门对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有资质的市场准人或无资质的市场不准人的生产制造、销售、租赁、安装、拆除、检测、使用、监理等单位;有关起市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信息、起重机械注册登记和使用登记等信息应及时公布并方便查询。
3 建筑起重机械的前期管理
① 建筑起市机械如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门(井)架等,购置前首先要进行选型和安全技术经济论证,考虑它的生产性、可靠性、维修性、耐用性、适应性、安全性等技术指标和投资额、运行费、收益等经济指标。
② 对生产厂进行考查。一是起市机械生产厂必须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是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设备、工夹具、模具、材料、外购件等应能保证起重机械的质量和安全;兰是起重机械要有制造监督检验证明,是经过产品鉴定的合格产品。
③ 对起重机械设备到货验收、安装、调试、试运行、试验、验收投产使用及走合期使用情况的分析、评价和信息反馈等。
4 建筑起重机械的拆装管理
① 拆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拆装检测验收制度、拆装前零部件检查制度、技术安全交底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制度、安装工程验收制度、拆装档案管理制度等:
② 拆装单位在拆装起重机械设备前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执行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严格执行制定的拆、装方案和拆装工艺:
遭所装必须进行技术安全交底,交底必须要每个被交底人清楚明后安拆步骤、过程和每个人的工作、职责。被交底人清楚明白后在交底书签字认可。
④ 起重机械在拆装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电气、液压、机械各部机构及钢结构完好后方可进行拆装:装拆区域必须设置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在装拆区域内行走和逗留。起重机械每完成一个拆装项目时,都必须由塔机工长检查验收、签证,每完成一道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装拆下作。
⑤ 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全面检查、调试和试验,确认各项技术指标达到要求和各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⑥ 起秉机械安装完毕后,必须按照“安装验收记录”所列逐条验收,验收由安装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租赁单位起市机械管理人员、安全员、队长、操作司机和使用单位的安全员、机械员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上述人员都在“安装验收记录”上签字认可。验收记录中有数字量化的条款必须进行量比。
⑦ 安装拆除单位要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
5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
① 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使用、违章操作起重机械设备。
② 起重机械设备必须在设备明显处挂“合格准用牌”、“安全操作规程牌”、“操作人员岗位责任牌”和操作人员姓名,塔机还应挂“十不吊牌”。
③ 起重机械设备必须建立班组,并保证机组人员相对稳定,做到定人,定机、定岗位职责的“三定制度”。塔机每个班组不得少于6 人,施工升降机双笼不得少于4 人,单笼不得少于2 人,门架不得少于2 人。
④ 起重机械机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起秉机械设备产品说明书及《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 J GJ33 一2001 )及国家、行业有关规程、规定。做好“十字作业”(清洁、润册、调整、紧固、防腐)。
⑤ 机组人员每天必须做好“日检”及交接班工作,并认真真实填写好“日检记录”、交接班记录和运转记录并存档。安全员、机械员(项目做好“周检记录”) ,起市机械队(或租赁站)做好“月检记录”,设备租赁公司(或单位机械设备科)做好“季检记录”,企业机械设备部(或独立的设备租赁公司)做好“半年检查记录”和起市机械设备的“年审”。安全装置缺损、失效,不灵的不准使用、停机整改。
⑥ 国家明令淘汰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报废,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再进行大修已不能使其达到使用和安全的也应报废,使用超过规定年限以上的必须报废。报废后的起重机械设备一律不得再使用或整机转让,必须作破坏处理。若有特殊情况(如放置年限久未用等)必须技术鉴定(探伤、应力测试等)报有关政府指定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延期使用。
⑦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起重机械设备的各级管理机构:企业要有机械设备管理部门、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并设安全员、队长、技术负责人等各级人员必须有岗位职责,专人负责。
⑧ 使用单位要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
6 起重机械设备维修管理
①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起重机械设备维修制度,按照起重机械设备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地进行“预防维修”(它的特点是“定期检查、按需修理”,即根据机械的运行周期,通过一定的检测手段,检查了解机械的技术状态,发现存在的问题、缺陷和隐患,有针对性地安排修理计划,以排除这峡隐患和缺陷,从而保证机械利用率和完好率)。
② 努力开展预知维修即采用先进的检测诊断技术(如设备故障诊断仪,超声波测厚仪… … ),对机械设备进行不解体检测,结合信息分析和处理,准确地了解机械设备的实际状态,根据检测和诊断中发现的缺陷来安排修理项日。
③ 维修企业和单位对大修理和专项修理后的起甫机械设备,必须出具详细的维修资料,并出具修理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对大修后的机械设备应保修六个月,平常的维修中修也必须有完整的修理记录。
7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基础管理。
① 起重机械设备要进行统一编号,分类建帐立卡,每年至少要对照实物清查盘点一次,保持帐、卡、物相符。
② 起重机械设备要建立技术经济档案二内容包括:原始技术资料和交接验收凭证;历次大修理、改造记录;运转时间记录;事故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技术经济档案要有人负责保管。
③ 企业要健全起甫机械设备统计报表制度,按规定编报各项统计报表,并定期组织统计分析,提出改进起甭机械设备管理、使用、经营、维修的分;忻报告。
④ 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微机管理,提高信息、数据处理能力,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促进设备管理现代化。
8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事故管理
① 由于使用、维修、管理不当原因造成起重机械设备的非正常性损坏属机械设备事故。
② 起重机械设备事故等级:一般事故、大事故、秉大事故。事故等级按以下界限划分:一般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500~~l0000元;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l 0000~~50000元;重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50000元以上(直接损失价值按机械设备损坏后修复至原正常状态所需的工、料费用)。
③ 塔式起重机发生倾覆、摔臂、拆臂、脱轨、塔帽脱落;吊钩、吊具坠落,施工升降机发生“飞车”及对重摔落;门(井)式架发生吊篮摔落等不论有无伤人及经济损失大小,必须按市大事故处理:
④ 机械事故发生后,应保护现场,查明原因、损失、责任人,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配合进行调查处理。当发生伤亡事故按有关规定执行。
⑤ 对各类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原因和损失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未经处理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严肃处理对事故责任者,视其轻市、损失大小等情况分别给子批评教育、违律处分、经济制裁: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触犯刑律者,要依法制裁。对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应加重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
9 结束语
目前,我国针对建筑起市机械的安全管理已有很大的举措,在以前已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等法律法规前提下,建设部刚刚又出台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并配套出台了《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 等文件,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政府加强了监管服务,企业提高了对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的安全意识,那么围绕建筑起重机械高发的安全事故态势一定能得到遏制。
建筑资质代办咨询热线:13198516101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
文章链接:https://www.scworui.com/34608.html
该作品系作者结合建筑标准规范、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