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水隧洞穿越铁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为保证引水隧洞穿越xx铁路段(中心里程)线路的顺利实施,确保既有线行车安全,消灭行车险性以上、人身重伤以上,机械大事故等一切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害。项目部根据该工程施工的特点制定以下安全保证措施:
一、成立施工安全领导小组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安全领导小组,设专职安全监察长,具体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备专职安全员、驻站联络员,负责各项安全工作。工务段派安全监督员现场把关。
组 长: (项目经理)
副组长: (总工)、 (安全监察长)
成 员:
小组成员应尽职尽责,做到分工明确,分工不分家,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隧洞施工作业顺利进展。
二、进行安全教育
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对项目部成员的安全教育由项目经理 和总工 负责。学习国家、铁道部和路局制定的各项安全措施及办法。重点学习铁道部[2005]133号文和路局[2005]176号文的相关规定。
对参加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具体由安全监察长和施工队长负责。重点学习项目部针对穿越铁路隧洞施工安全工作的要求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以及施工时的各项安全注意事项。
三、制定严格的安全保证措施
1、严格遵守国家、铁道部和路局所制定的各项安全措施及办法。
2、严格遵守铁道部[2005]133号文和路局[2005]176号文的相关规定。
3、保证本标段内有关运营单位建立对应联系制度,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和批准的施工计划,遵守安全规定,相互监督,协调配合,尽职尽责,堵塞漏洞,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施工安全。
4、项目经理为现场总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总责;总工为施工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监察长为安全负责人,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5、建立严格的安全责任制。明确规定各职能部门、各级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和权限。使安全工作形成一个人人为安全、人人讲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氛围。
6、施工中,实行领导干部盯岗制,项目经理到现场指挥施工,特别是洞内施工时,要加强领导,统一安排,做到运营与施工的有机统一。
7、参加施工人员要绝对服从施工现场负责人的指挥,洞内施工采取断进尺、强支护、及时初期支护的施工方法,确保施工的绝对安全。
8、施工地段设置醒目的施工标志、慢行标志,配齐配足测速器、对讲机、信号灯、信号旗等,并派专人管理使用。
9、所有施工机具、设备、材料的放置与堆放均不得侵限,避免触及行车设备。同时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备用材料和机械,如备用的千斤顶、工字钢、枕木垛、钢轨连接扣件等。
10、施工现场内设必要的安全标识牌,为职工和附近居民提供安全上的方便。
11、现场便道保持平整畅通,排水良好,材料物品存放应保持整洁有序,机械车辆设备停放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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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引水隧洞穿越铁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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