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
1.防止大气污染保护措施:
1) 场内道路均为硬化处理路面,工地大门内外各15m范围做混凝土路面硬化处理,设专人清扫,洒水降尘。
2) 施工现场中分别设置一座10平方米砖砌封闭式建筑垃圾站和一座5平方米的砖砌封闭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运施工垃圾。
3) 取消工地锅炉、茶炉,均改为电热及液化石油气式伙房设备;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有排气合格证,稳定达标,防止噪声污染。
4) 施工现场细颗散粒散体材料装卸运输时,必须采取遮盖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库存放,出场汽车要保证不将渣土遗洒。
5) 建筑装修阶段使用废旧竹编板搭建封闭式垃圾通道。
2.防止水源污染保护措施:
1) 施工现场所设油库、油漆库均做防水处理;容量做到不渗不漏;放置室外也应进行防渗漏处理,不得乱置。
2) 现场食堂按集团要求设置隔油池,做隔油防污处理。
3.防止躁声污染保护措施:
1)按照北京市的要求遵守施工作业时间,防止噪声扰民。
2)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机械噪声,采用有效措施,降低噪声频率,夜间施工不超过55分贝,白天不超过70分贝。
3) 对强噪音机械采取封闭措施。
建筑资质代办咨询热线:13198516101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
文章链接:https://www.scworui.com/34567.html
该作品系作者结合建筑标准规范、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