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机械租赁的安全隐患
建筑施工机械就是用于建筑行业现场施工的工具,如挖掘机、塔吊、卷扬机、施工电梯、电焊机、旋挖钻机、打桩机等。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的不断深入,施工机械化作业在建筑工程构成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提高机械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和资金占用率,已成为每个施工企业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大量的施工企业愈来愈倾向于采用租赁这种能充分、有效、合理地满足施工机械需求的资源配置方式来获取机械的使用权,既经济又高效地获得企业必备的生产经营能力。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和基本国策,作为安全事故多发的建筑施工行业,施工现场使用租赁的建筑施工机械也带来了安全隐患。
1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过程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随着租赁行业的不断发展壮大,施工主体与施工机械配置主体逐渐分离,租赁企业开始作为专业的施工机械主体,在工程施工方面肩负起了越来越大的作用。建筑施工机械租赁涉及的范围广,实施的环节多,在整个租期过程中,不可预见的情况对租赁的影响较大,致使目前建筑施工机械租赁管理存在不少问题。
近期,我国一些地方相继发生塔吊倒塌等安全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据福建省建设厅通报,2007年上半年全省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19起,死亡18人、伤18人。
2安全隐患的成因
2.1“人”的原因
2.1.1管理责任人未明确
这里的“人”首先是指管理责任人,也就是在施工现场有谁来具体负责租赁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目前建筑施工机械的租赁,出租方可能是建筑公司,也可能是专门的租赁公司或个人。而操作手既有承租方雇佣的,也有出租方雇佣的。在操作手由出租方提供情况下,一般约定由于施工机械使用、保养不当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承租方也就不会去主动要求操作工做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忽视租赁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而租赁方因施工机械租赁在各个工地,地点分散,不能对操作手有效管理;有的私人老板无安全管理意识,对施工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也没有要求。各种现象的存在使部分施工单位存在拼机械的现象,导致租赁施工机械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得不到及时解决或整改,也会形成部门之间的扯皮,尤其是大型施工机械存在更多的安全隐患。
2.1.2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无安全意识
1)操作手的素质偏低是安全隐患存在的原因之一。目前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市场操作人员队伍庞杂,素质高低不一;维修人员技术力量薄弱维修保养困难。建筑机械是特种设备,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特种作业培训才能上岗,但现在一些培训点,为了更快让人员投入使用,操作人员的培训时间、强度、实践都不够。对于租赁的施工机械,操作手和维修人员可能属于两个公司,对施工机械管理的态度不一致,使一些安全隐患加重导致事故的发生。
2)操作手缺乏安全基本知识,不能够判断出己经存在的不安全条件。这种情况在建筑行业中最为普遍,我国是一个建筑业大国,从业人数近5000万人,建筑市场的竞争十分激烈,处于过度竞争状态。建筑业员工80%以上由农民工组成,文化程度平均不到初中毕业,没有受过良好的安全教育和技能的训练,安全知识普遍缺乏。建筑安全教育投入严重不足[2]。
3)操作手明知存在不安全的条件还是继续进行工作。这种情况的具体原因可能有4种:一是有些操作人员由于自身素质等原因冒险蛮干,存在侥幸心理等非理智行为;二是受群体的影响,干事不计后果;三是受社会、管理层的压力不得不在不安全的条件下继续工作;四是由于过分疲劳产生的反应能力降低等。在我国,绝大多数情况都是第三种原因造成的。例如许多建筑工地架子工没有经过上岗资格培训的情况非常普遍,但为了来之不易的工作,被迫登高爬低,增加了不安全因素。
2.2“机”的原因
一方面,由于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市场不够规范,无市场准入制度,部分个人采购了质次价低或二手的建筑机械,基本无管理手段,在建筑机械租赁、安装(拆卸)专业分包市场上采取低价竞争方法,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另一方面,部分施工单位片面追求租赁价格,使超龄、性能差、有安全隐患的建筑机械有了市场。这些质次的租赁施工机械的大量存在,导致了施工单位在使用前存在3个不清楚:即建筑机械状况在进场前不清楚;对租赁、安装(拆卸)单位专业分包建筑机械管理状况不清楚;建筑机械安装后对安装质量不清楚。施工单位
对建筑机械仅仅是使用,无日常检查、安全管理措施。
2.3工程质量下降,产生安全隐患
施工机械是施工企业完成施工任务、保证质量、效率的前提,同时还影响施工工程的产量和质量。由于租赁机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立场不一,给施工机械的管理带来一定的复杂性和难度。现在的租赁施工机械往往配备操作手,他们侧重于租赁方利益,为早日完成施工内容,或者因公司条件有限,可能使用带病机械,降低了工程质量,导致了安全隐患的存在。
3降低安全隐患的措施
施工过程中租赁机械的安全直接关系到每个劳动者的生命安危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关系到施工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企业的兴衰和存亡,关系到改革开放能否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必须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加强租赁机械的安全管理,以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3.1加强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意识,构建安全管理体系
建筑施工机械的租赁,无论出租方、承租方都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尤其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大的施工机械,如桩机、施工电梯、起重机械等大型机械。在租赁和使用之前,都要首先检查生产厂家是否有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若以上文件不齐全,无论施工工程如何急需,该设备不能租赁和使用。对租赁设备在施工中应健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使用。
3.2加强对操作手的管理
施工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或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并严格遵守相应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心理稳定,身体素质好,在复杂的环境下具有良好的适应性、应变性。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做到不经培训不上岗,操作不熟练不上岗,不了解岗位可能发生事故及防范措施不上岗,要在取得考核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实行定人、定机、定岗制度。要做好操作人员劳动防护工作。安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签订安全责任合同并与经济挂钩,使操作人员具有安全风险意识,有的放矢,避免事故发生。
3.3租赁机械的自身安全管理
加强对租赁机械的科学管理,使租赁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始终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租赁公司出租的机械必须符合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完好技术标准的要求,不出租“带病”机械设备,不出租已报废机械。已出租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拆装,必须由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进行。租赁的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安装后,应经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测合格,获得安全使用证并到当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方可投入正式使用。要制定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采用定期、不定期对机械进行检查审验,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操作人员在操作机械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工作前检查、工作中检查和工作后检查。工作前检查是预防,工作中检查是发现,工作后检查是处理。其次,要保证机械各部位运转正常,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设备不得使用,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严禁拆除监测、指示、仪表、报警及警示装置。机械周围可设立醒目的安全标志牌,用以提醒人们注意安全及发生意外时如何采取紧急措施。要根据施工机械技术状况制定机械报废计划,适时报废使用周期终止的机械,严禁使用淘汰及报废机械[3]。
3.4加强建筑机械使用环境的保护
机械停放场地应符合安全要求。机械停放位置要合理,以适应机械运动所需的空间。周围环境不应对机械运动构成危险。场地应平坦、坚实,使机械能进能出,便于在紧急情况下疏散,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消防器材要合理布置,并在周围及机械出入口设立警示标志,冬季要做好防冻,夏季要做好防雷电、防水,一年四季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4小结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机械租赁的安全隐患在短期内仍然存在,相信通过以上各项措施,加强人、机的管理,一定能够形成严密有效的管理体系,达到降低安全隐患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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