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漆、防水工程作业安全常识
油漆、防水作业容易 发生中毒窒息、火灾事故。作业中应注意:
1、 尤其材料和防水材料通常都具有毒性、刺激性或易燃易报爆性,必须设专用库房存放,且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易挥发性的尤其、防水材料必须存在密闭容器,设专人保管。库房应有良好通风,设置消防器材,并在醒目位置悬挂“严禁烟火”标志,严禁住人,与其他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
2、 施工作业中,要尽可能保持良好通风,按规定戴防护口罩、防护眼镜或专门防护面罩;作业人员眼睛带火种,严禁明火与吸烟,每间隔1-2小时就应到室外空气新鲜地方换气;感到头痛、恶心、胸闷、心悸应停止作业,立即到室外换气。
3、 在密闭缺氧空间内作业(如罐体内油漆,建筑水箱防水等)。要有专人监护,有风机不断送新风,并每隔1-2小时到室外换气休息
4、 夜间作业,照明设备应有防爆措施;在喷漆室或金属罐体内喷漆要设接地保护,防静电聚集。
建筑资质代办咨询热线:13198516101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油漆、防水工程作业安全常识》
文章链接:https://www.scworui.com/34360.html
该作品系作者结合建筑标准规范、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