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转让流程
什么是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转让?
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是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资质证书,是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必须具备的资质。资质转让是指企业将该资质证书转让给其他企业,以便后者可以合法地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业务。
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转让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转让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承包管理条例》。其规定了企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办理资质转让手续,以及转让程序和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转让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办理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转让手续?
转让人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才能办理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转让手续:
1. 转让人必须是获得该资质证书的企业;
2. 转让人必须已经取得了相应的施工资质,并且没有在近期被吊销或者注销;
3. 转让人必须已经缴纳了相应的税款和其他相关费用;
4. 转让人必须已经取得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接收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获得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转让?
接收人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才能获得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转让:
1. 接收人必须是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和管理能力的企业;
2. 接收人必须已经取得了相应的施工资质,并且没有在近期被吊销或者注销;
3. 接收人必须已经缴纳了相应的税款和其他相关费用;
4. 接收人必须已经具备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业务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5. 接收人必须已经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办理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转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办理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转让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转让人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它有关证件;
2. 转让人提供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 转让人提供的相关税务证明材料;
4. 转让人提供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合格证》;
5. 接收人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它有关证件;
6. 接收人提供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7. 接收人提供的相关税务证明材料;
8. 接收人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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