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常识-门的尺寸
1.门高:
供人通行的门,高度一般不低于2m,再高也以不宜超过2.4m,否则有空洞感,门扇制作也需特别
加强。如造型、通风、采光需要时,可在门上加腰窗,其高度从0.4m起,但也不宜过高。供车辆或设
备通过的门,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其高度宜较车辆或设备高出0.3~0.5m,以免车辆因颠簸或设备需
要垫滚筒搬运时碰撞门框。至于各类车辆通行的净空要求,要查阅相应的规范。
如果是体育场馆、展览厅堂之类大体量、大空间的建筑物,需要设置超尺度的门时,可在大门扇
上加设常规尺寸的附门,供大门勿需开启时,人们可以通行。
现今建筑内各种设备管井的检查门颇多,它不是经常通过的地方,所以一般上框高与普通门齐或
还低一些,下边还留有与踢脚线同高的门槛,其净高就不必拘泥于2m,1.5m左右即可。
2.门宽:
一般住宅分户门0.9~1m,分室门0.8~0.9m,厨房门0.8m左右,卫生间门0.7~0.8m,由于考虑
现代家具的搬入,现今多取上限尺寸。
公共建筑的门宽一般单扇门1m,双扇门1.2~1.8m,再宽就要考虑门扇的制作,双扇门或多扇门的
门扇宽以0.6~1.0m为宜。
供安全疏散的太平门的宽度,要根据计算和规范(有关防火规范)规定设置。
管道并供检修的门,宽度一般为0.6m。
供机动车或设备通过的门,除其自身宽度外,每边也直留出0.3~0.5m的空隙。
附带说一下,供检修的”人孔”其尺寸也不宜小于0.6m×0.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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