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邦然:详解关于“取消工程造价资质审批通知”
随着国家简政放权、淡化企业资质改革的推进,加上当前环境下,咨询造价企业的整体水平跟不上建筑行业的发展需求,取消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呼声越来越高。下面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造价资质取消的相关事宜。11月15日,国务院发出2019年25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明确在各自由贸易区取消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一、试点区域以及开始时间
此部署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为在全国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在附件发布的《“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中央层面设定,2019年版)》中明确提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乙级资质认定直接取消审批,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审批中不得再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出资质方面要求。本次公布的清单还涉及其他资质方面的调整,还有直接取消消防资质审批等重磅政策。
二、在取消资质后的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体系,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并开展联合惩戒;
3.推广应用职业保险制度,增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风险抵御能力,有效保障委托方合法权益。
对比实现了“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并且在文件中指导出–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允许范围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可以决定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采取更大力度的改革举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现在试点取消,全面取消将有效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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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河北邦然:详解关于“取消工程造价资质审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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