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标准
甲级
1、资质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企业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人民币。
(3)企业近5年承担过不少于2项大型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项目的专项设计,并实施后验收合格。
2、技术条件
(1)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不少于2项大型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项目,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专项资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的规定。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具有参与过不少于2项中型及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项目经历,并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乙级
1、资质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5年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不少于1项中型及以上的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项目,并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专项资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的规定。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具有参与过不少于2项小型及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项目经历,并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较完善的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承担业务范围
1、甲级
可承担各类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项目,其规模和范围不受
2、乙级
可承担中型及以下的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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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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