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请工程设计资质或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
首次申请工程设计资质或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
(1)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
(4)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5)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
(6)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
(7)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明及个人业绩材料;
(8)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及新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
(9)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2、申请资质升级:
(1)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
(4)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
(5)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明及个人业绩材料;
(6)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与本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7)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8)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工程业绩和个人工程业绩;
(9)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3、增项申请工程设计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
(4)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
(5)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明及个人业绩材料;
(6)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与本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7)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8)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个人工程业绩证明;
(9)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4、申请资质证书变更:
(1)资质证书变更申请;
(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4)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5)企业改制的,还需提供改制重组方案、上级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大会的批准决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改制重组的决议。
5、申请增补(含增加、更换、遗失补办)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1)资质证书增补申请等材料;
(2)遗失资质证书的,还需提交在公众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交一式三份,复印件需交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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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首次申请工程设计资质或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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