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48.1
资质标准
48.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40 万元以上。
48.1.2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齐全。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
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 5 人。
(4)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相应专业工程业绩 2
项。
48.2
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相应特种专业工程的施工。
注:特种工程是指未单独设立的特殊专业工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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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
种防雷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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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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