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记住的工地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高处作业“十不准”
1、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深度近视眼等疾病不准登高。
2、无人监护不准登高。
3、没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不扎紧裤管时不准登高作业。
4、作业现场有六级以上大风及暴雨、大雪、大雾不准登高。
5、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
6、梯子无防滑措施、未穿防滑鞋不准登高。
7、不准攀爬井架、龙门架、脚手架,不能乘坐非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登高。
8、携带笨重物件不准登高。
9、高压线旁无遮拦不准登高。
10、光线不足不准登高。
二、施工安全“十不准”
1、不准爬脚手架和坐吊篮上下。
2、不准穿高跟鞋、拖鞋、硬底鞋、赤脚施工。
3、不准在架上追打、嬉戏和吵闹。
4、不准酒后作业和带病施工。
5、不准非机械工任意开机。
6、不准非电工搭接电线。
7、不准在外架和楼板上超载和集载。
8、不准在上面向下扔物抛物。
9、不准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员在工地施工。
10、不准违反任何安全施工纪律和条例。
三、施工现场“十不准”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
2、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现场。
3、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4、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5、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作业时不准打闹。
6、电源开关不准一闸多用,未经训练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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