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某一级公路工程项目监理方案
江西省某一级公路工程项目监理方案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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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监理工作指导思想、工作依据和监理目标
1.2.1监理服务目标
本监理服务的目标是对一级公路工程进行施工监理,确保工程按设计的技术规范的质量要求、合理的费用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质量目标为优良等级,工程进度和费用控制满足合同要求。
1.2.2监理服务范围
工程范围:设计文件图纸和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和业主同意增加的项目内容。
工作范围:a.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桥梁施工控制)
b.质量、进度、费用控制与合同管理。
1.2.3监理服务内容
监理服务各阶段的具体监理工作内容:
1、编制监理细则或计划,制定施工监理用表及质量评定用表;
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
3、主持交底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复测结果和施工图设计;
4、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5、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常规工地会议;
6、发布开(复)工令,批准单工程开工报告;
7、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它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
8、批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9、检查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与其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的符合性,督促承包人到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及办理试验室临时资质,审核其人员资质;
10、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并取得相关质量监督部门的认可,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
11、审批承包人拟手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质量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
12、审核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
13、审批承包人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
14、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
15、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施计划、核批承包人的修正计划;
16、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17、签了中间交工证书;
18、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与设计、承包人一起提出改进措施和方法,出现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19、发布停(复)工令;
20、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
21、签认中期支付凭证;
22、发布变更令(重大、重要变更报业主核准);
23、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
24、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25、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和年报及其它报表;
26、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主持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27、签认交工证书;
28、督促、检查承包人按要求和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29、按业主的要求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30、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作,对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
31、签认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32、签认最终支付证书;
33、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34、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与检查,积极配合质量监督部门的工作;
35、其它。
按照公认的监理职业准则、施工合同条款、《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有关要求承提本项目及本合同规定的全部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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