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第二届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认定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省工程勘察设计水平,激发广大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弘扬敬业奉献、自主创新精神,繁荣建筑创作,树立人才标杆,推动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我厅组织修订了《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认定办法》(附件1),决定开展第二届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行业范围
(一)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勘探测试。
(二)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民航、水利、电力、煤炭、冶金建材、化工石化医药(含石油天然气)、电子通信广电、机械军工、轻纺农林商物粮。
(三)规划设计:包括城乡建设规划、城市设计、城市基础设施规划与设计、风景园林设计。
二、认定名额和推荐名额
根据《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认定办法》第四条规定,因认定周期延长,第二届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认定名额和推荐名额相应增加,具体如下:
(一)认定名额:50名。
(二)推荐名额:
1.采用申报人本人所在单位推荐方式的,每个单位最多可推荐2名申报人。
2.采用中国工程院院士、认定专业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或认定专业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推荐方式的,每名申报人应取得2名院士或大师推荐,每名院士、大师最多推荐4名申报人。认定专业没有大师的,可由其他专业大师推荐。
三、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请申报人在2021年12月20日至31日期间登录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认定系统,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附件后,生成并打印申报表,于2022年1月7日前将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的申报表及相关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四、工作要求
(一)推荐单位和推荐人根据自愿原则开展推荐工作,并对其推荐意见的真实性负责。
(二)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过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认定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意见。各部门应确定1名工作联系人,填写《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签订《廉洁保密承诺书》(附件3),于2021年12月20日前通过粤政易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工作人员。
附件:1.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认定办法(2021年修订)
2.联系人信息表(略)
3.廉洁保密承诺书(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认定办法(2021年修订).docx
附件1-1-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表.xlsx
附件1-2-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推荐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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