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速公路桥梁病害处治项目招标文件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高速公路**内环段两座桥梁和**高速公路六座桥梁病害处治项目已列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计划,资金已落实。为确保工期和质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决定对该处治项目实施邀请招标。特邀请贵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本项目为1个合同段,独立招标。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有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者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必须具有高速公路或城市道路的大桥病害处治业绩的单位。
3、请凭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于 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养护部 室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每套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 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投标须知第14条规定提交人民币现金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的投标担保。由**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签收。
5、定于 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楼会议室召开标前会议,会议结束后在办公楼集中,由招标人组织现场考察,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准时参加。
6、定于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楼会议室开标。送交投标书截止时间为:,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宜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标书的递交地址和递交方式:请在规定的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书送交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会议室,由养护部办理标书文件的签收。
招标人地址:邮编: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开 户 行: 建行市分行
户 名: **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帐 号:
招标人: **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 六月 日
第二篇、投标人须知
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本须知和招标文件所有内容。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投标人须知条款号 具体信息或数据
招标人名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市 路 号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1.1 项目名称:2009年**高速公路桥梁病害处治
1.3 资金来源:本项目经 **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批准立项,已列入 年 养护资金计划,资金来源为:养护专项资金。
2.1 项目说明:详见附件1项目说明
2.2 预计工期: 月
6.1 标前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楼会议室
7.1 现场考察时间和地点: 日在标前会议结束后立即组织现场考察。
12.6 指明合同是否调价:不允许调价
13 投标文件有效期:开标之日后的60天内
14.1 投标担保的金额:
15.1 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 2 份
17.1 送交投标文件的地址:
17.1 投标截止期:
20.1 开标时间:
20.1 开标地点:
22.1 招标人将按 进行评标
26.
履约担保的金额和提交时间:合同总价10%的银行保函,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7天内提交。
27.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7天内,应与业主签订合同协议书。
28.4 纪检部门:
电话: 邮编:
废标条款信息表
条款号 废标条款信息
11.3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任何形式的“投标报价调整函”,如投标人投标书中附有任何形式的投标报价调整函,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不符合性投标,投标将会被拒绝。
15.3 (1) 桥梁病害处治技术文件为暗标,“技术文件”的内容不得有任何反映投标人名称的标记,技术文件封面由招标人统一提供,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封面。按要求进行签章和密封。
(2) 桥梁病害处治技术文件的所有内容(封面和图纸除外)一律采用宋体、小4号、黑色字体,普通A4纸版面。
(3) 桥梁病害处治技术文件统一采用胶粘方式装订。
不满足以上条件作废标处理
20.2条第三款 开标后,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将当场宣布为废标:
a.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份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b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c. 第一信封第一卷、第二卷未按规定格式包封。
20.3第四款 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将当场宣布为废标:
a. 报价文件的正、副本份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b. 投标书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并加盖公章;
c. 未在投标书上填写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或有选择性报价。
d. 投标报价高于业主公布的上限价
评标办法第8条 1)、 投标文件按要求的份数和方式密封和递交;
2)、 投标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书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及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预算书(含报价分析资料)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表1至表5)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它电子制版签名;
b、 在授权委托书后应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提供了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它电子制版签名;
b、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应经公证机关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公章的真实性作出有效公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应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
c、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 投标人已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7)、 补遗书和其它正式有效函件的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
8)、 技术文件符合暗标的规定;
9)、 投标人未提出与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相悖的要求;
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如有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
评标办法第九条 投标人拒不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对商务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澄清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总则
1 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
1.1 项目名称:**市**高速公路7座桥梁病害处治项目。
1.2 本项目为运营高速公路的施工项目,工程施工必须在保证高速公路畅通和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承包人应服从交通运输部、**市交委及**市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关于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安全和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
1.3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养护资金。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工程价款均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和支付。
2 招标范围、工期:
2.1 本次招标范围为****高速公路7座桥梁病害处治,详见附件1。
2.2 本项目预计工期:4个月。
3 投标单位的条件
3.1 资质要求
具有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者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必须具有高速公路或城市道路的大桥病害处治业绩的单位。
3.2 人员要求
拟投入的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表
任职类别 数量 职称要求 投标人达到程度详述
(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及以上,具有公路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管理上岗证,至少有8年公路施工经验,其中担任类似项目经理5年及以上(不得兼职)
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 1 高级工程师,具有安全管理上岗证,公路工程施工经验10年及以上,参加过类似工程的技术管理工作8年及以上,作为类似工程技术主管工作5年及以上
质量检验负责人 1 工程师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8年及以上,参加过类似等级公路工程的技术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作为公路工程质检负责人工作2年及以上
桥梁工程师
4 工程师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5年及以上,
试验工程师 1 工程师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及以上,主管试验工作2年及以上
安全负责人 1 具有安全管理上岗证
安全员 3 专职人员
要求:1、按后附表2进行填报;
2、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3、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近五年至少参加过两个、且每个合同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高速公路、城市道路桥梁病害处治项目的业绩证明资料。
3.3 业绩要求
最近五年类似工程业绩
1、 投标人最近五年(2004.1.1~2008.12.31)内每年完成高速公路或城市道路桥梁病害处治项目不少于1个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2、 投标人须注明所完成工程的名称、地点、业主,并提供合同等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详见下表。所提供合同中应包含有合同名称、地点、双方单位名称、日期、工程内容和金额等,否则将被视为无效业绩证明。
序号 项目名称 地点 业主 合同名称 备注
1
2
3
4
5
6
3.4 设备要求
拟投入主要设备要求
4、 投标人按下表提供能保证及时到位、满足要求的设备的书面承诺。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型号 最低要求数量 配备数量
1 电焊机 台 500A 2
2 混凝土钻孔机 台 TE25 2
3 混凝土裂缝观测仪 台 1
4 混凝土超声波检测仪 台 1
5 钢筋探测仪 台 1
6 顶升工具 台 2
7 真空辅助压浆机 台 1
8 张拉设备 台 2
9 烘干器 台 2
10 空压机 台 2
11 多通道应变采集仪 台 1
12 高精度电子水准仪(精度不低于±0.3mm/km) 台 1
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6、 标前会议
6.1 标前会议时间和地点:2009年6月29日9:30时,**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市渝北区银杉路66号)1905会议室,投标人宜派代表出席招标人主持的标前会议。
6.2 标前会议的目的,是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可能提出的涉及投标和合同方面的任何问题。
6.3 投标人应在标前会议召开以前,书面将要求答复的问题提交招标人,会上招标人将据以作出澄清和解答,会后招标人将正式将其书面答复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内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7、 现场考察
7.1 招标人将统一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一次考察,以便使投标人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
7.2 现场考察前,招标人将介绍工程位置、交通条件、施工条件等,以帮助投标人了解现场情况,利于编标。投标人对招标人介绍或提供的资料应自行消化并对他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
7.3 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损失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7.4 现场考察由招标人统一组织,于2009年6月29日标前会议后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办公楼1905会议室(**市渝北区银杉路66号)集中,考察期间的交通、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7.5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入现场考察,招标人将予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二、招标文件
8、 招标文件的内容
8.1 招标文件分篇装订,除本款下述各篇的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各篇的内容如下:
篇 数 内 容
第1篇 投标邀请书
第2篇 投标人须知
第3篇 合同条款
第4篇 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5篇 工程量清单
第6篇 图纸(另册)
第7篇 投标书格式
第8篇 投标书附表格式
第9篇 合同协议书格式
第10篇 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 评标办法
8.2 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不符合、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作为废标处理,重大偏差条款详见投标人须知中废标条款信息。
8.3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9、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
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应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5天前,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书面或传真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3天前,将书面答复以编号的补遗书方式送达(以收到日为准,下同)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书面答复(补遗书)后,应24小时以内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悉。
10、 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 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3天之前,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包括按本须知第 6 条在标前会议期间提出的问题,以发出有编号的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0.2 补遗书将发放或传真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各次补遗书将按时序编号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有约束力。投标人每次收到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内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10.3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纳入上述补遗书的内容,必要时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酌情延长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开标时间顺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按下列各项内容要求及顺序统一逐页编码(从正文开始)后装订: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组成:
第一卷(商务文件):
(1) 投标担保收据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 投标人相关资质、营业执照、单位业绩;
(4) 投标人人员配置情况、人员业绩和设备资料;
(5) 投标书附表;
(6) 农民工工资承诺函;
(7) 部分主要病害处治材料使用承诺函;
(8) 招标人发出的带编号的补遗书。
第二卷(技术文件)(封面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和封面纸进行装订,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
桥梁病害处治技术文件(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或包括任何可推断其名称的文字并按规定字体书写)
技术文件应包含的内容:在通车条件下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进度安排、平面布置、桥梁病害处治的重点、难点认识及相应措施、主要施工作业方法、交通组织方案、技术和安全措施、环境保护措施、质量及工期保证体系、文明施工措施、缺陷责任期的管理等。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组成:
(1) 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2) 报价的工程量清单
(3) 投标预算书(含报价分析资料,应附电子文档)
11.2 投标文件不允许采用活页装订。
11.3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任何形式的“投标报价调整函”,如投标人投标书中附有任何形式的投标报价调整函,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不符合性投标,投标将会被拒绝。
11.4 投标人应当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表式,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12、 投标价
12.1 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自备U盘进行复制)。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总额价,即可完成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它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并将已填写完毕的投标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单独拷入U盘中密封在投标文件第二信封的报价文件正本内,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书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时则以投标书大写金额报价为准。
12.2 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本须知附件中所述全部项目的投标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额价为根据。
12.3 投标人的投标价中应含的保险费按如下规定办理:
12.3.1 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投标人自行投保,保险费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不单独报价。
12.3.2 投标人在本项目的装备险和投标人职工的(人身)事故险由投标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投标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不单独报价。
12.4 投标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的一切税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纳入相关单价,不单独报价。
12.5 在投标价中承包人应将施工过程中的临时设施费、相关的材料费、机具设备费、出渣费、人工费、车辆通行费、供电、水费、临时占用地租赁费、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路政协调费等一切费用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其中:施工措施费、北碚嘉陵江大桥体外预应力施工监控费单列。
12.6 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将不予调整。
12.7 本项目为在通车条件下的工程施工,承包人应充分保证施工安全及高速公路运营安全,施工作业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市交通委员会关于高速公路施工作业相关规定的要求,所涉及的费用应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如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全部承担
12.8 交通安全组织措施费:为保证交通安全所采取的安全措施费如:锥标、警示标、提示标、限速标、施工标志、移动标志车、夜间照明、现场专职安全人员等采取的必要措施。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由业主给定一个30万的专项暂定金额在工程量清单中单列。
12.9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是为投标人统一报价而设定,结算时按其单价和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12.10 本项目不接受调价声明。
12.11 本项目设有上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业主公布的上限价,将为废标。
13、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的 60 日内,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4、 投标担保
14.1 投标人在递交标书5天前需将交纳10万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帐号上,由**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签收。
14.2 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办理进度款时一并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人在收到未中标通知后30天内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4.3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将不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
(a) 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b) 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第26条和第27条的规定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提交履约担保。
15、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装订
15.1 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预算书(含报价分析资料)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表1至表5)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如果投标文件由授权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亲笔签署姓名,不得用印章、签名章或其它电子制版签名。经公证机关对授权委托书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授权代理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公章的真实性作出有效公证后,应将加盖清晰钢印的公证书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商务文件的正本中。投标人无须再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进行公证。公证书出具日期应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应经公证机关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公章的真实性作出有效公证后,应将加盖清晰钢印的公证书原件装订在第一信封的商务文件的正本中。公证书出具日期应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15.2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15.3 “技术文件”的装订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 桥梁病害处治技术文件为暗标,“技术文件”的内容不得有任何反映投标人名称的标记,技术文件封面由招标人统一提供,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封面。按要求进行签章和密封。
(2) 桥梁病害处治技术文件的所有内容(封面和图纸除外)一律采用宋体、小4号、黑色字体,普通A4纸版面。
(3) 桥梁病害处治技术文件统一采用胶粘方式装订。
技术文件装订不符合上述要求将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送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11.1条款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份数按规定,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副本应为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6.2 第一信封第一卷(商务文件)、第二卷(技术文件)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应独立包装。第一信封和第二信封均必须使用内外两层封套,并在内外层封套上都要加贴封条,盖密封章。
第一信封第一卷(商务文件)的正本、副本包装在相应的内层封套里,并在封套右上角注明“第一信封第一卷商务文件”。第一信封第二卷技术文件的正本、副本包装在相应的内层封套里,并在封套右上角注明“第一信封第二卷技术文件”。然后统一用一个外层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外层封套右上角注明“第一信封 商务、技术文件”。
投标报价文件包装在第二信封中,第二信封的正本、副本应分别包装在内层封套里,(内层封套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 ),然后统一用一个外层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外层封套右上角注明“第二信封 报价文件”。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16.3 在外层封套上应写明:
(a) 收件人(招标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市渝北区银杉路66 号
(b) **市**高速公路界7座桥梁病害处治项目投标文件;
(c) 在2009年7月6日上午10:00时(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
16.4 内层封套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全称和详细地址,以便因投标文件迟到或其他原因宣布不能接受该投标文件时,得以原封退回。
16.5 如果因投递地点未写清楚而使投标文件迟到或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
17、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17.1 投标人必须按16.3款(a)规定的地址,在2009年7月6日上午10:00时截止期前,将投标文件派专人送达招标人签收。
17.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推迟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应在原定截止期3天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的投标人。
18、迟到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按本须知第17条规定的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送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19.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19.1 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需作澄清时,必须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办理。
19.2 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投标人可以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授权的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投标文件的撤回要求可先传真通知招标人,并随即补发壹份正式的书面函件予以确认。更改、撤回的确认书必须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送达招标人签收。
19.3 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则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与评标
20、开标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20.1 在有投标人代表或纪检人员在场的情况下,业主将于2009 年7月6日10:00 时(北京时间),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905室公开开标。
20.2 第一信封开启
(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有关单位和纪检部门监督。
(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或者未按规定采用双信封形式包装和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3)开标前,由纪检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对投标文件的签署及投标担保的提交情况等进行核查。未按投标人须知16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标;开标后,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将当场宣布为废标:
a.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份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b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c. 第一信封第一卷、第二卷未按规定格式包封。
(4)由招标人宣读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第一信封技术文件册由监督人员进行编号密封处理。投标文件中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将不拆封,并当场交纪检部门保存。
20.3 第二信封开启
(1)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商务和技术)后,招标人将提前通知投标人参加对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公开开标。
(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有关单位和监督部门监督。
(3) 招标人将首先当众宣布通过商务、技术评审的投标人名单,未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均不予开封,当场退还给投标人。
(4)开标时,由纪检代表检查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细节;并对投标书的签署及投标总价等进行核查。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将当场宣布为废标:
a. 报价文件的正、副本份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b. 投标书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并加盖公章;
c. 未在投标书上填写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或有选择性报价。
d. 投标报价高于业主公布的上限价
(5)若招标人宣读的结果与报价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督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报价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结果。招标人将做好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0.4 本次招标设有上限价,招标人在开标前5天通知所有投标人。
21、保密
21.1 开标以后,直到签订合同协议书为止,凡有关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和评比工作,都应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有关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泄露。
21.2 投标人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会导致取消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定。
22、评标方法
22.1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综合评标法(详见附件3评标办法)
六、合同的授予
23、合同的授予
23.1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并且经综合评估得分最高并按本招标文件第 26条规定提交了履约担保的投标人。
24、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
24.1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而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也不解释原因,但投标保证金将退还给投标人。
25、中标通知书
25.1 评标结束并经批准后,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中标通知书中将写明业主将支付给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本项目相关内容的总价(即合同价格)。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以书面告知招标人。
25.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5.3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在收到履约担保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即通知其他投标人未中标。
26、履约担保
26.1 履约担保:可采用现金支票或保函形式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若是采用保函形式,出具保函的银行必须为支行及其以上银行。
26.2 为取得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27、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27.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本须知第31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27.2 签订合同协议书时,签约双方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代理人的授权书。在签定合同协议书同时,必须签订廉正合同和安全施工合同。
27.3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
27.4 如果中标人未能遵守本须知第27.1或27.2款的规定,招标人则可宣布其中标无效,并不予退还其投标担保。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预期的中标人或重新进行招标。
28、不正当竞争与纪律监督
28.1 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在招标、评标期间,不得邀请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到投标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投标人主办的或赞助的任何活动。
28.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28.3 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
28.4 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审计监察室的监督。
附件1:项目说明
1、草街大桥。
(1) 基本情况。桩号:渝武路K37+788;桥长:左幅 391.18米,右幅404.15米;桥宽24.5(两车道);跨径组合:左幅12×30m右幅: 12×30m+1×16m;结构形式:预应力简支空心板梁,柱式墩、桩基础;重力台、扩大基础;设计荷载:汽-超20,挂-120;设计地震烈度:Ⅵ度;设计洪水频率:1/100。
(2) 主要施工内容。裂缝表面封闭、裂缝注浆;粘贴碳纤维布;混凝土破损修补,局部;防震挡块修复;钢筋除锈防锈处理;支座垫钢板、注浆等。
2、麻柳坪大桥。
(1) 基本情况。桩号:渝武路K41+500;桥长:左幅 557.59米,右幅552.78米;桥宽24.5(两车道);跨径组合:8×30m;结构形式:预应力简支空心板,柱式墩、桩基础,重力台、扩大基础;设计荷载:汽-超20,挂-120;设计地震烈度:Ⅵ度;设计洪水频率:1/100。
(2) 主要施工内容。裂缝表面封闭、裂缝注浆;粘贴碳纤维布;混凝土破损修补,局部;防震挡块修复;钢筋除锈防锈处理;支座垫钢板、注浆等。
3、羌河溪大桥。
(1) 基本情况。桩号:渝武路K40+000;桥长:左幅143.05米,右幅103.55米;桥宽24.5(两车道);跨径组合:左幅4×30m,右幅3×30m;结构形式:预应力简支空心板梁,柱式墩、桩基础;重力台、扩大基础;设计荷载:汽-超20,挂-120;设计地震烈度:Ⅵ度;设计洪水频率:1/100。
(2) 主要施工内容。裂缝表面封闭、裂缝注浆;粘贴碳纤维布;混凝土破损修补,局部;防震挡块修复;钢筋除锈防锈处理;支座垫钢板、注浆等。
4、三背沱大桥。
(1)基本情况。桩号:渝武路K46+000,分左右两幅,整体式路基。左幅,桥长276.48m,桥面为渐变桥宽15.5m~16.0m。右幅桥长224.80m,桥面宽度12.25m。结构形式:预应力简支空心板梁,柱式墩、桩基础;重力台、扩大基础;设计荷载:汽-超20,挂-120;设计地震烈度:Ⅵ度;设计洪水频率:1/100。
(2)主要施工内容。裂缝表面封闭、裂缝注浆;粘贴碳纤维布;混凝土破损修补,局部;防震挡块修复;钢筋除锈防锈处理;支座垫钢板、注浆等。
5、北碚嘉陵江大桥。
(1) 基本情况。
桩号:渝武路K30+369,左右幅桥总长均为860.0m,桥面全宽26.5m;主桥为135+220+135m三跨预应力混凝土变截面连续刚构桥;**侧引桥为4×40.0m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合川侧引桥为4×40.0mT梁+20.0m空心板;设计荷载:汽-超20,挂-120;设计地震烈度:Ⅵ度;设计洪水频率:1/100。
(2) 主要施工内容。
裂缝表面封闭、裂缝注浆;粘贴碳纤维布;混凝土破损修补,局部;防震挡块修复;钢筋除锈防锈处理;支座垫钢板、注浆; 修补防震挡块;盖梁粘贴钢板病害处治;主桥中跨体外预应力施工处治;主桥边跨粘贴碳纤维病害处治;T梁粘贴碳纤维布病害处治;空心板梁粘帖碳纤维布病害处治。
6、沙溪庙嘉陵江大桥。
(1) 基本情况。
桩号:渝武路K48+616,左右幅桥总长均为1276m,桥面全宽27.5m;主桥为180+180m二跨预应力混凝土斜拉桥;**侧引桥为3×30.0m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合川侧引桥为27×30.0mT梁;设计荷载:汽-超20,挂-120;设计地震烈度:Ⅵ度;设计洪水频率:1/100。
(2)主要施工内容。
裂缝表面封闭、裂缝注浆;粘贴碳纤维布;混凝土破损修补,局部;防震挡块修复;钢筋除锈防锈处理;支座垫钢板、注浆; 修补防震挡块;T梁粘贴碳纤维布病害处治。
7、偏岩子大桥。
(1) 基本情况。
桩号:**路内环段K23+626,桥长为125m,桥面全宽31.5m(六车道);结构形式:5×20m钢筋混凝土简支T梁,钢筋混凝土双柱式墩,桩基础重力式台;设计荷载:汽-超20,挂-120;设计地震烈度:Ⅵ度;设计洪水频率:1/100。
(2) 主要施工内容。
进行裂缝修补和破损修补处理;涂刷迁移型钢筋阻锈剂;渗水区域及附近涂刷防水材料;T梁腹板粘贴碳纤维布病害处治;处理支座脱空;涂刷防腐保护涂料。
8、王家滩大桥。
(1) 基本情况。
桩号:**路内环段K24+457,桥长为98.m,桥面全宽31.5m(六车道);结构形式:4×20m钢筋混凝土简支T梁,钢筋混凝土双柱式墩,桩基础重力式台;设计荷载:汽-超20,挂-120;设计地震烈度:Ⅵ度;设计洪水频率:1/100。
(2) 主要施工内容。
进行裂缝修补和破损修补处理;涂刷迁移型钢筋阻锈剂;渗水区域及附近涂刷防水材料;T梁腹板粘贴碳纤维布病害处治;处理支座脱空;涂刷防腐保护涂料。
附件2 **市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高速公路施工作业秩序,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和畅通,根据《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关于高速公路养护安全作业交通控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高速公路上从事维修保养、专项工程、大修工程和其它有碍交通安全的施工作业单位及其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
除不可抗拒的灾害外,在任何情况下都应保持高速公路畅通。
第三条高速公路公司应严格审查高速公路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并将施工安全作为必备条款写进工程承包合同。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和未接受专门安全教育以及作业规程训练的人员从事高速公路施工养护作业。
第四条实施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向高速公路执法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施工作业方案和其它施工作业数据(施工位置、范围、投入施工作业机具和人员的数量、工期等),经高速公路执法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并发放施工作业许可证后,在高速公路公司审查设置好交通安全标志的情况下,方可动工。
占用行车道进行的施工作业,工期超过十五天的,应报市交委备案。对车辆通行有限重、限高、限宽要求的,应提前登报公告。
第五条实施作业中,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审定作业区的长度、宽度设立足够的交通管制标志,隔离出施工区域,必要时应确定专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交通安全。
高速公路行政执法大队应协助施工单位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第六条交通管制标志,除高速公路特殊要求使用的一些专门施工作业标志外,均应采用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定的标准。
施工作业夜间设置照明灯和红黄频闪灯。
第七条施工车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施工车辆进出施工区域,应注意观察并主动避让正常行驶的车辆;
(二)不得在施工区域外随意停放;
(三)不得将物料、泥土带出施工作业区域污染路面;
(四)严禁穿越中央分隔带;
第八条施工作业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作业规程训练;
(二)必须穿着安全标志服;
(三)不得在作业区外活动或将任何施工机具和物料置于作业隔离区以外;
(四)不准擅自变更控制标志和区域或扩大作业范围;
(五)不准随意横穿高速公路,确因施工作业需要穿越高速公路的,必须在保证安全和不妨碍车辆正常行驶的前提下通过;
(六)不得有其他违反高速公路管理的行为;
第九条施工作业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清扫隔离区域路面,撤除交通管制标志,恢复高速公路的正常通行状态。
第十条养护作业单位在实施高速公路绿化工作(剪绿、植树)时,必须设置足够的标志,确保交通安全。
第十一条清扫车在清扫高速公路路面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开启警笛和警灯;
(二)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三)车尾应粘贴三角危险标志、导向标志等反光标志;
(四)清扫扬尘不得妨碍其他车辆的行车视线。
第十二条高速公路公司应加强对施工作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发现施工单位在作业过程中有违反合同有关安全条款或有其它事故隐患的,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必须服从高速公路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对违反本规定的,高速公路行政执法人员有权监督和按有关规定处罚,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责令停工和限期整改;因安全责任不落实和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事故的,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造成重特大事故的,按《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渝府发[2000]2号《**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三篇、合同条款
一般义务
发包人的一般责任
1.1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1.2 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
1.3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1.4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1.5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承包人的一般责任
2.1 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承包人应负责核实地质情况,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为此,承包人应提供所需的全部施工管理、劳务、材料、设备、施工装备和其他物品。
2.2 承包人必须服从业主和各级监理工程师的管理。
各级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是书面的。由于某种原因,监理工程师可以发出口头指令,承包人必须执行此口头指令,但事后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口头指令。如果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的3天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的上述书面确认,承包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要求监理工程师确认上述口头指令。如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的书面要求后的3天之内没有以书面形式驳回上述确认,则该口头指令应认为已被监理工程师书面确认。如果驻地高级监理工程师发出书面指令,承包人在收到后3天内未实质性响应指令内容,则视为承包人行为违约,并按相应条款处理。
2.3 承包人必须按照《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4 承包人应在工程完工后向发包人提交两套病害桥梁养护维护手册并对桥梁进行定期回访。
合同协议书
2.5 承包人应签订并履行合同协议书。合同文件的制备及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份数视需要由业主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在合同协议书签订生效之前,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将约束双方。
履约担保
3.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若是采用保函形式,出具保函的银行必须为支行及其以上银行。履约担保在接到中标通知书7天内提交。
投标文件的完备性
4.1 承包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对本合同工程的实际情况已查明。投标报价应已包括了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包括对资质资料的确认和补充、提供货物、材料、设备、服务等等内容及义务)以及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和其缺陷修复所必需的一切工作和条件发生的全部费用。
工作符合合同要求
5.1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使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达到合同文件约定的预期要求。承包人应该严格遵守与执行业主就有关本工程实施的任何事项所做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是否载明。
承包人对合同工程的管理
6.1 在工程施工期间,为加强管理和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应按投标书附表所报名单委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保证及时到位并常驻现场进行对本合同工程的管理,并保持其岗位的相对稳定,如果需要更换投标书附表所报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名单时,应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如果业主认为已委派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不称职而需要撤换时,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尽快撤回原委派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时委派一名经业主同意的新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否则将视为承包人违约。
安全人员
7.1 承包人必须派驻专职安全人员在施工期间在工地全权负责所有安全事务。
承包人的职工
8.1 承包人应向现场派驻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而需要的下述人员:
(1) 按投标书附表中所报名单的人员不应无故不到位或被替换;若确实无法到位或需替换,需经业主批准后,用同等资质和经历的人员替换。
(2) 适应本工程需要的各类熟练技工、半熟练技工和普通工。
尽管承包人已按投标书附表中所列的数量派遣了上述各类人员,但若业主认为这些人员仍不足以适应现场施工的需要且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时,业主有权要求承包人继续增派或雇用这类人员。承包人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执行业主的上述指示,不得无故拖延。
工程的照管与维护
9.1 从开工之日起,承包人应全面负责照管与维护本合同工程和将用于或安装在本合同工程中的材料、设备,直到本合同工程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为止。此后的照管与维护责任即交给业主。
工程的保险
10.1 本项目所有保险均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保险费及办理保险的一切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额价中,业主不单独支付。
承包人保持现场整洁
11.1 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随时保持现场整洁,施工装备和材料、设备应整齐妥善存放和贮存,废料与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设施应及时从现场清除、拆除并运走。
交工时的现场清理
12.1 验收在签发交工证书前,承包人应从施工现场清除并出承包人装备、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并保持整个现场及工程整洁,达到运业主认为合格的使用状态。但在缺陷责任期终止之前,承包人有权在现场一定范围内保留为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本身义务所需的材料、装备及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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