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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公告
时间 :
2021年12月21日
分类 :建筑政策
按照《住房和城乡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取消我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各级注册行政机关停止办理与其相关的业务。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不得在我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三、凡持有注册在我省的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参加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在满足相应的报考条件基础上,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人员可减免两个考试科目,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人员可减免一个考试科目。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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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资质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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