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建委关于做好2021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9月14日,卢映川副市长主持召开安全防范工作会议,会议强调将年度事故压减目标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坚持问题导向,对标事故控制目标评价结果,抓住重点问题,突出重点领域,多措并举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紧密结合假期节日特点,全力做好中秋国庆安全防范工作。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全国中秋国庆假日安全防范工作会议精神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2021〕56号)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我市安全防范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做好2021年中秋节和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期,外省市生产安全事故呈多发高发态势,我市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住建领域事故呈现频发态势,多个地区建筑业事故达到或者超过控制目标,反映了当前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期、过坎期、脆弱期。今年我市雨水较往年增多,大雨、强风等恶劣天气概率增大,市政府已将汛期延长至9月30日。同时,夏秋季节转换,也是火灾火情高发期。此外,福建等地疫情突袭,全国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当前是施工黄金期,全市在施工程数量多,动工量大且面广,易出现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专项施工方案执行不彻底等问题,各类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二、以极端认真负责精神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市区住建部门和各集团总公司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各单位要提前研判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管控措施。各施工单位要在“两节”期间开展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地下管线保护、临时用电、消防安全、建筑工地食堂、疫情防控、防护措施、安全保卫等情况进行检查。领导干部要亲抓亲管,带头深入一线督查检查,推动更新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对发现的问题必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进行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两节”期间加强对出入施工现场人员、车辆的管理,对施工现场的塔吊、高大脚手架、高层建筑等,要采取措施防止无关人员攀爬。 三、周密细致做好施工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施工现场要加强对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高大模板等危大工程管控,加强对深基坑稳定性的监测。强化施工现场地下管线保护,防止发生破坏地下管线事故。抓好防风、防火、防冻、防滑、防坍塌、防触电、防高坠、防爆燃、防中毒、防疫情等“十防”工作措施,做到不发生疫情、不亡人、不塌方(陷)、不高坠、不触电、不冒烟、不扬尘、不违章、不扰民、不盲目抢工“十不”工作要求。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坚决遏制“三违”行为。“两节”期间连续施工的工程,要保证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建设、总包、监理单位确保现场管理人员数量满足施工实际并符合规定,关键岗位人员要在岗履职。建设单位组织五方责任主体对履行现场安全管理责任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合格分别形成自查表。建设单位于施工前2日内,将假期施工前的自查情况、总包项目部管理人员值班表报安全监督机构。 四、全面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牢固树立“万无一失”的工作标准和“一失万无”的忧患意识,全面查找漏洞盲区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风险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登记保管、动火审批、临时用电管理等制度,确保消防设施配备齐全、临时消防系统运行正常、特种工持证上岗、安全网及保温材料符合阻燃性要求,增加人力物力,加强巡查,严格落实生活、办公区用电管理规定,确保电动车停放及充电安全。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电器老化短路、私拉乱搭、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充电等安全隐患。对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地教育和交底,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升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处置能力。 五、坚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 各单位要坚持底线思维,压实四方责任,密切关注国内疫情防控形势,针对福建莆田发生聚集性疫情和中高风险地区调整变化,加大施工现场的人员排查力度,坚持工作到位、责任到位,对排查出的风险人员及时上报,并果断采取相关措施,坚决杜绝风险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要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思想上不放松、不懈怠,特别是戴口罩、“一米线”、消毒、验码测温等措施落实好、不走样。坚持好人员健康“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项目各参建单位做好本单位人员健康日常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及时向社区及属地卫生防疫、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报告,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禁止“带病上岗”。扎实推进疫苗接种动态“清零”工作,筑牢施工现场免疫屏障。 六、严格执行停复工自查报告制度 节日期间停工的工程,要科学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确保停在保障施工安全的部位。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执行《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恢复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和假期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的通知》(京建法〔2015〕3号)。停工前按时将停工报告、值班表报属地安全监督机构。恢复施工前,建设、总包、监理单位要保证所有管理人员数量满足施工实际并符合规定。建设单位要组织五方责任主体进行自查并整改合格,现场达到安全生产条件。 七、重点加大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管理 建设单位要督促各工程参建单位认真落实施工现场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监理单位要定期对施工现场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施工单位严禁在施工作业中使用液化石油气,切实做好自有食堂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风险防范。购置、使用、存放等全过程要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要求,严禁向没有燃气经营许可证的非法企业购买液化石油气,严禁非正规渠道运输、罐装、存储液化石油气,严禁在同一房间内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等。定期组织液化石油气操作人员参加燃气安全规定和应急处置流程相关安全教育培训。 八、认真执行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地下管线保护责任,实行地下管线信息告知制度,建立各参建单位地下管线保护承诺制度,强化属地安全监管,加大管线事故处罚处理力度,有针对性细化施工方案、管线防护方案编制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落实地下管线防护措施,坚决杜绝违规施工、野蛮施工和不按方案施工的行为,防止施工破坏地下管线事故发生。 九、持续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管控力度 各单位要压实压牢自身责任,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项措施”“门前三包”“满眼绿”等常规动作要规范到位,落实“进门查证、出门查车”制度。停工工地要指派专门人员做好苫盖等措施的检查、维护工作。高度关注及时响应空气重污染预警,严格落实预警措施。“两节”期间,市、区住建部门加大检查力度,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监管资源,结合现场核查实施全覆盖监管。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切实压实扬尘治理“最后一公里”职责,确保施工现场不扬尘。 十、进一步加大应急值守和执法检查力度 “两节”期间,各区住建委、各集团公司、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应严格遵守应急值守工作纪律,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落实在岗、在职、在责要求。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情况应当立即向区应急管理和住建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或迟报。市区住建部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隐患整改不彻底、检查责任不落实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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