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建委关于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京建发〔2021〕337号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参建各方落实各项主体责任,切实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打造成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发展工程, 2021年9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开展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市区两级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本次市区两级专项检查共出动检查组158组次,检查人员555人次,抽查工程188项次,检查人员发现受检工程存在问题276条,其中安全隐患138条,质量问题138条。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检查组已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及时进行查处,确保检查、整改工作形成闭环。市区两级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3份,涉及安全隐患12份,质量问题11份;拟进行行政处罚34起,其中一般程序立案处罚18起(涉及安全隐患7起,质量问题11起),安全类简易程序处罚16起。同时,将依据本市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动态监管的规定,对此次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和相应责任人进行记分处理。
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一)质量方面
1.屋面混凝土找平层存在裂缝。
2.部分外窗四周渗漏。
3.个别部位外墙涂料有破损脱落。
4.部分位置涂料色差明显。
5.个别部位混凝土有漏筋情况。
6.外保温抗裂砂浆厚度不符合规范规定。
7.地基注浆加固材料液体硅酸钠合格证日期未填写。
8.存在护栏未拆除的情况,设计无明确收口做法。
9.外墙保温材料复试报告未见。
(二)安全方面
1.外防护脚手架顶部脚手板未铺满、铺稳。
2.作业脚手架安全立网封闭不严。
3.作业脚手架与主体间距过大。
4.马道挡脚板缺失。
5.临时用电电源线支挂点未做绝缘保护。
6.分配电箱金属围栏未做保护接零。
7.现场电缆线沿地面明设,未采取防护措施。
8.现场配电箱未设有警告标志和灭火器。
9.部分作业工人未佩戴安全帽。
10.屋面防水作业使用液化石油气。
二、安全质量典型问题处理及处罚情况
(一)质量方面
1.北京市东城区房屋修建工程有限公司总包施工的东城区2020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龙潭西里工程,6号楼外墙保温节能工程已施工完成,保温板固定采用粘接方式,按6#楼1/A-AP轴立面、6#楼A/1-43轴立面、6#楼AP/1-36轴立面、6#楼A-C/15-43/P-AD/AE-AP/15-36轴立面划分为4个检验批,其中保温板材与基层的拉伸粘结强度现场拉拔试验1/A-AP轴立面做了2处,A/1-43轴立面做了2处,A-C/15-43/P-AD/AE-AP/15-36轴立面做了1处,AP/1-36轴立面做了0处,不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第4.2.7条的要求。
2.北京万兴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2020年大兴区瀛海镇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兴海园小区工程,施工现场存在以下质量问题:一是3#住宅楼外墙保温工程已施工完成,保温板固定采用粘接+锚固件固定方式,按东、西、南、北立面划分为4个检验批,其中保温板材与基层的拉伸粘结强度现场拉拔试验东立面做了1处,西立面做了1处,南立面做了2处,北立面做了1处,不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第4.2.7条的要求;二是3#住宅楼所用外墙保温板为硬泡聚氨酯复合板,其《通用材料试验报告》(试验编号:CL21-02779)显示复试项目为:“复合板:表观密度、吸水率、导热系统、压缩性能、燃烧性能等级B1级;复合板:垂直于板面方向的抗拉强度、厚度、难燃性;芯材:氧指数。”,不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第4.2.2条第二款的要求。
(二)安全方面
1.安徽鑫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分包施工的丰台区2019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芳星园二区(含甲3号院)项目,劳务分包单位安徽鑫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已进场施工人员47人,现场未设置专职安全员,不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要求。
2.首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高碑店地区办事处2020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康家园小区项目(二标段)工程,施工现场存在如下问题:一是7#楼屋面一名作业工人未佩戴安全帽,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2.1.6条的要求;二是9#楼屋面电缆线沿地面明设,未采取防护措施,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2.10.6条的要求;三是9#楼屋面防水作业使用液化石油气,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4.3.20条的要求。
3.北京市安泰运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交通运输部胜古北里27号楼综合整治项目,施工现场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施工现场北侧卫生间照明、热水器等用电设备直接从分配电箱取电,未采用三级配电系统,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1.0.3条第1项的规定;二是施工现场未设置总配电箱,未采用三级配电系统,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1.0.3条第1项的规定;三是施工现场目前使用19台吊篮,施工单位编制了《临时用电施工方案》,未编制用电组织设计,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3.1.1条的规定;四是生活区工人宿舍内照明用电直接从分配电箱取电,未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2.10.17条的规定。
4.北京房地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石景山区2019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十万平小区、古城南路东、西小区),施工现场存在如下问题:一是石景山区十万平15号楼北侧混凝土喷锚棚内使用的电器(电风扇)直接从分配电箱取电,未采用三级配电系统,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1.0.3条第1项的规定;二是石景山区十万平6号楼北侧分配电箱金属围栏未做保护接零,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5.2.1条第4项的规定;三是石景山区十万平17号楼外脚手架5层作业层脚手板未铺满、铺稳、铺实,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2.4.18条的规定。
针对上述检查发现的所有问题,检查人员已当场向相关责任单位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对上述已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拟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立案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上述工程各参建单位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深刻分析问题原因,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引以为鉴,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认识到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惠民工程、安居工程,工程质量安全一直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各参建单位要始终将工程质量作为管理重点,认真履行自身安全质量主体责任,全力将此项惠民工程、安居工程质量落实到位。
(二)各参建单位应根据秋、冬两季季节性施工特点,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持底线思维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一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遭遇气温骤降等恶劣天气时要有预案应对;二要加强一线作业人员施工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以防触电、防高空坠落作为施工现场“三级教育”的重要内容;三是遇大风、雨雪、极寒等天气,应按规定停止相关危险作业;四是雨雪天气过后,要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冰、积雪,确保施工现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再重新组织施工作业。
(三)我市已进入秋季,大风天气增多,气候干燥,针对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带户施工的情况,各参建单位应结合老旧小区工程施工特点及秋、冬季季节施工特点,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可燃材料,深入排查治理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水平,避免火灾事故发生。同时,各参建单位应吸取近期频发的电动车火灾事故的教训,施工现场电动车要固定场所停放,不得进入临建房屋,充电时应由专人在指定地点进行充电,确保周围无易燃及可燃物。
特此通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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