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建委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基坑、隧道施工坍塌防范导则》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基坑、隧道施工坍塌防范导则的通知》(建办质〔2021〕4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基坑、隧道施工安全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基坑、隧道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防范基坑、隧道施工坍塌是确保施工过程安全的主要内容。各单位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基坑、隧道施工坍塌防范导则》(建办质〔2021〕42号)等相关要求,构建基坑、隧道防范坍塌体系,完善基坑、隧道施工防范暴雨措施,确保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稳定。 二、夯实各方主体责任,层层抓好落实 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城市交通工程基坑、隧道施工坍塌防范导则》要求,切实履行各方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团结协作的良好局面。建设单位应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牵头构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等参建单位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的基坑、隧道防坍塌管理体系,明确参建各方管理责任,督促落实防坍塌措施,加强各阶段衔接与工作协调,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 三、创新工作方式,强化监督执法检查 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督方式,加强对基坑、隧道施工的监督管理,督促参建各方加强坍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监督执法检查,对重大坍塌隐患挂牌督办,建立健全防坍塌工作机制。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基坑、隧道施工坍塌防范导则的通知.doc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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