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十六届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及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十六届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及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和个人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候选人、候选单位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各单位可推荐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1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1家、候选个人1名。我委将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按照相关要求择优推荐给住房城乡建设部参加全国评选。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对象须来自生产服务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候选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推荐对象应从基层企业、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职业培训机构、就业训练中心等单位中择优推荐。
(三)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个人。推荐对象应从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员工、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或职业培训机构实训教师、公共实训基地实训教师、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指导专家和教练等直接从事技能人才培养的基层工作者中择优推荐。候选人应具有丰富的一线工作经验,技艺精湛,在技能人才培养、技术公关、教学研究、竞赛指导等方面有突出业绩或贡献。
三、评选程序
(一)推荐对象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政治审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初审,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提交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核。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组织推荐工作,充分考虑不同领域的代表性。现任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退休人员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二)坚持“谁推荐、谁负责”。严格按照推荐评选条件,全面考察推荐对象的政治素质、技能水平、工作业绩和一贯表现,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严肃评选纪律,杜绝暗箱操作,认真处理群众举报。对伪造身份、事迹及不按照评选条件、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将撤销候选人资格,不得递补或重报。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因违纪违法等原因丧失先进性的受表彰对象,撤销其所获称号,并收回奖章、奖牌、奖杯、证书,停止享受有关待遇。
(四)避免重复申报推荐。曾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个人的,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奖项。
请各单位尽快组织落实相关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按照《关于做好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人技表彰函〔2022〕1号)要求,准备相关候选人、候选单位材料。相关文件、推荐工作需填报的表格及各项具体要求请通过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官网(chinajob.mohrss.gov.cn)查询下载。
请各单位于2022年7月30日前,按要求将候选人相关材料报送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电子版请同时发至指定邮箱,逾期申报无效。
推荐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
联系人:张涵颖
联系电话:010-55598075
电子邮箱:zczxjys@163.com。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7月15日
建筑资质代办咨询热线:1319851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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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关于推荐第十六届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及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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