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督罚字〔2022〕36号000013338/2022-00384
刘文:
2020年5月7日,位于合肥市肥东县桥头集路与老合马路交叉口东南角的合肥VR小镇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肥东县人民政府关于肥东县合肥VR小镇人才培训基地项目“5·7”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按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未固定牢固的隐患未要求整改,其行为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我部于2022年5月7日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2〕22号),你于2022年6月8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责令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8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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