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溉制度
[拼音]:guangai zhidu
[外文]:irrigation regime
为农作物高产、节水制定的灌水方案,包括灌水定额、灌溉定额、灌水时间和灌水次数等。灌水定额是指某一种作物单位面积上的一次灌水量。灌溉定额是指某一种作物单位面积上各次灌水定额的总和。二者均以水量(单位为m3/亩)或以水层深度(单位为mm)表示。灌水时间和灌水次数根据作物需水要求和土壤水分状况来确定,以达到适时适量灌溉。
灌溉制度是计算灌溉用水量和制定灌区引水、配水计划的基本依据,也是进行灌区水利规划,灌溉工程设计和灌区用水管理的依据。灌溉制度的制定是在全生育期内进行水量平衡计算,分析各时段农田水分状况,以确定何时需要灌溉和灌多少水量,以便保持最佳土壤水分条件。
根据作物生理和生态特点对水分要求的不同,灌溉制度主要可分为两大类,即水稻灌溉制度和旱作物灌溉制度。
水稻灌溉制度
水稻具有喜水耐水特性,常采用淹灌方式,因此,渗漏损失水量大,灌水次数多,灌溉定额大。灌溉制度应以满足不同时期稻田淹灌水层的深度要求。通过水量平衡计算,可以确定所需要的水量。
某时段内水稻灌水定额为:
m=H+E-P-H0+C
式中m为时段内水稻灌水定额;H0、H分别为时段初和时段末的稻田水层深度;E为时段内田间耗水量(蒸发、蒸腾和渗漏量);P为时段内降雨量;C为时段内排水量。单位均为mm。
水稻灌溉制度,随着水稻品种和栽培季节的不同而异,多采用浅-深-浅的灌水方法,即分蘖和分蘖以前采用浅灌,分蘖后期到乳熟前采用深灌,乳熟以后浅灌,黄熟以后落干(有时也在分蘖末期落干晒田一次)。灌溉定额南方一般为300~360m3/亩,北方常在500m3/亩以上。
旱作物灌溉制度
根据旱作物的生理和生态特性,灌溉的作用在于补充土壤水分的不足,要求作物生长阶段土壤计划湿润层内土壤含水量维持在易被作物利用的范围内。其最大允许含水量为田间持水量,而最小允许含水量应保持在田间持水量的50%~60%。
旱作物灌溉制度可通过水量平衡计算来确定。当某一时段内尚未灌水时,时段末土壤储水量为W(m3/亩),则:
W=W0+P-E+K
式中W0为时段初的土壤储水量;P为时段内的有效降雨量;E为时段内农田耗水量;K为时段内地下水补给量。单位均为m3/亩。若计算时段较长,计划湿润层加深,则在水量平衡方程式右端加上因计划湿润层增加而增加的水量WH。
当时段末土壤储水量W 小于或等于土壤允许最小含水量的土壤储水量时,则应进行灌水。其灌水定额等于土壤允许最大储水量(田间持水量)与时段末土壤储水量W的差值。旱作物灌溉制度也可用图解法来确定。
旱作物的灌溉制度随作物种类和地区不同而异。
(1)北方半干旱地区、中等干旱或干旱年,几种主要农作物灌溉制度如下。冬小麦灌水4~5次,分别在播种前、分蘖期、 返青-拔节期、抽穗期、灌浆期。如遇后期干旱,在成熟期也可灌水一次。灌水定额40~50m3/亩。灌溉定额160~220m3/亩。
(2)玉米灌水 3~4次,分别在拔节期、抽穗期、开花期、乳熟期进行灌溉。灌水定额约40m3/亩。灌溉定额120~160m3/亩。
(3)棉花灌水2~4次,分别在现蕾期、开花期、花铃期、成熟期进行灌溉。灌水定额约40m3/亩。灌溉定额80~160m3/亩。
其他灌溉制度
当采用喷灌、滴灌、地下灌溉或进行某些特种灌溉(如施肥灌溉、 洗盐灌溉、 防冻灌溉、降温灌溉、引洪淤灌等)时,灌溉制度必须按不同要求另行制定。
对干旱缺水地区,可以制定关键时期的灌水、限额灌水或不充分灌水的灌溉制度,以求得单位水量的增产量最高或灌区总产值最高。
展望
为了及时和合理调整灌溉制度,需要加强灌溉预报工作,重点是对降水、作物耗水及土壤水分变化进行预测预报。同时需要进一步研究主要作物的节水型灌溉制度,以适应日益紧张的农业水资源供需关系和发展灌溉的需要。
-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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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水利电力学院郭元裕主编:《农田水利学》,第2版,水利电力出版社,北京,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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