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并购后的交接和整顿程序
建筑市场竞争激烈,企业需不断增强自身竞争实力,以占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在资质改革过渡期,建筑企业通过采取建筑公司并购的方式,来扩大经营范围,提高竞争力。据建设企业交易中心了解,企业实现并购后还需经历交接和整顿环节。
并购后交接环节
签订兼并协议后,建筑企业并购双方需按照协议履行兼并交接手续,主要包括产权交接、财务交接、管理权交接、变更登记和发布公告等事宜。
1、产权交接
即资产移交。并购双方需根据目标公司存在的债权债务等问题进行清理,调整账户,办理更换合同债据等手续,然后双方办理资产移交需在国有资产管理局、银行等有关部门监督下,经验收、造册签证后,由会计据此入账。
2、财务交接
并购后双方财务会计报表应当依据并购后产生的不同法律后果作出相应调整。
3、管理权移交
涉及原有管理人员去留、新管理人员入驻、管理权分配等诸多问题。
4、变更登记
建筑企业并购目标公司,会导致目标公司主体资格变更:建筑企业作为存续公司,应当进行变更登记;新设公司则应注册登记,目标公司解散,应做解散登记。
5、发布并购公告
并购双方应将兼并事宜公布于社会,可刊登报刊、有关机关发布等。
兼并后企业整顿
建筑企业并购会涉及多方面变动,例如企业结构、企业文化、组织管理系统、发展战略等。这场变动对目标公司的影响尤其大,建筑企业在完成兼并后,应及时
安抚各方人士,特别是目标公司管理层和员工。
有关组织结构、关键职位、报告关系、下岗、重组等决定都应在兼并完成后尽量制定对策并宣布执行,否则兼并后这些方面的不确定性,会加剧目标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忧虑感,从而影响业务经营。
兼并方需做好充分的沟通工作,而充分的沟通是实现稳定过渡的保障。沟通工作主要包括:
1、与目标公司进行沟通
2、兼并方内部沟通
3、沟通中注意事项
建筑企业兼并,是为优化资源配置,整合力量提高经营能力。在此基础上,企业需做好相应整顿工作,在整顿中进一步整合力量,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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