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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简化勘察设计工程师 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 :
2021年12月7日
分类 :建筑政策
津建设字函〔2018〕181号
市住建委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简化勘察设计工程师
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各勘察设计单位:
为深入推进勘察设计行业“放管服”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简化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材料的通知》(建办市〔2018〕52号),决定进一步简化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材料,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做好贯彻执行。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相关要求,由我委负责审批的二级结构工程师注册事项(含初始注册、变更、延续、注销)的申报材料维持不变,不增加社保证明材料。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简化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材料的通知.rar
2018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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