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村遗址
[拼音]:Dahecun yizhi
[外文]:Dahecun remain
在河南省郑州市北郊大河村西南高地上。属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晚期遗存。房屋特征为地面连间式,其中F1~4大部分墙体都还保存一定高度,最高处达1米左右,是已发现的同期建筑遗存中保存最好的一处。
F1~4的主体部分F1、F2,平面为长方形,东西长,方位北略偏西;F3、F4为增建部分。F1、F2进深520~539厘米,面阔664厘米。内部分隔为大小二室,大室(F1)中又隔出一小套间。西部小室(F2)门南向。大室原有二门,一门北向,门宽50厘米,门限为红烧土块筑成,高5厘米,表面涂细砂泥面层。另一门东向,增建F3以后,东门堵塞不用;F3、F4门皆北向。大室套间的西北角,有一用25厘米高、10~14厘米厚的小墙间隔的火塘。傍火塘,筑有长75厘米、宽60厘米、高3厘米的低矮土台,土台经烧烤,坚硬光滑。大室外间靠西墙也设有土台,小室中筑有三个土台,增建的F3内部也设有土台,这些土台当为放置器皿之用。F4约为堆放柴草的贮藏室,发掘时有木炭堆等,而没有土台。
F1~4 提供了仰韶文化建筑惯用的木骨泥墙做法的实证。其做法是:在墙基沟槽中栽立直径8~12厘米的木柱一排,间距一般为8~22厘米。排柱间用苇束填充,然后在排柱的外侧或内侧用横木棍或苇束扎结固定,横棍上下间距一般为10厘米左右。在这样构成的墙体骨架的内外两侧,共涂约30厘米厚的草筋泥,最后再抹1.5~3.5厘米的细砂泥面层。墙体表面呈均匀的烧烤硬面,局部维修后抹的泥层却并未烧烤,据此推测当时已有墙体的烧烤工艺。
由塌落的残块可知,F1~4原来的屋顶是在木构屋架椽木之上施泥背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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