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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河北省住建厅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资质人员资格证书自动延续的公告
时间 :
2021年12月6日
分类 :建筑政策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根据我省支持资格证书,凡2020年6月30日之前有效期届满的有效证书,自动延续至2020年6月30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发的4.3万件符合自动延续条件的有效电子证书已完成延续签注,原电子证书失效,请有关企业和个人登录“河北政务网”下载新证书使用。
为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人员集聚,各市核发的符合自动延续条件的建筑施工、勘察设计和房地产企业资质有效纸质证书,2020年6月30日前可继续使用原证书,无需到审批机关办理延续换证或签注手续,确需办理的以2020年6月30日作为原证书的有效期届满日。
建筑资质代办咨询热线:13198516101
建筑资质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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