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2020年上半年建设工程质量巡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省、强市战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巡查暗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县(市、区)所有在建建设工程,进度以主体在建尚未封顶为宜,抽查工程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高层建筑工程为重点。每个受检县(市、区)抽查2项单位工程。原则上“扫大街”确定受检工程。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一)质量监督机构履职情况。当地质量主管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质量政策法规的情况;《河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落实情况;重点抽查日常质量监督、质量巡查及施工现场质保体系量化考核执行情况;监督人员履行质量监督职责及监督档案整理情况等。
(二)责任单位质量行为。工程参建各方终身质量责任落实情况。建设单位:“两书两牌一档案”制度落实情况、施工图及重大设计变更审查情况、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监理人员到岗履职、规范执行、巡视旁站、隐蔽验收、监理通知下发及回复情况的抽查。
(三)工程实体质量。重点抽查涉及建筑节能和使用功能质量的关键部位及施工作业面质量。突出对常见问题较多的现浇混凝土、钢筋、模板分项、砌体工程和建筑节能工程等的抽查及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落实情况。
钢筋:重点抽查钢筋规格、数量、位置,钢筋接头位置、质量、锚固长度、搭接长度等情况。
混凝土:重点抽查混凝土养护及成品保护情况,试块留置情况,混凝土外观质量及质量缺陷处理等情况。
模板:重点抽查后浇带处模板支撑体系情况。
砌体:重点抽查填充墙构造柱设置情况,楼梯间、人流通道填充墙钢丝网砂浆加强层的设计和施工情况等。
电气:重点抽查施工单位不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气产品等问题和隐患。
节能:重点查抽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品种、规格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在外墙违规使用明火、电焊等违法违规现象;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包围材料;外墙保温材料未完全包覆现象;室内分户墙、采暖房间与非采暖公共空间保温层施工情况等。
三、检查工作程序
(一)听取当地主管部门工作汇报,查阅监督档案,随机确定受检工程。
(二)进入施工现场,按确定的检查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如实记录于相关检查表格并现场采集影像记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理意见。
(三)将巡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向当地主管部门通报。对存在严重质量隐患的工程,建议进行行政处罚。
(四)全市通报检查情况。
五、组织安排
本次检查共分2组。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三河、燕郊、大厂、香河、市开发区、固安、广阳、市区(金光道以北)
组长:张志波
成员:宋益民、张磊、马文亮
第二组:文安、大城、霸州、霸州开发区、永清、安次、高新区、市区(金光道以南)
组长:李文涛
成员:赵海峰、邢瑞、李汉旭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通知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到岗履职,积极配合检查工作。
(二)加大惩处力度。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参建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和处理,特别是对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施工过程中违规使用明火、电焊等不符合技术标准和有关防火要求的、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等情况。
(三)严格工作纪律。检查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和群众路线要求,各单位不准安排与检查工作无关活动。检查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工作纪律,认真负责,本着“全面细致、加强指导”、“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本次质量检查工作。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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