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照明
[拼音]:feiji zhaoming
[外文]:aircraft lighting
飞机上用于照明座舱、发出灯光信号和照明着陆跑道的设备,分为机内照明和机外照明。
机内照明
在夜间或能见度差时,为空勤或地勤人员提供明亮工作条件,为客舱提供舒适环境。机内照明分为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应急照明三类。
(1)一般照明:机内的主照明,常用低压白炽灯做光源,现代客机更多采用日光灯。通常配置于座舱顶棚,经反射形成泛光照明。
(2)局部照明:照明灯配置在工作部位附近,如仪表板、操纵结构。旅客阅读用的照明也属于局部照明。局部照明要求工作部位上的照明度比较强。40~50年代曾将仪表刻度、指针和操纵机构的标记涂上发光剂,由紫外线灯照射而发光,由于有紫外线反射的缺点,后被白光或红光照明取代。单个仪表常用柱灯或眉灯照明,仪表板、配电盘等常用导光板照明,空勤人员工作区还用活动工作灯照明。驾驶舱照明要求被照物足够亮而不引起目眩,有良好的暗适应性,便于空勤人员舱内外交替观察,且易于隐蔽。
(3)应急照明:包括确保飞机安全迫降所必需的仪表照明、迫降后指示机上人员撤离的客舱通道和应急出口的照明。
机外照明
主要包括着陆、滑行照明以及外部灯光信号。
(1)着陆灯:飞机起飞、着陆时用以照亮机场跑道,有固定式和活动式两种。有些着陆灯还兼有滑行照明作用。活动式着陆灯功率较大,带有电动机构,可以收放。着陆灯光强可达数十万坎(1坎等于0.9814烛光)。
(2)滑行灯:用于照亮飞机滑行前方跑道和滑行道。滑行灯的灯光水平扩散角比着陆灯大数倍,达数十度,能满足滑行时宽视界的要求。
(3)航行灯:显示飞机轮廓位置和运动方向的机外灯光信号装置,防止飞机在空中或地面相撞。航行灯采用功率为数十瓦的航空低压白炽灯泡作光源并带有反射镜和滤光罩。航行灯有装在机翼两端的翼灯(左红、右绿)和装在机尾的尾灯(白)。国际上对航行灯的位置、颜色和空间能见范围有统一规定。能见距离取决于飞机飞行相对速度和飞行员从看清航行灯到做完机动转弯所需的时间。各种飞机航行灯飞行方向光强有 30~150坎,在7000米高度时能见度达15~20公里。尾灯最大光强为3~50坎。
(4)防撞灯:与航行灯配合显示飞机位置以防碰撞,又称“闪光灯”,通常在机身上下各装一只。防撞灯多采用电机旋转式。一半外壳为反光器的白炽灯泡安装在红色滤光罩内。为提高可靠性,常装有两只灯泡,由电动机传动旋转而形成闪光,每分钟闪烁80~90次。
(5)探冰灯:装于大�行头苫�上,供机组人员检查机翼前缘和发动机进气口等部位的结冰情况。
此外,还有飞机之间或飞机与地面之间进行联络的各种信号灯、指示飞机内部各系统或机构工作状态的指示灯。它们都带有色滤光罩。红色表示紧急或警告信号,白色、绿色或蓝色供一般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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