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工段岗位操作法
1.
适用范围 本操作法适用于粤海(湛江)中纤板公司锅炉段,作为锅炉操作人员和水处理人员从事司炉和水质化验的依据。
2.
岗位职责 规定锅炉工段班长、司炉工、维修工、水质化验人员等职责范围和任务要求。
2.1
司炉班长岗位职责 2.1.1 严格执行公司及车间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领导的指挥。 2.1.2 对锅炉安全、经济、文明运行负直接责任,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供汽;正确填写设备运行记录表并妥善保管。 2.1.3 抓司炉工、水处理工的劳动纪律; 2.1.4 掌握各部门的生产用汽情况,安排好人员岗位; 2.1.5 做好锅炉房环境卫生工作。
2.2
司炉工岗位职责 2.2.1 严格执行公司及车间的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 2.2.2 做好锅炉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及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2.2.3 搞好本工段辖区内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文明生产。 2.2.4 发生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领导。
2.3
锅炉维修巡检工岗位职责 2.3.1 熟悉锅炉及附属设备的结构,性能和维修技术; 2.3.2 经常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做好备件的保管和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修理。 2.3.3 保管好工具和锅炉附件、零件,做好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2.3.4 协助司炉工操作,确保设备正常生产。
2.4
水处理工岗位责职 2.4.1 执行国家的锅炉水质标准,遵守操作规程; 2.4.2 遵守劳动纪律; 2.4.3 及时准确地对炉水、软水、原水进行化验分析,正确填写水处理设备运行记录和水质化验分析记录,并妥善保管。 2.4.4 做好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搞好辖区内的清洁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2.4.5 指导督促司炉人员执行定期排污制度。 2.4.6 做好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3.
交接班制度 3.1
交接上一班的现场记录。 3.2
交接上一班所发生的特殊情况。 3.3
交接锅炉运行情况和缺陷问题,以及存在的隐患。 3.4
交接安全附件和附属设备的运行情况。 3.5
交接各种阀门的开关位置和自控仪表情况。
3.6
交接燃料的质量和存量。
3.7
交接水质和水处理情况。
3.8
交接所有的工具。
3.9
交接清洁、保养情况。
3.10 上下班班长和有关人员应对锅炉,包括所管理的设备,共同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如符合要求,交接双方班长应共同签名并做好记录。如果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3.11在交班前发生事故,应先处理好事故后再行交班。接班人员应认真做好接班工作,如发生事故应主动了解事故情况,积极协助处理事故。
4.
蒸汽锅炉操作法 4.1设备投入运行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⑴ 生火前锅炉内部检查 重点检查锅炉内部各附件是否完好和牢固,杂物是否已清除。 ⑵ 生火前锅炉外部检查
炉墙、炉门、灰门等是否完好,炉内是否堆积未燃尽燃料,燃烧设备是否正常; 锅炉房通道是否畅通; 泵、风机、安全附件等是否正常,压力表等强制检验的仪表是否已送计量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检验且在有效期内,已检查符合要求后可进水,以检查排污阀有无泄露。
生火前锅炉外部检查一栏表
锅炉型号 | SHS25—2.45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标准(符合要求) |
1 | 炉墙、炉门、灰门 | 完好、已关 |
2 | 炉排 | 炉排面无杂物,往复推动灵活无卡住现象 |
3 | 前墙水箱冷却水 | 畅通、水压0.1~0.3MP a |
4 | 粉尘喷咀 | 无堵塞、冷却水已开 |
5 | 燃烧器 | ①转杯清洁、转动灵活、润滑良好。②波顿钢索润滑良好。③风机正常、风道畅通、润滑良好。④已合上绞链。⑤点火电极正常、 |
6 | 重油箱 | 储油2/3以上,油温65~85℃,油阀已开(烧油时) |
7 | 油循环系统 | 各阀门已开(注:烧重油时轻油阀应关)滤网清洁、管道畅通 |
8 | 引风机 | 机油油位正常(油标线)冷却水已开、电机良好、转动灵活,风门已关 |
9 | 鼓风机 | 机油油位正常、转动灵活、皮带良好、风门已关 |
10 | 950系统 | 良好、待命 |
11 | 压力表 | 在有效期内、良好、准确 |
12 | 水位计 | 完好 |
13 | 安全阀 | 在有效期内、无沾结 |
14 | 排污阀 | 无泄露、已关 |
15 | 排空阀 | 已开(待升压时再关) |
16 | 分汽缸 | 疏水阀已开 |
17 | 软水池水位 | 正常 |
18 | 给水泵 | 冷却水已开、转动正常 |
19 | 给水阀 | 正常 |
20 | 主汽阀 | 已开 |
4.2 生火操作 4.2.1 采用油燃烧机生火:
锅炉升火前,应进行通风,排除可燃气体和可燃物微粒,防止点火时发生爆炸,通风时间不少于5分钟。
点火时要维护炉膛微少负压,如点火不着应查明原因抽风后再行点火,点火中司炉人员要加强监视;
⑴ 给锅炉上水至稍低于正常水位。 ⑵ 启动引风机,启动成功后,开风门抽风。启动鼓风机,启动成功后,开风门送风,并保持炉膛压力在-50~-100P
a之间。
⑶ 启动燃烧器及油循环系统1
#—3
#螺杆泵(可选择自动或手动)。
⑷ 燃烧器控制箱多位转换开关顺时针从0转至1复位;至2风机启动(前吹扫);至3点火泵启动,点火电磁阀开,点火电极放火;至4主油阀开,建立主火焰;至5正常燃烧。
如点不着火(或停炉),应先把多位转换开关顺时针转至6进行后吹扫之后,停燃烧器启动按钮,再把多位转换开关从6逆时针转回0档。
⑸ 燃烧器主火建立后,自动进入风油比例积分,汽压调节。如需缓慢升温可将风油门控制由自动转为手动。
⑹ 升温过程中密切监视锅炉各部升温情况,如省煤器水温太高时(省煤器出口温度保持低于锅炉饱和蒸汽温度40~50
℃)可开再循环管道阀门或向锅炉进水的方式换水,如上、下锅筒之间温差较大时可适当向锅筒进水和排污阀放水来调节温差。 4.2.2 采用燃料料木材生火:
(1) 给锅炉上水到稍低于正常水位。
(2) 人工给炉排面堆放木柴;启动引风机并维持炉膛负压在2-3毫米水柱,然后人工在炉门处点火;点火成功后可适量开启鼓风机送风并维持炉膛负压在2-3毫米水柱;
(3) 升温过程中密切监视锅炉各部升温情况,如省煤器水温太高时(省煤器出口温度保持低于锅炉饱和蒸汽温度40~50
℃)可开再循环管道阀门或向锅炉进水的方式换水,如上、下锅筒之间温差较大时可适当向锅筒进水和排污阀放水来调节温差。 4.3 升压操作步骤和方法
● 升压过程中应冲洗水位表和冲洗压力表的存水弯管,检查各连接部分有无渗漏 ● 检查排污阀。
● 校验安全阀
⑴ 当蒸汽从排空阀大量涌出后关闭排空阀。
⑵ 当压力上升到0.05~0.1 MP
a时,冲洗水位表,冲洗时要戴好防护手套,脸部不要正对水位表,动作要平稳,以免水位表玻璃因忽冷忽热而爆破伤人。 水位表冲洗步骤如下:
① 开启放水旋塞(下),冲洗汽、水通路和玻璃板;
② 关闭水旋塞(中),单独冲洗汽通路和玻璃板;
③ 先开水旋塞(中),再关闭汽旋塞(上),单独冲洗水通路;
④ 先开汽旋塞(上),最后关闭放水旋塞(下),使水位恢复正常。 以上步骤完成后,如果水位很快升上来,并有轻微上下波动,那么,冲洗工作就完成了。 ⑶ 当压力上升到0.1~0.15 MP
a时:
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防止污垢堵塞造成失灵,冲洗的方法是把三通旋塞转到通大气的位置,放出存水弯管中的冷凝水,待见到蒸汽喷出时再转回原来的位置,观察压力表与其它压力表指示值是否相同。
⑷ 当压力表上升到0.2MP
a:
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渗漏现象,对原已拆开的人孔,手孔的连接螺丝再拧紧一次。操作时应谨慎缓慢,不宜用力过猛,禁止加长手柄,防止事故的发生。 ⑸ 当压力上升到0.3~0.4MP
a时:
① 试用给水设备,向锅内进水,检查给水设备状态是否良好;
② 打开排污阀,检查其是否灵活和严密,同时也起到放出炉内底部死水的作用(排污前先向锅炉进水,使锅炉水位不低于最低安全水位);排污后应关严排污阀,并检查有无漏水的现象。 ⑹ 锅炉压力升到使用工作压力时,对安全阀进行校验、吹洗;
杠杆式安全阀,要先松开重锤的固定螺丝,慢慢的移动重锤,在达到规定工作压力,拧紧重锤的固定螺丝。校验安全阀排汽情况在锅炉额定工作压力之内排汽(此项工作应由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 4. 4 供汽操作步骤和方法
为防供汽送汽时发生水击事故,应在送气前暖管,先开管道上疏水阀排冷凝水,再微开阀门进行暖管,待蒸汽已到达终点,且冷凝水已排完后方可开大汽阀供汽。
注:本车间有规定,为了确保用气部门人身和设备安全,在接到用气部门用气通知,证实管道和设备内已无人工作且检查管道无异常情况后,由用气部门派员签名后方可供气。 4.5 点火升压时锅炉的检查重点
按劳动部门《在用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要求:
⑴ 校验安全阀的始启压力,回座压力。校验后由检验员进行铅封。
⑵ 检查水位表指示是否清晰,两侧水位表指示是否一致,汽水旋塞处有无渗漏现象。
⑶ 压力表的指示是否正确。
⑷ 高低水位报警装置和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⑸ 超压报警和超压联锁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⑹ 熄火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⑺ 排污阀是否渗漏。 4.6 运行中管理 ⑴ 运行中的燃烧调整
燃料、风量的调整可根据火焰的颜色进行调整。橙黄色为正常。 ⑵ 安全附件的管理
● 水位表每班至少冲洗一次,
● 安全阀每月至少自动排汽试验一次;
● 压力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且无损坏。 ⑶ 运行中水位的调节
锅炉在运行中应随时注视和调整锅炉水位,加强对其控制,根据锅炉负荷变化及时调整给水量,始终保持锅炉水位在水位计中水位微上、下波动。
⑷ 运行中压力的调整
锅炉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应相对保持压力的稳定才能保证生产用汽要求,规定制板用汽时2.05~2.34MP
a。单制胶用汽时,汽压可降至1.0MP
a,所以应根据用汽负荷的变化及时调整燃烧保持压力相对稳定。 ⑸ 排污(含表面排污)
锅炉定期排污的间隔时间和排污量,应根据炉水的化验情况而定。由水处理人员据水质化验结果决定排污时间和排污量。排污操作要缓慢,先开快开阀,微开慢开阀预热管道,待管道预热后再逐渐开大慢开阀排污;排污结束先关慢开阀,再关快开阀。整个操作过程身体不能正对阀杆。 ⑹ 运行中的巡回检查(按表检查),作好记录。
巡回检查表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时间 |
1 | 燃烧工况、水位 | 时刻监视 |
2 | 燃油存量和温度 | 每小时 |
3 | 蒸汽管道及附件是否正常 | 每小时 |
4 | 引风机、鼓风机运转、挡板位置、电流、油位、冷却水 | 每小时 |
5 | 给水系统附件、给水泵、给水管道是否正常 | 每小时 |
6 | 排污阀和排水管道 | 每小时 |
7 | 各类仪表 | 每小时 |
8 | 人孔、手孔、受压部件 | 每小时1次 |
9 | 炉墙、冷却水压、烟道、除尘器 | 每小时1次 |
10 | 各转动机械润滑部位 | 每小时1次 |
11 | 往复炉排 | 半小时1次 |
4.7 正常停炉和紧急停炉的操作
⑴ 正常停炉的操作
停止一切燃料的供给,停止燃烧,注意保持水位,要待锅炉冷却方可放水。 ⑵ 紧急停炉操作
当运行中的锅炉遇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① 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
② 不断加大向锅炉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然继续下降;
③ 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④ 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⑤ 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⑥ 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⑦ 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⑧ 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紧急停炉的处理应首先停止供燃料和送风,关闭主汽阀,如事故属超压性质应开启放空阀或安全阀排汽,降低压力。如遇严重缺水事故而停炉应严禁向锅炉给水。紧急停炉后应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4.8
设备的维修保养 4.8.1 锅炉定期检查 应按《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定期检验报告的要求的时间安排生产,做好停炉工作安排、内外部检验。每年外部检验一次;每两年内部检验一次。 4.8.2 水压试验 每六年应进行一次超压水压试验。定检时一般只安排工作压力(指最高允许工作压力)下的水压试验。 4.8.3 修理 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理并做好修理记录。 4.8.4 受压元件的修理 锅炉受压元件修理方案应报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批。 4.8.5 设备的润滑 严格按设备润滑周期表执行,并认真填写设备润滑记录。 4.8.6 停炉保养 停炉一个月内采用湿法保养,停炉时间较长采用干法保养。 4.8.7 安全附件的定期校验(由计量部门)
项目 | 周期 | 本次检验时间 | 下次检验时间 |
压力表 | 半年 | ||
安全阀调校 | 每年 | ||
烟囱避雷针 | 每年 |
4.8.8 锅炉及辅机的维护保养
设备名称 | 部位 | 周期及内容 | 本次检修时间 | 下次检修时间 |
引风机 | 润滑机油 | 3个月清换 | ||
联轴胶柱 | 2.5月检查 | |||
风叶 | 2.5月清洁、检查 | |||
风门 | 2.5月清洁、检查 | |||
电机 | 2.5月清洁、检查 | |||
鼓风机 | 润滑机油 | 3个月清换 | ||
皮带 | 2.5月检查 |
电机 | 6个月润滑 | |||
锅炉本体 | 对流管区 | 1个月清灰 | ||
省煤器 | 1个月清灰 | |||
预热器 | 1个月清灰 | |||
文丘里 | 1个月清灰 | |||
粉尘喷咀 | 1月检查 | |||
前墙 | 1月检查 | |||
排污阀 | 1月检查 | |||
给水泵 | 轴承 | 每个月加润滑油 | ||
电机 | 6个月加润滑油 | |||
联轴胶柱 | 每个月检查 | |||
燃烧器 | 转杯 | 每周拆洗一次 | ||
二次风锥 | 2.5月检查 | |||
一次风喷咀保护罩 | 2.5月检查 | |||
转杯电机 | 6个月润滑 | |||
风机电机 | 3个月润滑 | |||
950系统 | 粉尘风机 | 15天润滑 | ||
风叶检查 | 3个月检查 | |||
链轮、链条 | 每周检查 | |||
螺旋轴承 | 6个月润滑 |
4.9
注意事项 4.9.1非锅炉房员工不得随便进入,外来人员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才能进入。 4.9.2灭火器材完好,并应定期进行检查。节假日前最后班操作人员应认真做好停炉工作和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的落实情况;节假日后上班的第一班操作人员也应该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才能开炉。通道应畅通,乙炔钢瓶,氧气瓶不得摆放在锅炉房内,必须放置应向有关部门办妥手续、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严格油料、清洗溶剂的管理,不得乱摆放。 4.9.3 当班员工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 4.9.4 检修设备时应采取拉闸、挂牌、设专人看护、消防措施同步跟进等安全措施,确保人身安全与设备安全。 4.9.5 检修需要动火时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动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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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锅炉工段岗位操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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