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起重工具操作与装拆的安全监理
1 手拉葫芦
1.1 手拉葫芦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吊钩、链条及轮轴是否有损伤,传动部分是否灵活。挂上重物后,先慢慢拖动链条,等起重链条受力后再检查一次,看齿轮啮合是否妥当,链条自锁装置是否起作用。确认各部分情况良好后,方可继续工作。
1.2 手拉葫芦在使用中不得超过额定的起重量。在-10°C以下使用时,只能以额定起重量之半进行工作。
1.3 手拉动链条时,应均匀和缓,不得猛拉。不得在与链轮不同平面内进行曳动,以免造成跳链、卡环现象。
1.4 如起重量不明或构件重量不详时,只要一个人可以拉动,就可继续工作。如一个人拉不动,应检查原因,不宜几人猛拉,以免发生事故。
1.5 齿轮部分应经常加油润滑,棘爪、棘轮和棘爪弹簧应经常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更换,防止制动失灵使重物自坠。
2 千斤顶
2.1 千斤顶使用前应拆洗干净,并检查各部件是否灵活,有无损伤。检查液压阀门、活塞、皮碗是否良好,油液是否干净。
2.2 使用千斤顶时,应放在平整坚实的地面上,如地面松软,应铺设垫板。物件的被顶点应选择坚实的平面部位,还需加垫木块,以免损坏物件。
2.3 应严格按照千斤顶的额定起重量使用。每次顶升高度不得超过活塞上的标志,如无标志,每次顶升高度不得超过螺杆螺纹或活塞总高度的3/4,以免将螺杆或活塞全部升起而损坏千斤顶。
2.4 顶升时,先将物件稍微顶起一点后暂停,检查千斤顶、地面、垫木和物件等情况是否良好,如发现千斤顶偏斜和垫木不稳等不良情况,必须进行处理后才能继续工作。顶升过程中,应设保险垫,并要随顶随垫,其脱空距离应保持在50cm以内,以防千斤顶倾倒或突然回油而造成事故。
2.5 用两台或两台以上的千斤顶同时顶升一个物件时,要统一指挥和喊号,使动作一致。不同型号的千斤顶应避免放在同一端使用。
3 履带起重机
3.1 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起重机技术性能。执行规定的各项检查与保养后,方可启动发动机。注意各种仪表指示,认为正常后,才可开始工作。
3.2 开始工作前,应先试运转一次,检查各限位保险是否齐全、正常,各机构的工作是否正常,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必要时应加以调整或维修。
3.3 起重机工作前检查距尾部的回转范围50cm内是否无障碍物。
3.4 起重机吊起满载荷重物时,应先吊起离地面20~50cm,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和钢丝绳扎绑的牢固性等,确认可靠后,才能继续起吊。
3.5 起重臂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
3.6 起重机吊起重物时,应严格注意起吊重物的升降,不得使起重吊钩到达顶点。
3.7 起重机必须置于坚硬而水平的地面上,如地面松软不平时,应采取措施整实、整平。起吊时的一切动作要以缓慢速度进行,严禁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3.8 起重机工作完毕后起重臂停在约45°处,离开作业面,停在坚硬可靠的地基上。然后将发动机熄火,关闭电门,操纵杆推进空挡位置,制动器处于制动状态。冬季应将水箱、水套中的水放尽,水门打开。锁住驾驶室门窗后,驾驶员方可离开。
3.9 如遇重量较大构件必须使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时,构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3/4。绑扎时注意负荷的分配,每台起重机分担的负荷不得超过该机允许负荷的80%,以免任何一台负荷过大造成事故。在起吊时必须对两台起重机进行统一指挥,使两台起重机动作协调互相配合。在整个吊装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车组都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起重机操作时必须由持有有效指挥证的指挥工进行指挥。
4 汽车起重机
4.1 不准载荷行驶或不放下支腿就起重。在不平整的场地工作前,应先平整场地,支腿伸出应在吊臂起升之前完成,支腿的收回应在吊臂放下搁稳之后进行。支腿下要垫硬木块,在支点不平的情况下,应加厚垫木调整高低,以保持机身水平。
4.2 起重工作完毕后,在行驶之前,必须将稳定器松开,四个支腿返回原位。起重臂靠在托架上时需垫50mm厚的橡胶块。吊钩挂在汽车前端时钢丝绳不要收得太紧。
4.3 工作中如遇故障,应按规定顺序查清原因予以排除。如本人不能排除,应及时报修。
4.4 操作前应检查距尾部回转范围50cm有无障碍物。
4.5 操作中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定。
4.6 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汽车吊驾驶员必须持指挥证实施指挥。
5 轨道式塔式起重机
1 塔式起重机应由专职司机操作,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并应由专职指挥工持证指挥。
2 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定。
3 塔式起重机首次使用或旧起重机重新安装之后,必须按规定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4 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5 起重机必须有可靠接地,所有电气设备外壳都应与机体妥善连接并接地。
6 起重机行驶轨道不得有障碍物或下沉现象。轨道压板螺栓完整有效,轨道末端应有止挡装置和限位器撞杆。
7 工作前应检查传动部分润滑油量、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种限位和保险装置等,如不符合要求,应及时修整,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正式施工。
8 司机必须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司机必须按电铃,发信号。
9 工作休息或下班时,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10 工作完毕,起重机应驶到轨道中部位置停放,并用夹轨钳夹紧在轨道上,吊钩上升到上限位,起重臂应转至平行于轨道的方向。动臂变幅式塔吊起重臂放到最大回转半径处。小车变幅式塔吊的小车收置里端。所有控制器必须扳到停止位,拉开电源总开关。
11 遇有台风警报,下旋式塔机应用夹轨器夹紧撑住转台后部,放下起重臂,用缆风绳拉住塔身上部或将整机放倒在地面上,上旋行走式塔机应用四根缆风绳拉住塔身上部,夹紧夹轨器。
6 下旋式塔式起重机安装与拆除安装:
6.1 认真勘察地形及进场路线。
6.2 路基处理必须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
6.3 路轨的铺设必须符合塔式起重机的设计和安全规定。
6.4 认真做好对塔式起重机的防腐除锈及润滑工作。
6.5 检查各金属结构的焊缝及疲劳状况。
6.6 检查绳索、电气设备、制动器的安全可靠性。
6.7 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6.8 安装过程应有专人负责指挥,禁止多人指挥。
6.9 安装前须检查、确认钢丝绳已进滑轮槽,各部位置正确、到位,夹轨器已夹紧,增加的压重已就位,结合部的紧固等情况为可靠。
6.10 安装起重臂时,须检查起重臂头部与塔身的固定是否解除,各部绳索、滑轮是否都在位。
6.11 安装结束应进行试运转及检查调整各部的紧固及间隙情况,以确保以后的正常运行。
拆除:
6.11.1 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6.11.2 检查各工作机构的润滑及紧固情况。
6.11.3 检查各金属结构的疲劳状况和连接状况。
6.11.4 检查起重、变幅机构的制动装置,必要时进行调整。
6.11.5 检查塔机的吊索具及辅助吊索具的可靠性。
6.11.6 转台后部增加规定的压重或攀绳,并夹紧所有夹轨钳。
6.11.7 放起重臂时必须先将吊钩放到地面。
6.11.8 准备倾倒塔身时,必须将起重臂头部与塔身固定牢靠,塔身下方不得站人。
6.11.9 塔身放倒后,必须分段垫实后再行解体。
6.11.10 运输时注意托架车的调整紧固及塔机转台支腿的绑扎固定,防止自行脱出伤人;将基础吊放平,以免运输中超高。
6.11.11 塔机拆除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指挥,禁止多人指挥。
7 内爬式塔式起重机
7.1 塔吊整体安装或每次爬升后,均须经规定程序验收通过后,才可使用。
7.2 起重机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接地。
7.3 工作前应检查钢丝绳、安全装置、制动工作传动机构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予修整,经试运转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投入施工。
7.4 操作工应持证上岗,应由持有有效指挥证的指挥工实施指挥。
7.5 禁止越级调速和高速时突然停车。
7.6 当机构出现不正常时应及时停车,将重物放下,切断电源,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工作。禁止在工作过程中调整或检修。
7.7 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程。
7.8 爬升操作时,应按说明书规定步骤进行。注意校正垂直度,使之偏差不大于千分之一,按施工组织设计固定好套架,四级风以上不准爬升。
7.9 工作完毕后,应把吊钩提起,小车收进,所有操作手把置于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配电箱,关闭司机室门窗。
8 附着式塔式起重机
附着式塔式起重机的使用要点,可参照轨道式塔式起重机的使用要点进行。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四级风以上应停止爬升。如爬升过程中突然遇到大风必须停止作业,并将塔身螺钉紧固。
2 爬升过程中,严禁回转,必须按说明书规定步骤操作,注意撑脚和销子的到位,塔吊的升节必须有专职安全监护。
3 附着形式和位置,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进行,垂直偏差须校正在千分之一之内。
4 每次附着升节后必须按规定验收通过后,才能投入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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