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安装(起吊)施工安全操作要点
(一)起吊安全操作基本要点 1、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2、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韦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6、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表3-2-4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表3-2-4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kV) | 1以下 | 1~15 | 20~40 | 60~110 | 220 |
允许沿输电导垂直向最近距离(m) | 1.5 | 3 | 4 | 5 | 6 |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方向最近距离(m) | 1 | 1.5 | 2 | 4 | 6 |
7、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必须具备下列操作能力: (1)起重机司机必须具备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②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③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④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关系。 ⑤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⑥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 ⑦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⑧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⑨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2)指挥信号工必须具备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②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③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④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包括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⑤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⑥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⑦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能力。 ⑧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不准起吊。 (3)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具备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必须服从指挥信号工的指挥。 ②熟练掌握手势、旗语、哨声的使用。 ③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④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⑤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⑥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8、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9、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0、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载荷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载荷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二)人机配合起吊作业施工安全要点 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持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6、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7、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捆绑必须牢固。 (2)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9、长期不用的起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三)砼构件及设备的安全吊装 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吊索具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6、超长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 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四)吊索具的安全使用 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3、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毫米。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0。 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朴方法修复卡环。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2)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3)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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