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治安管理措施
(1) 严禁收留身份不明的人员或团伙性质的人员进入工地,各施工单位入场前应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登记,并制作统一的胸卡。
(2) 工地内严禁偷盗、窝赃、卖淫、嫖娼,违者按偷盗、窝赃价值的10倍予以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3)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非施工区域,如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某非施工区域,必须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
(4) 施工现场保持干净有序,不得乱涂乱画,施工材料整齐摆放。
(5) 施工人员在施工的同时,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人为制造非施工原因的噪音、粉尘等。
(6) 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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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施工治安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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